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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我们离开岛尾的时候,也许是快到一点钟了,木排走得慢极了。要是有条船靠近的话,我们就打算跳到小筏子上,向伊利诺斯州河岸划过去。幸亏没有船来,因为我们根本没有想到把枪或者钓鱼线或者食物放在划子里。我们走得太匆忙了,来不及考虑这么多。把所有的东西一古脑儿全放在木排上可不是个聪明的想法。

要是那些人到了岛上,我祈祷他们发现我生的那堆火,在那儿守上一夜,等着吉姆回去。无论怎么说,我们终于远远抛开他们了,要是我生的那堆火不起作用的话,那也不能算是我的过错。我给他们玩的这个把戏也实在够阴的。

天亮时,我们在伊利诺斯州岸边的一个大水湾里上岸,把木排靠近在沙洲上,用斧头砍了些杨树枝,遮在上面,让它看上去就像岸边的一个坑。沙洲上原先就长满了杨树,茂密得像耙齿。

密苏里河岸上都是山,伊利诺斯河岸上长满了树,河里的那股急流在这里是顺着密苏里河岸流,所以我们不会遇到人。我们在那儿无所事事,看着木排和汽船沿着密苏里河岸顺流飞奔,逆水行驶的汽船在河中央努力地向上爬行。我把我和那女人瞎搞的事儿全部讲给吉姆听,吉姆说那女人是只狐狸。要是她来捉我们,大概是不会守在那堆火边死等的,不会的,少爷,她准会带条狗来。我说,那她为什么告诉她当家的带条狗来呢?吉姆说他敢肯定那些男人来的时候,那女人一定想到带狗的事儿了,吉姆相信他们肯定到镇上去了一趟去找狗,因此才耽误了那么久,要不我们就到不了村子下边十六七里的这块沙洲上了,没错,真的,我们就会让那些人抓回那个老镇上去的。因此我说我不管他们没抓住我们到底是什么原因,只要没抓住就好了。

傍晚,我们从那层密密的杨树枝里探出脑袋,四下里看了一阵,什么也没有,吉姆就把木排上面的木板拿下来,搭了个舒适的小窝棚,能挡住毒辣的阳光,遮风挡雨,还能把东西放进去,免得被雨淋湿。吉姆在窝棚里放了一层地板,比木排高出一尺厚,毛毯和别的东西放在上面,就不怕给汽船翻起的浪头打湿了。我们在窝棚的正中间撒了一片土,大概有半尺厚,四周封好,免得散开。弄这东西是准备在雨天或冷天生火用的,有窝棚隔着,外面也瞧不见。我们还做了个备用的舵桨,碰上水里的树杈,折断旧的,就用新的;还在木排上竖起一根带杈的木棍,可以把那个旧马灯挂在上面,一旦遇见上游下来汽船,就得点上灯,也不至于被它撞翻。相反方向的船,就用不着点灯了,只有我们漂到了他们叫做“十字路口”的交叉处;因为这时候水还很深,岸上太低的地方还都浸泡在水下呢;所以往上游去的船并不老在急流上开,也许会跑到静水里来。

第二天晚上,我们在水里划了七八个钟头,急流一个钟头流四里多。我们钓鱼或者聊天,或者下水游泳,要不就会打瞌睡。这样的时刻真美妙,在平静的大河上飘荡,躺在木排上仰望天空,我俩都不愿大声说话,或大笑,只是偶尔悄悄笑一笑。这天气好极了,我们什么事也没遇到,接连三天夜里都没有遇到意外的事。

每天夜里我们都能路过几个镇子,有的镇子在远处漆黑的山坡上,只有亮亮的一片灯光,一座房子也看不见。第五天夜里我们到了圣路易,只见灯火璀璨,好像整个世界都给点亮了。在圣彼得堡,人们说圣路易有两三万人,但我一直很怀疑,直到那个静静的夜里两点钟亲眼目睹了那片灯火,才知道这话是真的。那里没有一点声音,所有的人都睡着了。

在这段期间,我们每天晚上十点都要溜到岸上的小村子里去,买上一两毛钱的面饼或者腌肉,或者别的食物。偶尔有只小鸡不安分地呆在窝里歇息,溜出来玩耍,给我看见就顺手抓住带回来。爸爸常说,碰到小鸡能抓就抓,你不要总有人要。我却从来没见过爸爸抓了鸡自己不要的时候,可他总是这么说。

