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的优点,最致命的缺点——评《英雄联盟之竞技时代》
书名:《英雄联盟之竞技时代》
链接:略
小说类型:电子竞技
写作进度:连载中
阅读进度:三十五章
字数:12。1万
出评人:半魂0
前言:
前面的九本书都已经被人评论过了,只剩下英雄联盟这本竞技文,未免有些孤单了,既然还没人开始写,那我就填补一下它的空白的。
以前有人说过,存在即合理。既然这本书上了文华榜,那就一定有上榜的理由。我所要做的,就是努力发现这本书中的闪光点,证明它存在的意义。当然,更重要的,是发现它存在的不足,给出适当的建议,对作者写作有所帮助。
首先需要说的,我不是一个会玩游戏的人,对于里面的专业术语或者竞技打斗会了解多少。但我觉得这正是我的优势,旁观者清。对于一个不会玩LOL的人,如果作者的文能够感染他的话,无疑就证明作者做到了雅俗共赏。只有做到雅俗共赏,读者群体才会尽可能地放大。
点评:
在评论之前,我想先说一下LOL文的优势:潜在读者多,玩游戏的那批人都是潜在读者。玩LOL的人应该都听说过解说员小智吧,他会玩LOL,自己录制视频发到网上,作为他淘宝店的广告,而那些观众,就是他的潜在读者。如果,小智没有LOL视频的帮助,淘宝店的生意会比现在好吗?
竞技文也是这样,以游戏作为依托,将潜在读者转为现实读者,然后······明天会更好。
封面不错,有电子竞技的风格。
再看标题,《英雄联盟之电竞时代》,虽然没有《英雄联盟之谁与争锋》、《英雄联盟之绝对巅峰》那种霸气,也没有《英雄联盟之最强ai昧》那种能够一眼就抓住宅男眼球的能力,不过它中规中矩,四平八稳,具有张力,不会剑走偏锋。比如最强ai昧,这个书名是具有一定挑战性的,一步小心便会落入俗套,从此一撅不阵。(当然,这本书成绩不错)
简介:看了好几部相关书籍的简介,我只能这本书的简介还可以,位列中等。
英雄有梦,以梦开篇,构思不错。刚看到男主上去领奖的时候,我就在想,一开始就写主角拿冠军了,这是要开启无限流的节奏吗,那,之后应该怎么写?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作者笔锋一转,原来,一切都只是梦。
虽然谈梦想有点俗套,甚至会让人觉得尴尬,但梦想,真的是一种不死不灭的东西。
不得不说,这篇小说的优点有很多,甚至,有很多地方,让我觉得惊叹!
开篇第一章的最后一个问题问得好,“我能成为职业选手么?”,这个问题,不只是在问自己,也是在问观众,或者说,是观众自己在问自己,主角能成为职业选手吗,他如何才能成为职业选手?这一问,已经牵动了读者的心。
前面三章,层层铺垫,以“梦”为依托,让林峰逐步靠近“职业选手”,环节紧凑,一蹴而就。
头顶带着优异光环的男配角吴文飞一出场就被打脸,有趣。有打脸就有爽点,单看这一章,设计得不错,符合大众口味。之后又来了一个赌局,矛盾升级,又一个爽点来了。林峰赢吴文飞,那是必须的,关键是林峰怎么赢他。这个环节设置好的话,可以加很多分,如果这一环节不出意外的话,小说的收藏基本上是不会掉了。而作者后面的情节,无疑是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金手指出现在第六章,一个背影猥suo的大叔,曾经的职业选手。他出场还不算太晚,而且,“猥suo”大叔这个词,很容易让人进入小Y之中。这家伙,背后一定有故事。
三万字出现的小gao潮,做到了。那个赌局,就是最大的亮点,林峰的战斗,有起有落,杀得大快人心。
“要想获得成就,不算天赋所能制约的,只要你想,只要你去做,为心中的那一份执念,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做到,所谓以天赋不足为借口就直接放弃的,他们······不配成为一名职业选手。”(出自第七章)
看到这段话,让我眼前为之一亮,所以就抄录在书评中。这段话,个人觉得,确实有一种令人感到,甚至是震撼的力量。
人物角色之刘星,名字真心不错,刘星,流星,虽然短暂,但就是那片刻之间的时间,就足以让全世界都记住他。他,完全是燃烧生命在战斗,用自己的生命证明了一句话:天赋,不是万能的。
虽然他的出场没有想象的那么震撼,但就是这两章(第七章,第八章),已经确定了他在我心中的位置,虽然他不是主角,但他的光辉,已经超越了林峰。看到他,让我想到了《侠岚》中的山鬼谣,第五季的侠岚,完全就是他的个人秀。
可能有人会问,既然这本书被我说的这么好,那为什么现在这本书的各方面成绩连中等都算不上呢?
看完三十五章,我对这本书感到非常惋惜。因为,它最大的优点,也是它最大的缺点。
作为一本竞技小说,它的代入感确实很强,身为一个不玩LOL的人,多少也能明白。但,这恰恰就是小说的隐患所在。
对于一片竞技文来说,事业和爱情就是人的两条腿,无论偏重哪一方,都会造成畸形。过于强调事业,或者说,过于强调LOL本身了,无形之中,便会失去一些对主角爱情更加关注的读者。
读者想看美女,想做男主利用主角光环把妹,有吗?没有!可以说,这里就是一群“男人”的战争,爱情什么的,都去死吧。
美女?我们能做战友吗?当女票?不好意思,没空,男人因以梦想为重。前面的二十多章,给我的感觉就是这个。
事业泡妞两不误,作者没做到。优点,也就变成了缺点
刚开始对LOL比赛有新鲜感,自然有兴趣读下去,但一直让读者看比赛,未免有些单调了。
原本以为男主赢得赌局之后,爱情会有点起色,然而,证明是我想多了。战完之后,再来一盘,不死不休。我只想说,武侠小说里面很多高手都是因为只知道修炼,最后导致身边的女人被自己的兄弟抢走了,《天下第一》的古三通就是最好的例子。作者再这样下去的话,估计读者都会被隔壁老王给抢走了。
看到三十五章,林峰在小说里跟女人(除了他妈妈之外)的谈话,不超过五次。这个节奏,堪比英国的电视剧《福尔摩斯》中福尔摩斯女朋友出场的戏份了,这是要搞?基的节奏么?
再说一下细节部分。
林峰在职业选手测试中,作者用了超过十章的文字大加渲染,未免有些拖沓了。这部分情节可以再紧凑一点。所谓凤头、猪肚、豹尾,文章的开篇要像凤头一样,短小精悍,但含金量特别高,到中间的时候,可能需要一些情节来扩充整体实力,这时候不妨将情节拉长一点。
把应该放在作品相关里的内容(比如请假条,或者推迟更新的说明)放到了正文内。这个应该注意点,该放在作品相关里的还是放到作品相关里比较好。
【还好身边都玩LOL的人,不然很多专业术语真心看不懂】
上述内容,如有冒犯,还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