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后,白鹭小镇。
“砰!”、“砰!”、“砰”!
体术训练场中,戴着食人魔头盔、套着食人魔外壳的罗格,装作躲闪不及,连续挨了三拳,嘴里“哼哼呀呀”地倒在地上。
这是训练场老板特意要求的。一个好的“陪练”,或者叫“人肉沙包”,最重要的是让客人有爽快感,所以一味躲避和一味挨打,都是不行的。
正确的作法是先躲避几下,激起客人的征服欲,然后在适当地时候,挨上客人几拳并装出一副很痛苦的样子——只有这样,客人才能找到强大无比的感觉。
“哼!真是又笨又没用,才这么几下就打倒了!”贵族少爷鞠破轻蔑地撇了撇嘴,但心里很是爽快。
“鞠破少爷,这种人肉沙包怎么能和您比呢?您可是少有的修炼天才!”跟班忙不跌地奉上马屁。
“哈哈,你说得也对!算了,不和他计较了,反正是个废物!”鞠破得意洋洋地点了点头,摘下手套。
“哎,不过是一个只知道靠爸爸的笨蛋!”罗格暗骂了一声,“挣扎”着从地上怕起来,转身准备离开。
这个叫鞠破的贵族少爷,是罗格猎魔学校的同学。他靠着父亲的贵族身份,总是在镇里欺负别人。罗格恨透了他,偏偏还不能揍他,因为攻击人类贵族是重罪……虽然人类在神族面前统统是低贱种族,但内部还是分三六九等的……
对方明明是人渣,却没办法揍他一拳,这种感觉真让人不爽啊!
如果能在毕业考试中成为对手,那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揍飞他……罗格苦笑着摇摇头,世上哪有这种好运!
“鞠破少爷,毕业考试你准备得怎么样了?大家可是很期待你夺冠的英姿呢……”身后,鞠破跟班谄媚地说。
毕业考试?
罗格故意放慢了脚步,竖起了耳朵。反正他化妆成食人魔,鞠破也认不出他。
“哈哈!爸爸都帮我安排好了,第一轮对手是罗格那个先天零魔力的废物……”鞠破得意洋洋地说,完全不顾忌训练场里还有个“人肉沙包”。
“哇哦,罗格还不是一招的货色,然后少爷以逸待劳,一定会夺冠的!说不定会得到神族的认可,进入灭魔军总部呢!”
“哈哈,那简直是一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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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天气真是不错。
罗格从训练场里出来,手里拿着当“人肉沙包”的赚来的12个铜币。老板夸他表演得好,简直是“王牌陪练”,特意多给了两个铜币。
钱是越攒了越多了,真开心啊!更让人开心的是,毕业考试可以名正言顺地把鞠破那个人渣一拳打飞。
哎!连续吃了一周窝头了,真想吃顿乌龙面啊,那种放了很多肉块的乌龙面……罗格颠了颠手中铜币,口水顺着嘴角流出来了。
不行不行!这些钱还得给妹妹留着当学费呢!罗格猛地摇了摇头,把脑海里的馋虫驱散。
罗格今年15岁,长着一头黑色短发,黑瘦的小脸上嵌着一个尖尖的翘鼻子,浓浓的眉毛下闪着一对漆黑的大眼睛。
他长得虽然有些消瘦,但衣服中裸露出的双臂上,肌肉线条却绷得紧紧的,充满了弹性和韧劲。
他上身穿着白色T恤,胸襟的位置绣着一团长着头部和四肢、张牙舞爪的黑色火焰;下身穿黑色五分裤;手臂上带着护腕,脚腕上绑着护踝。光凭“罗格”这个名字,就能大概猜出这个少年的身世。在东方大陆上,那些没有父母、来历不明的男孩,统统被称做“罗格”,女孩则统统被称做“娜娜”。
15年前,镇长莫里奇在小镇街道上捡到了哇哇哭叫的罗格,没人知道罗格从哪里来,唯一的线索是罗格身上裹着画有黑色火焰的毛毯;
10年前,5岁的罗格在垃圾堆里捡到了3岁的“娜娜”,也没人知道娜娜的来历,唯一线索是她脖子上挂着的一颗海蓝色水晶吊坠。
当时娜娜已经饿得神志不清。罗格给她喝了点牛奶,喂给她面包碎屑,迷糊了两天后,娜娜竟奇迹般的活了下来。
从此,兄妹两个相依为命,互相照顾,总算没有饿死,都长成了大孩子。
现在,罗格正在利用课余时间,打零工赚钱,当“陪练”赚钱多,还可以锻炼自己,是个不错的选择。
罗格的计划是攒够学费,送娜娜到大城市的学校读书,做一个淑女,以后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不再吃苦。
“嘿嘿,等妹妹生活安定了,我就要去当个自由自在的魔人了!我一定会成为大魔王的!”罗格握紧拳头,陷入沉思。
突然,阴暗的小巷中,跳出来一个人来,嘶哑着嗓子喊道:“站住!打劫!”