黎明前,我常常溜进耕地里借颗瓜吃,有时候是颗甜瓜,有时候是颗南瓜,有时候是个刚长熟的玉米棒,都是这一类东西。爸爸常说借点东西没什么害处,只要你记着哪天还人家就行。只是寡妇说这跟偷一样,只不过说得文明点儿罢了,好人是不会干这种事的。吉姆说寡妇的话有点儿道理,不过爸爸的话也有点儿道理,最好的办法是从那些东西里选出两三样来,就停止,再也不借了,这样一来,往后再借就没关系了。这个话题我们讨论了整整一夜,任凭木排在水上随便漂流,一心想拿出个主意,到底是不拿什么东西,是西瓜、甜瓜、香瓜,还是别的什么东西。天要亮了,终于有了合适的决定:不借沙果和柿子。在那以前,我俩一直觉得借东西这事不大合适,现在有了这个决定,马上就心安理得了。我对这个决定挺满意,因为我本来就不爱吃沙果,更何况柿子都是生的,再过两三个月也熟不了。

我们有时候也能捉到水鸟,是那种要么早起,要么晚归的水鸟。总起来看,我们的日子过得挺好。

第五天后深夜,我俩在圣路易下边碰到一场暴雨,雷电猛极了,暴雨哗哗的直往下泼。我俩呆在小窝棚里不动,让木排随意漂。一道闪电,我们就能看见眼前是一条笔直的大河,两岸是高耸的悬崖峭壁。不久,我说:“喂,吉姆,看那儿!”那是条撞到礁石上的汽轮。我们正朝着它漂过去。闪电的亮光把它照得很明显。它倾斜着,部分甲板露出水面,一闪电就能清晰地看见一条条固定烟囱的铁索。大钟旁边有一把椅子,椅背上放着一顶旧帽子,帽缘耷拉下来。

哟,在这三更半夜,狂风大作,一切都显得那么奇特,这时候我看见大河中间那条孤零零的破船歪在那儿,和别的孩子不一样。我想到船上去看一看,瞧瞧上面有什么东西,就说:“吉姆,咱们上去看看吧。”

吉姆一听就坚决反对,他说:“我才不想到破船上去冒险呢。咱们现在过得挺不错,不如就这么混下去算了,《圣经》上就是这么说的。再说那儿还有人守着船。”

“胆小鬼,”我说,“除了顶舱和舵舱,根本没什么要守的;在这种暴风雨天,那船说不定什么时候会烂成碎片,顺流而下,你还认为谁会为个顶舱和舵舱搭上一条命吗?”听了我的话,吉姆什么也说不出来,只好不吭气了。我马上又说:“也许咱们能从船长室里借点什么值钱的东西。比如雪茄烟,我敢说准有,一根值五分钱,真实的钱。汽轮上的船长都很有钱,一个月能挣六十块钱,他们花钱很阔,你知道,一旦遇上想要的东西,不管多贵拿出钱就买。就算找根蜡烛塞进口袋里也行,吉姆,要是不上去搜一搜,就不甘心。你想这要是叫汤姆·索亚遇上的话,他能眼睁睁不去吗?肯定不会,他肯定会上去的。他会把这称做一次冒险——他一定会这么叫的。就算上去会要了他的命,他也一定要上去看个清楚的。他这么做不是很有勇气吗?难道他能不表现一下自己?难道他能错过这个出风头的机会吗?他准会弄得好像克里斯托弗·哥伦布找到天国乐土一样。我真想汤姆·索亚也在这儿。”

吉姆抱怨了一两声,终究还是让了步。他说我们尽可能不出声,非讲不可就尽量压低声音。又是一个闪电,我们认准了船的位置,碰巧,我们找到了右舷上的吊车,把木排系在上面。

这儿甲板跷得有点高,我们顺着甲板上的斜坡摸黑往左舷溜,准备溜到顶舱去,两只脚在甲板上小心地探路,双手伸在前面挪开吊索,四周漆黑一片。很快我们就摸到了天窗朝前面的那一边,就从那儿爬了上去,然后就来到船长室门口,门没关,天哪,只见顶舱大厅里远远亮着灯!就在这一瞬间,我们好像听到那儿有人说话!

吉姆悄悄说他觉得心里发慌,叫我赶快走。我说那好吧,就准备回到木排上去。就在这时,我听见一个声音带着哭腔说:

“啊,伙计们,饶了我吧,我发誓绝对不说出去!”另一个高音说:“你骗不了我们,吉姆·特纳。你以前就耍过这种花招。分东西的时候你老想多分,每次都占便宜,因为你发誓说不占便宜就去告发。可是这次你又反悔,这可就活该你倒霉了。你是天底下最卑鄙最阴险的家伙。”

这时候吉姆已经准备回去了。我想再呆会,就对自己说,汤姆·索亚在这种时候肯定不会溜走的,所以我没走。我要知道这儿到底出了什么事。于是我就顺着小小的过道里摸黑朝船尾爬,一直爬到顶舱大厅隔舱。我看见那儿地板上躺着个人,手脚被捆着,旁边站着两个人,一个手里拿着个昏暗的马灯,另一个拿着一把手枪。拿枪的人对准地上那人的脑袋,说:

“我真想杀了你,也真该崩了你,你这卑鄙的臭家伙!”

