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懂,只知道,他不过放假之后,每天会骑着那台拆了消音器,装上音响,多加跟喷气管的机车来在我上下课,怎么突然我会变成他的马子。
也许这不是什么坏事,不过我却得瞒着父母进行。
我能了解,在他们心目中,李成华是个不良少年。他初中被当,却神奇的考上高中。高一被当一次,又神奇的升上高二。
算一算,他今年十八,却还在高二的阶段。我呢?那年,不过也才十四。不过是个初二学生。
在父母眼中,他是个带坏小孩、欺骗少女的大坏蛋。在师长眼中,他是个头疼的留级学生、三天小过、两天大过。
只是,他却都有办法坳过去,到今年高二还没被踢出学校大门。
在兄弟眼中,他是大哥,铁睁睁的汉子,他是势力的代表。在女生眼中,他是白马王子。而在我眼中呢?他不过是个偶尔会说脏话的调皮大孩子、大哥哥。
我讨厌烟味,在我前面他不会抽烟,我讨厌脏话,他会尽量少讲;我讨厌翘课,他再怎么痛苦都会风尘仆仆的带我上课然后“睡si”在他班上。
我喜欢的,他会去做,我不喜欢的,他尽量不做,除了一样——他怎么也不叫我名字,也是小雏菊、小雏菊的叫。除了这点,他让我没什么可以挑剔。
“小~雏~菊~”听到这种恶心巴拉的叫法,我也能知道后头的人一定是李成华的最佳帮手———欧景易。
只有他,不会嫂子来嫂子去,可是却会把小雏菊三个字叫的让人鸡皮胳搭掉满地。
欧景易染了一头金发,也不管教官一天到晚要剃他头,他一脸笑嬉嬉,一点也不察觉自己有再一个小过就会被踢出学校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