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开窗,眼前是嘈杂拥挤的街巷、筒子楼,俯视着地面上那些如同蛆虫般蠕动着的人影,这里滋生出了这个城市最真实的一面,每个人都是在这么艰难地活着,身处其中的时候并不觉得怎么艰难,可一旦从某个高度看,这景象,实在让人倒胃口。更恼人的是这大冬天阳光也是这么不饶人。
终于林墨艰难地把自己手边的窗户又合上,同时隔绝了这让她倒胃口的景象。这大早上的,吵醒她的不是自己母上,不是楼下三姑六婆的吆喝,而是光。这个极品母上半夜回家,一来就喜欢开她的窗,虽然她天生体质诡异,各种动物都是对她敬而远之,连蚊子和蚂蚁都不会光临她家,是不怕没纱窗就被蚊子叮死,可是,有亮点的光她就睡不着,拜自己母上的坏习惯所赐,林墨养成了早起的好习惯,冬天可能会起得晚一点,可基本上学的时候五六点就醒了。连双休日都起得这么早,真是……
十分钟后,林墨穿戴完毕下楼了,融入了这个狭窄而又复杂的街巷。话说也快到圣诞节了,街上莫名其妙地多了很多非主流杀马特的情侣,林墨这么个步履悠闲又是独身一人的女孩子,真是诡异的存在。要说长相,林墨还算有几分清秀,毕竟母上基因强悍,自己小时候据说也是美得没天理,谁知道十四年过去了,居然先天优势退化,幸好没丑得没型,至于个性,流水一样的随便啊,倒也不难相处,但是……
“真是醉了,连单身狗都要远离我吗?”林墨郁闷地看着第十三只从她身边绕道而行的中华田园犬,也难怪她不理解女生的胆小,这些在小女生看来一看见个人就喜欢用示威啊,逃窜啊来在人类面前彰显自己的存在感的小动物们,连靠近林墨的胆量也没有-_-|||。想说林墨没有怎么摧残动物吧,不对,她压根就没碰过活着的动物,除了人类,也没有显示界面很不友好吧,怎么狗不鸟她,人也不怎么鸟她,自己的亲亲母上也是很嫌弃她,谁叫她越长越没型,难道真是她活该?
林墨这厮还在回顾人生,脚上忽然有些沉,林墨低下脑袋去看,顿时林墨只觉得自己头顶千万只***狂奔而过啊,天啊,居然有一团黑乎乎、毛茸茸的东西趴在她的鞋子上,蠕动着,什么鬼……不知不觉,林墨就蹲下去了,仔细用自己有些散光的眼睛观察趴在自己东西,天呐,怎么她刚抱怨完,自己脚上就趴上了一只单身狗,而且居然还在抱着她的鞋子舔!虽然她没有洁癖,也不讨厌动物,可实在不适应有动物和自己如此亲近,而且,被舔的好像是她早上混穿的母上的新皮鞋,尼玛,这东西不会把鞋子面料舔脏吧?这双鞋子可是经不起水洗……
正在林墨心里已经把这个小东西蹂躏了千万遍之时,小东西抬起脑袋,冲着林墨眨巴眨巴乌溜溜的——红眼睛!林墨不知不觉又被吓了一跳,本来有狗靠近她就很奇怪了,居然还是一只红眼睛的狗,和兔子杂交的?还是得红眼病了?不过看样子很健康,鼻头湿湿的,四肢匀称,怎么这么不开眼的要和她混在一起了?林墨还是有些自卑了,她上无狗血的复杂家庭,下无不良嗜好,把和她待在一起搞得像是动物地狱一样,这小东西却是毫不介意似的,居然登堂入室地用脑袋蹭蹭林墨伸过来的手,似乎很不满意自己碰到的只是林墨的手套,对着那黑乎乎的手套龇牙咧嘴?
