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香歌厅,是布兰科市最有名的歌舞厅,大家都知道狐妃是这个歌厅的台柱,却很少见这个台柱的后台。
“漂亮女人不好惹,少去招这个嫌吧!”吧台一位帅哥劝另一位醉得迷迷瞪瞪的卷发男。
他则挥挥手,借着酒劲儿,歪着步走向妖娆娇艳的狐妃,狐妃一贯带着冷艳令人不解的笑容。
他低着头,朝狐妃扔了一条金链子,见狐妃捡起金链子仍旧那么香艳地笑着,他借着胆子再走近两步。
狐妃拿起电话:“这儿有个撒酒疯儿的,吧台。”
卷发男乎的一下转身了,那个帅哥扶过卷发男:“对不起,对不起,喝醉了,喝醉了!”
那个卷发男还是被扯到小巷子里暴打一顿。
被警告:“听过,狐妃吧?你刚见的那个,运气不错,她今儿还算开恩了,往日,总要将调戏她的人打个卧床不起呢!回家烧香去吧!”
卷发男仍旧在地上趴着,擦擦嘴角的血,手机里还亮着一张锁屏照片——狐妃唱歌时,垂着半屡刘海,难以言表的美,侵入了人的心魄。卷发男一直觉得,她的心善良,孤寂,只有他才能安慰和保护这个女人。
其实,他哪里不知道,调戏会被打得卧床不起,前几次的尝试相比于今天,不是进步了吗?
可是,怎么才能让狐妃相信,他不是出于好奇,而是一番真心?玫瑰送了,不顶事。红酒,绿箭,巧克力,金链子都送了啊!都怪歌厅这个地方让人不再相信纯真。
但狐妃绝对是个纯真的人,卷发男相信他的直觉。
吧台的东子问狐妃:“今天是不是见老板了?”
狐妃暗自一笑:“又取笑我?不过,你每次都是怎么知道的?”
东子一边擦酒杯,一边说道:“唱歌都是《秋风》,喝自留的葡萄酒。这还用猜?”
狐妃并没躲藏,也没有回避,只是静静望着灯光照射的镜子映射的灯红酒绿,男男女女,继续喝酒。她觉得爱着一个人,是自然的,虽然那妙妙在现在看来是很大的危机,但她狐妃心里有范西门这个人是不用隐藏的,她没必要否定自己的感情。
只是,妙妙的出现和离开,每次都很离奇,让狐妃感到些许不安,她为恩人范西门感到不安。
“上次不是让你去监视那个怪人,怎么样?有发现吗?”
狐妃对刚回来付差的人说。
“嗯……妃姐,跟丢了。”两个人异口同声。
“那么,这个神经病很难缠吗?以你俩的风格,不应该啊!”
“我们跟着她,她每次都进了,进了,……”
“别支支吾吾,快说!”
“进了老板的家。”散鱼说。
“对,还是在晚上。”敬停说。
“好吧。怎么走的。”
“我们发誓,没有一个人或者什么装扮的人从范老板家走出去,我们也不敢瞎说,我觉得除非老板家的密道让那个尤妙妙发现了,否则,她不可能在我们跟前一声不响的消失的。”
“继续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