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小摩斯号从容地抛锚进港,我和隗魁走上岸来的时候,夜已经很深了;我们唯一要做的事就是找个吃饭、睡觉的地方。大鲸客店的房东推荐我们住到他的表弟荷西亚·胡赛开的炼锅客店去,他说那里是整个南塔基经营得最好的客店,并且还向我们保证说,荷西亚表弟做的杂烩很有名气。总之,没有比炼锅客店更好的去处了。他告诉我们的行走路线七拐八拐一上岸就把我弄糊涂了,尤其是一开始隗魁就坚持认为黄色仓库——我们出发后的第一个路标——肯定在左手边,而照我的理解,彼得·科芬说的是在右边。于是,我们在黑灯瞎火中摸索了一阵,又不时地叫醒,酣然入睡的当地住户来问路,最后总算来到了一家估计不会有错的客店。
那是一幢古旧的房子,门口竖着一根旧中桅,两口涂成黑色的大木锅被吊住锅耳悬在桅顶的横木上;横木的两只角都给锯去了一边,于是这根旧中桅看上去更像是一副绞架。
直到看到酒店的门廊口站着一个女人时,我才从想像中挣脱出来。她满脸雀斑,一头黄发,穿一件黄色长袍,一盏有气无力的红色的灯在他头上亮着,很像一只受伤的眼睛,女人正在神气活现地数落着一个穿紫色羊毛衫的男人。
“快给我滚,”她对那男人说,“不然有你好看的!”“来吧,隗魁,”我说,“错不了。那就是胡赛太太。”果然没错。荷西亚·胡赛先生出门了,但胡赛太太很是精明能干,里里外外地为他操持着。胡赛太太知道我们要吃饭住宿,就暂时收住了叫骂声,把我们领进一个小房间,让我们在刚吃过饭的满是残汤剩饭的桌边坐了下来,转身问了一句:“吃蛤蜊还是吃鳕鱼?”
“鳕鱼怎么吃,太太?”我礼貌地说。“蛤蜊还是鳕鱼?”她又问了一遍。“蛤蜊当晚饭?一只冷蛤蜊,你是这意思吗?胡赛太太?”我说,“可是,冰天雪地的,吃冷蛤蜊不是太凉了点、太粘乎乎的吗?你说呢,胡赛太太?”
但是,胡赛太太急着要去骂那个身穿紫色羊毛、等在门口挨训的人,所以似乎只听清了“蛤蜊”这两个字,就冲着通往厨房的一扇敞开的门,嚷了一句“两个人一只蛤蜊”,就没了踪影。
“隗魁,”我说,“你觉得,两个人合吃一只蛤蜊能行吗?”
从厨房里飘出来的暖乎乎、香喷喷的蒸气消除了我前景黯淡的担心。当热气腾腾的杂烩端出来时,心中的谜团豁然开朗:这是用榛子般大小的鲜美多汁的小蛤蜊,掺和了捣成碎末的硬饼干和切成碎片的咸猪肉,放足了黄油,撒够了胡椒和盐。经过一路冰冷的远航,我们胃口大开,特别是隗魁,看到桌上摆着自己最喜欢的东西,味道又很可口,于是,他和我风卷残云般将它一扫而光了。我仰面靠了一会,想起胡赛太太问吃蛤蜊还是吃鳕鱼的话来,我想我也不妨试试看,就踱到厨房门口,一字一顿地喊了声“鳕鱼”,然后又坐好。过了一会,香喷喷的蒸气又飘过来了,只是味道不同而已。很快一份精美的鳕鱼杂烩又端到了我们面前。
我们开始大吃起来,我们的勺子在碗里搅着的时候,我心里想,吃杂烩会对大脑有什么影响呢?那个说人长了杂烩脑袋的词组是怎么说的了?
在所有带腥味的地方中,炼锅客店腥味十足,显然名不虚传。早饭吃杂烩,中饭吃杂烩,晚饭还是吃杂烩,吃得叫你担心衣服里会不会长出鱼骨头来。房子前面的那一片地方是用蛤蜊铺的,胡赛太太的项链是用擦得发亮的鳕鱼脊骨做成的,荷西亚·胡赛先生的账本也是用上乘鲨鱼皮装订成的,甚至牛奶也带着一股腥味,后来,当看到荷西亚的花斑奶牛在大嚼鱼杂碎,每只脚上还套着个鳕鱼头,走在沙滩上就像穿着拖鞋时,我恍然大悟。
吃过晚饭,胡塞太太给我一盏灯,还给我们指点了去睡觉的最近路径。可是,就在隗魁走在我前面准备上楼时,那女人不让隗魁把鱼叉带进卧房,“为什么不行?”我问,“每一个真正的捕鲸人都会带了鱼叉去睡觉——为什么我们不能?”“因为这很危险,”她说,“自从那个叫斯蒂格的小伙子从背时的远航回来后——他去了四年半,却只带回三桶鱼肚肠——他就死在我一楼后面的房子里,肋上还插着鱼叉,从此以后,我就不准客人晚上带这种危险的武器进卧房了。所以,隗魁先生(她已经知道他的大名了),我替你保留着,天亮再还给你。至于杂烩,明天早饭吃什么,蛤蜊还是鳄鱼?呃?”
“两样都要,”我说,“还要两条熏青鱼,变变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