地上那人吓得缩成一团,颤抖地说:“啊,饶了我吧,比尔,我保证不说出去呀。”

他说完这句话,提灯的那人就哈哈大笑着说:“当然,你当然不会说出去!这话你可真是说对了。”

然后他又说:“只管叫他求饶就是了!如果不是咱们把他制服捆住的话,他早就动手了。到底为了什么?不为别的。就为了咱俩要拿该拿的那一份,就是这样。这下你完了,吉姆·特纳。收起枪,比尔。”

比尔说:“这不可能,杰克·帕卡德。我要杀了他。他就是把老哈特菲尔德这么给杀了。难道不该也把他这么干掉吗?”

“可我不想就这么把他给杀死,我自有道理。”“你太好了,上帝会保佑你的,杰克·帕卡德!只要我活下来,就会记住你的大恩大德!”地上那人哽咽着说。

帕卡德根本不吃这一套,他把马灯挂在一个钉子上,冲我呆的这块黑暗的地方走过来,一边还叫比尔也过来。我赶紧往后爬,大概爬了两码的样子,因为船斜得厉害,我简直来不及躲,手脚并用地爬进了上边的一个特等舱里,避免被人家踩住,抓到。那人摸黑走过来,直到帕卡德走进我那个特等舱门口,他就说:

“这边,到这儿来。”他边说边走了进来,比尔跟在他身后。不过还没等他们进来,我就先爬到上铺去了,没有退路,只能缩在一个角落里,心里直打鼓不该到这个舱里来。然后,那两人就把手搭在床架子上,站在那儿说起话来。我看不见他们,却能闻到他们身上的威士忌酒味,能确定他们在哪儿站着。幸亏我没喝威士忌,不过喝没喝都无关紧要,反正他们也找不到我,因为我在上面压根儿就不敢喘气儿。我害怕极了,再说谁听了他们的谈话,恐怕都不敢出气儿了。他们说话声音很低,很认真。比尔想杀掉特纳。他说:

“他说他要说出去,那就肯定会说出去的。现在已经闹僵了,也把他收拾得够受,就算把咱俩那份都给了他,大概也不顶事了。毫无疑问,他准会去告发的。你还是听我的吧,我说就别叫他活受罪了,送他见阎王去吧。”

“我同意。”帕卡德说,他的口气很平静。“真见鬼,我还以为你不想做掉他哩。好,就这么定了,那么咱们就去动手吧。”“等一下,我的话还没说完。你听着。用枪把他干掉当然可以,可是这事要是一定要干的话,还有别的办法,干净利落。我是这样想的:看看能不能想个法子既办了事,又不惹祸,省得老是犯法,脑袋往绞绳套里钻。你说呢?”

“没错,说得是。可是你打算怎么办呀?”“喔,我是想这样:咱赶紧把那些特等舱里所有的东西拿走,搬到岸上藏起来。干完就等着。我看最多两个钟头,这条破船就会破成碎片,叫水冲走。知道吗?这样他就会淹死,谁也不怨,只能怪他自己。我看这种结果要比直接杀了他好得多。我觉得杀人这事,尽量不要做。那么做不聪明,也不道德。我说得对不对?”

“是,我看你说得对。可是船碎不了,冲不下去怎么办?”

“总之我们等上两个钟头看看再说,怎么样?”“那行,走。”他们终于离开了,我惊出了一身冷汗,赶紧溜出来,朝前爬去。面前漆黑一片,我哑着嗓门轻轻叫了一声“吉姆!”只听见他在我胳膊肘旁边答应了一声,那声音就像是在哼哼。我说:

“快,吉姆,现在不是胡闹和哼哼的时候。那儿有一帮杀人犯,咱们要找到他们的救生船,解开缆绳让它漂走,叫这帮家伙跑不下船,否则他们当中有一个可就惨啦。要是我们找到他们的救生船,就可以叫他们全都遭殃,警察就能来抓住他们的。快——快点儿!我去左边找,你到右边找。你去木排那儿找起,还有……”

“啊,我的上帝呀,上帝呀!木排?木排不见啦,我们的木排被冲走了!我们活不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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