2053年5月8日。一次莫名的病毒爆发席卷了整个美国。在病毒爆发了一年之后,纽约城终于在专家极其精准的预测之下,变成了一座死城。
我,秦枫,三十八岁。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美籍华人,我住在纽约郊外的华人居住地,梦幻之村。我老婆是日本人,我有一个女儿一个儿子。在病毒爆发了以后,我儿子感染上了病毒之后变异成了丧尸。
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头,我用我最喜爱的意大利伯莱塔92F型手枪开枪打烂了他的头,他的尸体在阳光下爆嗮了三个小时之后,终于被当地的防疫部门抬走和一群病死的鸡鸭一块焚烧了。
在我亲手杀死了我的丧尸儿子的第二天,我就马不停蹄的带着我的老婆山木樱子和我的小女儿秦小小去到了纽约。
我本来以为,纽约会是美国最安全的地方,在纽约的城市街道上,你不会看到任何一具被打烂了脑袋躺在街道上无人搭理,被苍蝇蛆虫吃着内脏的丧尸。也不会饿着肚子,被一群想吃你脑子的丧尸满大街的追赶着。
直到我到了纽约的时候,才发现那些美好的幻想,不过都是一个自我欺骗的美梦。
纽约,当年全世界最繁华的地区。如今,却变成了满目疮痍的死城。大街小巷上面,随处可见的漫无目的游走的丧尸。
一群恶心丑陋的丧尸,四处哀嚎着找寻猎物,或是蹲在路边抢夺人的内脏的丧尸群,或是三三两两冲进超市里头抢夺番茄汁的笨蛋丧尸。
(不喝人血的丧尸,我统统称之为笨蛋丧尸。)
现在我一个人站在街边三楼的楼顶之上,眼巴巴的望着大路上四处奔波的丧尸而无能为力,无处可逃。
三十分钟之前,我和我老婆山木樱子还有我的女儿秦小小在医院里头被丧尸追赶的时候走丢了。当时我被丧尸群攻击的时候躲进了路边的下井道里头,在我躲进去的时候,我看见樱子带着小小坐上了一个美国大叔的吉普车。
那辆吉普车带着她们冲出了丧尸群以后左拐以后,就在我的视线里头消失不见了。
直到现在,我和她们都没我了一点联系。
电话打不通了,无线电也不能用了。只有路旁路灯上的高音喇叭里头还在高喊着美国科学家如何如何努力研制疫苗抗击这场足以毁灭人类的病毒。
对于华盛顿那边的一群打着科学家称号的疯老头所说的话,我从来都没有相信过,这场病毒据说就是他们研究的时候,不小心发生了气体泄露,所以才导致了这场病毒的爆发。
直到现在,布拉特总统都没有为这一事件发表过任何一句道歉的声明。
我已经一年多没有看过电视了。总统先生可能也已经变异了,被他的安全部队给打烂了头了吧。我苦笑了一下,心想,这都什么时候了,老婆女儿失踪了,现在生气不明,自己又在劫难逃,哪里还有心思去想布拉特总统还有没有活着。
我站在阳台上,吃着过期的薯片,喝着过期的牛奶,看着一群早已经死了却还可以到处乱走的活死人在大街上走来走去。
我已经决定了,如果在太阳下山之前我还不能够离开纽约这座死城的话,我就用我手里这把打烂过我儿子头的伯莱塔手枪同样打烂自己的头。
现在,我看不到一个活人。我也不知道,纽约以及纽约之外,还有多少个不吃人脑子的活人存在。或者说,全世界都已经成了活死人之地。
现在,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等。
不过半小时之后,在我从地下道爬上这层楼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等的最后结局,只有死。
不过,这里还能有谁可以告诉我说,会有哪个部门或者军方人员来救我吗?
答案是否定的。
天空里,你看不到一只能够振翅飞翔的飞鸟。
一切都如同纽约这座城市一样,被上帝给无情的遗忘了。
悲伤了一会儿,我把所有能上来楼顶上的通道全部给封死了。我坐在摇椅上,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天边一段飘渺的彩霞,我看了一下时间,再过三个小时之后,天就会黑了。
天黑,是一个很可怕的事情。
虽然我不是近视眼,但是,对于任何人来说,在丧尸遍地的城市里头,看不见东西,就等于慢性死亡,因为你不会知道,一群专门吃人脑子的丧尸会是什么时候,从什么地方冲出来,一把咬断你的脖子,然后和一群丧尸朋友,把你的内脏搜刮干净。
呃,不说了,相信你和我一样,那种画面想一想都会觉得很恶心。
不过,当一切失望到头无路可走的时候,希望就来了。
就在那片晚霞即将飘散的时候,一辆直升飞机带着巨大的轰鸣声从一座巨大的高楼边上向我这里飞了过来。
看到了那辆直升飞机,我忽然间觉得人生终于有了希望。原来,除了我,还真的有人活着。我顿时高兴的手舞足蹈起来,连忙把身上的红色衬衫脱下来绑在杆子上面做成了旌旗。
我挥动着手中的旌旗,一方面嘴上大喊着救命啊,这里还有活人。
“Help?me,?there?are?people?alive。”
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喊了多少次救命,然而,那直升飞机像是来打酱油似的,居然从我头顶上面晃晃悠悠的飞了过去。我当时特别生气,差点用我手里的伯莱塔瞄准了它。
即使我知道,伯莱塔对于一辆直升机来说,没有一点用处。
但是,这却是表明了我想活着离开纽约的态度。
眼看那辆直升飞机在天空上面慢慢变成了一只小鸟的大小……
Fuck。
我气的转了一个圈,然后猛地把旌旗在膝盖上面一折。
顿时,我只感觉膝盖疼的要命。他奶奶的,一群王八蛋,怎么能够见死不救呢?
不过,人性就是这样,在全美国大难临头的时刻,除非他比上帝温柔,比上帝大公无私,会放下自己的生命安全来救一个陌生的男人。
而我,就是这样冷血。
我在开车来纽约的路上,就眼睁睁看到了一个美国妇人趴在我的车窗上面向我无助色求救,不过,很遗憾,我开车走了,把她丢在了路边。
然后,我就从后视镜里头看见,她被一群冲上来的丧尸给撕成了碎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