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普通的高中生。我有个应该很怪的名字——“南笙”,读起来和“男生”同音,其实我是个乖巧的女生,成绩优良,礼貌待人,从来不交坏朋友。虽然有个怪点的名字但从未因此锐去我的平凡。但我觉得生活过的很充足。
“笙”读“sheng”是一种乐器,可能因为名字,所以我的音乐细胞还不错,但我喜欢也学习的乐器是——吉他。酷酷的乐器在我身上显出的是一股宁静之感,可能这也与我本身有关吧。
“天还雨蒙蒙,地还湿漉漉,路灯下……”抱着吉他坐在练琴房的我轻唱淡淡的歌。你们肯定想问我为什么喜欢吉他吧?可能……是抱住它有一股熟悉温暖感,可能……是轻哼歌时的兴奋感,也可能是……找到了初恋的羞涩感……呐,其实最后一种感觉是因为认识他后再抱起吉他时有的感觉……
清晨,六点五十,一中校门口。
“南笙,早上好~”一个身穿白蓝色校服扎着马尾的女生笑吟吟地走过来。
“恩,方宁,早上好。”对面这面色神采飞扬的女孩叫方宁,我的好朋友,虽然有个宁字,但是个很活泼的女生。
“恩啦,你怎么感觉闷闷的呐。“她不满地轻拍我的后背“算了,你一直都这样,要改改啦,走吧,要早自习啦~”
我被她拉着,看着她的背影感受着她手心的温度,心里觉得暖哄哄的,不由扬起了微笑。
此时,在附近杂乱的声音中,听见了那个能让我心都激动不已的声音。
“哟,灿桐,来了?”
“恩,早上好。下午一起打篮球?”
“好说好说,别又输了,哈哈哈。”
“混蛋呐你,我什么时候输给你了,哦……走了要迟到了,下午别爽约啊,拜。”
“拜。”
这个怦人心动的声音传入耳扉,我还是不受诱惑的转过头去,就偷偷看一眼就一眼……赶紧回头,生怕有人注意到我会看见我的脸那么一点绯红。虽然我知道并不会有人……
“南南?南南?……你怎么了?”
方宁的声音将我从思想里拉了回来。
“啊……?”我呆愣的看着她。
“你傻了啊?我叫你那么多声都没听见,想什么呢。”她无奈的看着我“快点啦要迟到了,班主任的课诶,不然又要挨批了。”
“sorry啦,作为抱歉下午请你吃冰激凌~”我笑笑。
“真的?说话算数,哈哈走吧”她笑嘻嘻的看着我“对了我带了鸡块,我妈妈的手艺很不错你也是知道的,中午我们享福啦~”
“嗯好。”
走进教室,开始我们高中的生活。
下午,放学,六点。
“一起去买冰激凌吧。”我对旁边的方宁问道。
方宁一脸我解放了的表情伸了伸懒腰“没事我去买吧,你去篮球场等我,听说今天他们有比赛诶,去凑凑热闹哈哈~”她转过头一脸兴奋。我知道她最喜欢吃冰激凌了。
“那谢谢了,我要巧克力味。”我说着。
“谢什么谢啊,都是自家姐妹还客气什么!我走啦,等我,以后别说客气的话了。”方宁摸摸我的头后跑出校门,直到看不见她的背影我缓缓走向篮球场等方宁,其实我的心是忐忑的。
因为他在。
我站在栏杆外,我一下就看见了他,虽然隔得很远但是他的身影好像早已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一样没到他经常在的地方我的眼睛就会自动搜索到他然后偷偷地看他几下。
他站在篮球场上,穿着灰色背心和校裤,校衣扔在了一边,背心上已经被汗珠湿掉了一大片。他其实长的很帅了。因为有几个女生都站在旁边叫着加油手里拿着矿泉水和毛巾。
可能只有我,胆小的我,在一旁静静地看着,对,只要看着就好。
不久
“南南~我来了~”方宁的声音将我把目光移开,我转身接过她手中的冰激凌递上纸巾。
“辛苦了。”
“没事啦~”方宁擦汗的时候一个男生跑过来。“你来了啊。”
“是啊,你们要的水。”她微红的脸特别可爱,然后将手里的一袋水递了过去。
“谢谢啦!”男生爽朗的接过袋子向场那边跑过去。
我和方宁坐在一旁边吃边看,很静很静。
方宁体育很好,也喜欢和男生打打篮球聊聊天,在男女生中关系都很好,但她最好的朋友接触最多的人应该说……是我吧,我这个内向文静的女生。
可能,就因为开学那天才使我有这样好的朋友吧,就因为这样我高中生活不孤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