林墨被***踩的感觉更加强烈,抬起一只手,想碰她的皮肤?尼玛,刚才舔她的鞋子的时候,这小东西不会也想舔自己的脚趾吧?脑子几乎被***踩成浆糊,她居然还是把手套摘掉了,把手伸给了这小东西,小东西及其谄媚地就张嘴把林墨的手掌含进去,伴随湿漉漉的触感,林墨还真切地感受到了一阵格楞楞的摩擦感,林墨不由自主用另外一只手撑起下巴看着这小东西,怎么这么小啊,连牙齿都没长好,传说中的牙都没长齐就出来混……
林墨再三观察,再三确认,肯定了这小东西绝壁是不怕她,终于动手把它捧到手心,盯着它目光纯洁到有些呆滞的眼睛,实在是有些受不了表情这么蠢的东西,林墨用那只被它舔的手捏了捏它的耳朵,却发现,好像是自己食指和拇指在对碰?再仔细一看,才发现,这小东西两边耳朵边缘都是缺一块的:“你天生就有残缺啊?难怪这么小就在街上流浪了,不然……叫你刻耳好了?”完蛋了,取了名字就有感情了,终于林墨人生第一次体会到了女人对这种小动物与生俱来宛如圣母般的恻隐如潮水般袭来,然而她绝不会想到这恻隐之心带来的后果会有多让她措手不及……
首先就是,那个忽然虎声虎气地出现在自己面前的街坊,老卷毛,林墨其实是挺喜欢老卷毛的,粗犷,直率,不过同样脾气火爆,而且走出来,就是故意朝着林墨的手碾过来的,如果不是,老卷毛骂声先到,林墨简直没时间躲开!“小杂毛!把我的崽子还我!”劈头就是一阵怒吼,实在让林墨难以相信,这个人居然还是和她互相蹭饭很多年的饭友。
“喂!老卷毛,什么你的崽子啊!又不是我要动它的,喂喂喂!老卷毛你干嘛这么看我,我知道我不招动物喜欢,可,可是——你这什么表情啊!我又没诱拐良家处犬!”凭借多年饭桌灶台上的交情,林墨用简直直戳老卷毛那高挺鼻子的语气,尽管知道老卷毛脾气不好使出了名的,但林墨还是顶风作案地和他杠起来了,不错勇气可嘉啊。而已经窝在林墨怀里的刻耳莫名其妙十分崇拜林墨,更加坚定地要和林墨一起,而且老卷毛清楚地看着刻耳明显很害怕的表情,特么的,自己表情有这么不堪入目吗( ̄┰ ̄)?
林墨瞧着老卷毛,突然有些心酸,老卷毛脾气不好,不擅长人际交往,可他喜欢动物,很多动物都喜欢亲近他,可她从小就没碰过除了人之外的活物,难得有狗不开眼的要跟着她……
老卷毛瞧着林墨那副可怜兮兮的样子,终于强装不耐烦地样子朝着林墨吼了一声:“瞧你什么德行,这小东西不是不可以给你,不过它可是个赔钱货,养它你做好准备!”
林墨朝着老卷毛用力吐了一下舌头,正打算抱着刻耳就跑,结果老卷毛一记拐杖就打过来了,“笨蛋,推我回家,给我做饭!”林墨无奈地甩着头绕到老卷毛的背后,将刻耳塞进自己的挎包里,两只手搭上轮椅的推手管,将坐在轮椅上的老卷毛朝着熟悉的方向推去。
“老卷毛啊,你腿长什么样啊?”林墨每次看着老卷毛不管一年四季都在腿上盖得严严实实的毛毯,再一次好奇起来。
“找死啊,要不是我两条腿不能走路,我一定跳起来揍你!”林墨简直欠揍,每次都挑这种戳人伤疤的问题来问!
“切,老卷毛你不会是长了三条腿,所以不给别人看?不想被别人嘲笑吧!”林墨也是不怕把事情闹大,继续追着撒盐,还顺便展示了林墨的脑洞。
“德行,哪个男人不是三条腿!”而老卷毛通过秀下限成功回击触发了林墨的脸红,成功让林墨知道,自己段数太低,只有一个下限比他高。
“老流氓!”林墨再次扔白毛巾,呼啸着推着老卷毛在满是节日前夕氛围的街巷中横冲直撞!
“泥煤啊!这么快,想弄死我啊!”一老一少就这样享受着混合了被惊扰的街坊们嫌弃的目光的晨光中,奔向他们的早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