正在低头思考人生的罗格吓了一跳,他抬头一看,对面站着个又瘦又高的男人。
这个男人一张驴脸,留了一个杀马特发型,半边粉色半边黑色的长发都梳在了一侧,耳朵上戴铜耳环,眼睛上戴大墨镜,嘴里叼着大雪茄,上身穿蓝底大花衬衫,下身穿白底蓝条纹铅笔裤,脚下穿着铮亮黑皮鞋,双手插兜,姿态嚣张,整个人给人一种炫酷叼的感觉。
“你……你打劫我?”罗格用手指了指自己,一副不敢相信的样子。这劫匪也太不专业了吧?自己怎么看也不像个有钱人吧?
“哇咔咔,不错,就是你!”男人嘴里的雪茄动了动,嘟嘟囔囔地说。
“哦……我没钱。”罗格耸耸肩,无奈地说。
“哇咔咔,你一定不知道我是谁吧?我就是魔人‘弹跳的巴金斯’。在我面前,还不乖乖地把所有财产交出来?”
“‘弹跳的’巴金斯?不知道!”罗格实话实说。
学校里倒是有不少追星的同学,疯狂地收集“魔人”和“猎魔人”的资料,而罗格的课余时间,都用来想办法挣钱糊口了……
“嘎——竟然敢不知道我巴金斯大人!我可是悬赏200金币的‘魔人’好么!”巴金斯脸气得通红,恶狠狠地说。
“哦……才200金币……”罗格嘀咕着,这悬赏金有些低啊……恐怕连追星癖的同学都不会注意到。
“什么!你竟然敢小看我!你这个先天零魔力的废物……”巴金斯简直要气炸了。
“你知道我是谁?”罗格后退两步,顿时警惕起来。
“怕了吧?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你要不是先天零魔力,我怎么会盯上你?我可是专门抢劫你们这些废物的‘弱比杀手巴金斯’!这下该把身上的钱都交出来了吧?”巴金斯嚣张地伸出手。
“那你也知道我是穷人了,为什么还抢劫我?”罗格皱着眉,心道这个家伙难道专门欺负没有魔力的人?
“哇咔咔,本大爷的梦想是前往魔枢,成为伟大的魔人……你不是刚赚了12个铜币么?不想受伤的话,就把钱交出来,就算是赞助我的梦想基金了!”巴金斯说。
“对不起,不能给你。实现梦想要靠自己努力,而不是靠欺负别人。”罗格盯着巴金斯,认真地说。
“哇咔咔——你这种废物还敢试图反抗?那就让你见识下本大人‘弹之石’的威力!”
说着,巴金斯双脚一踩地面,“砰”地跳到了空中。
“弹之石?是魔石么?”哇!好高!罗格目测,巴金斯足足跳了二十米高。
“哇咔咔!我这一拳下去,可以50公斤的力量呢!连树都能打折!怕了吧,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看招!弹跳——冲锋枪!”
巴金斯狞笑着,从二十米的高空俯冲下来,挥拳砸向罗格。
情节设定:
“魔石”:即大魔王路西法·弗里德曼自爆摧毁神石塔后由万神殿坠入凡间的“神石”。从那时起,无论什么种族,都可以通过魔石获得魔法技能。神族不能垄断魔法后,就连凡间百族改称“神石”为魔石,改称“神法”为魔法,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要知道,以前这种胡乱称呼可是蛊惑人心、忤逆神灵的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