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知道自己并不该来看这所谓的“好戏”,所以那次绝对是“鬼迷心窍”。当我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出现时,我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好奇心害死猫”。李裔比我早知道靳笙成了这家酒吧里最受欢迎的驻站歌手,或许我反而是最晚知道的。
因为我看了角落里熟悉的白晰衬衫和一个芭比娃娃干净漂亮的身影,我还看到了在不远处坐了的莫莫因为吃惊而突然睁大的眼。当莫莫愤愤地看想李裔时我忽然笑了,即使李裔走过去这样轻松地用嘴巴堵住了她微薄的愤怒,我也看得这样云淡风清。
我曾经说,我喜欢靳笙抱着一把吉他安静地唱歌时候的样子。
那个时候苏希刚走,我喜欢坐在山坡上无止境地流着隐形的眼泪。那个时候靳笙弹奏的吉他旋律很安静地抚慰了我的心。他的声色有些低沉,是种异样的沉寂,但是就是这样的声音才叫人恍惚中不自觉地沉溺。我说我喜欢他的歌声,喜欢他的吉他,然后那个时候他会微微笑起,眼里深邃的褐色渐渐淡去。
但是这个时候是嘈杂的乱七八糟的环境,我讨厌的氛围里,他却是对这麦克风面无表情地唱着歌。他不快乐。我知道。但我也是。我已经知道这并非是他第一次来到这样的地方,他唱得很自然,自然到麻木。
远处李裔沉了双眼却是笑眯眯地看着我。
我终于承认,这次他赢了。这个时候,我笑不出了。
靳笙抱了吉他从台上走下来的时候低了头,刘海微微遮住了眼眸。他似乎没有听到周围此起彼浮的口哨声和女人的尖叫声,而是一个人默默地准备离开所有人的视线。但他低着的余光内落入了一双运动鞋,身子仿佛颤了下,他在我的面前抬起了头。
他看到了我。我也看着他。
但两人什么都没有说。
我终于先低下了头,转身要走。这个时候有一只手抓住了我。他的温度有些冰凉,冰凉地让我心碎。有种悲哀的感觉,他的颤抖透过只手传给了我。
但是,为什么当所有人都知道的时候,这些人里面,唯独没有我?
不被信任,又怎么叫我去信任别人?我没有回头,一甩手挣脱了出来,然后,独自跑开。后面有人追赶,但我却不再回头。在左转右转中进了一个深邃的巷子,终于没了追逐的脚步,我靠这墙壁终于慢慢地滑了下来。
这样的无力感。我知道他有自己的理由,但我恨的只是他不允许我在他身边,不允许我陪他一起承担……
那天起开始下雨,淅淅沥沥,无止无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