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0764500000002

第2章 受案范围(1)

1.哪些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宣讲要点】

旧的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只受理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所谓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做出的,能够对其权利义务直接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也就是说,人民法院只受理对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新法将"具体行政行为"修改为"行政行为",这是因为,新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对可诉范围已作了明确列举,哪些案件应当受理,哪些案件不受理,界限是清楚的,没有必要再从概念上作出区分,因此新法将"具体行政行为"修改为"行政行为"。

我国《行政诉讼法》对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进行了规定,其中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法院对受理的行政案件的范围作出原则的统一的规定。例如,《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对法院应该受理的案件从行为的角度加以详细列举。

【典型案例】

2007年10月19日,根据第三人欧莱雅公司的举报,被告工商金山分局执法人员对存放在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复杉公司(原告罗芙仙妮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复杉公司唯一的股东、法定代表人)仓库内的化妆品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检查,所涉品牌为"罗芙仙妮"、"碧优泉"两个系列化妆品。在"罗芙仙妮"系列化妆品的外包装上印有"法国欧莱雅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监制"字样,化妆品容器上贴有"法国欧莱雅集团有限公司"字样标签;在"碧优泉"系列化妆品的外包装上标注有"法国欧莱雅集团有限公司监制"字样,化妆品产品说明书上印有"法国欧莱雅集团有限公司"字样,化妆品的外包装箱上标有"法国欧莱雅集团有限公司"字样。被告执法人员对复杉公司仓库内的化妆品进行了封存、扣留,数量为35712个(瓶)和9盒"OREAL"礼品套盒,货值2760214元。根据上述检查发现的情况,被告认定原告生产、销售涉案两个系列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项的规定,遂向原告发出了听证告知书。因原告未提出听证申请,被告遂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于2008年1月17日作出了涉案行政处罚决定。涉案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原告不服,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复议,该局于2008年4月21日作出沪工商复决字(2008)第7号复议决定,维持涉案行政处罚决定。原告仍不服,遂提起本案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被告工商金山分局具有在本行政区域内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行政执法职权。被告基于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的目的,作出涉案行政处罚决定,其执法目的正当。被告在接到举报后,对原告罗芙仙妮公司的涉案化妆品进行了封存和扣留,经过现场检查,并经过调查取证,依法履行了向原告告知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原告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等法定程序,据此作出涉案行政处罚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其执法程序合法。因此,法院维持被告工商金山分局作出的涉案行政处罚决定具体行政行为。

【专家评析】

在我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法第12条则详细规定了哪些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本案中被告工商金山分局对于原告罗芙仙妮公司所做的行政处罚措施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的范畴,工商金山分局职权来源于法律的授权,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原告罗芙仙妮公司)做出的,不是内部行政行为,是行使职权的行为。所以被告的行政处罚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法条指引】

《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哪些事项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宣讲要点】

人民法院受理针对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但是不是所有的行政行为都可以提起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国防、外交属于国家主权行为,具有特殊重要性,所以不能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纠纷。但如果行政相对人觉得自己权益受到侵犯,可以通过其他渠道反映、申请解决。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这就是所谓的抽象行政行为不可诉。抽象行政行为主要是指行政机关针对非特定人做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规、规章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由于抽象行政行为的对象是非特定的,效力适用于所有对象,因此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反复适用。对于这些抽象行政行为,可以依法申请审查。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的管理,其自有一套解决争议的渠道。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对有的行政行为,法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具有终局裁决权的,人民法院也不得受理。

同类推荐
  • 治安管理与执法监督

    治安管理与执法监督

    治安管理违法行为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很常见,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与公共安全。而事实上,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老百姓不懂法。为了让老百姓知晓哪些行为是治安违法行为,本书以浅显生动的语言,精选大量老百姓生活中常见的典型案例,系统讲解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各种治安违法行为。目的在于提高老百姓的守法意识,避免违法行为,并能利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中国刑法教程

    中国刑法教程

    本书内容包括:刑法概述、刑法的效力范围、犯罪和犯罪构成、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故意犯罪形态、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刑罚裁量等27章。
  • 中国近代刑事诉讼制度变革研究(1895-1928)

    中国近代刑事诉讼制度变革研究(1895-1928)

    西法东渐、列强环伺的中国近代时期,刑事诉讼制度在艰辛和曲折中获得了较大的突破与发展。在对中国传统刑事诉讼制度回溯与反思的基础上,作者总结了中国古代刑事诉讼制度的四个发展阶段及其特征,并对中国近代刑事诉讼制度变革的背景、路径及理念进行了探析。在此期间,无罪推定、程序法定等新型法律原则开始输入并在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中得到一定发展。同时,检察及律师制度亦开始引进,中国近代化审判制度的雏形开始显现,北洋时期大理院创制的判决和司法解释例,不仅成为实现外来法律资源本土化的最便捷途径,亦成为各级司法机关非常重要的裁判根据。与此同时,执行制度也开始趋向文明并与传统的行刑制度相区别。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热门推荐
  • 福妻驾到

    福妻驾到

    现代饭店彪悍老板娘魂穿古代。不分是非的极品婆婆?三年未归生死不明的丈夫?心狠手辣的阴毒亲戚?贪婪而好色的地主老财?吃上顿没下顿的贫困宭境?不怕不怕,神仙相助,一技在手,天下我有!且看现代张悦娘,如何身带福气玩转古代,开面馆、收小弟、左纳财富,右傍美男,共绘幸福生活大好蓝图!!!!快本新书《天媒地聘》已经上架开始销售,只要3.99元即可将整本书抱回家,你还等什么哪,赶紧点击下面的直通车,享受乐乐精心为您准备的美食盛宴吧!)
  • 校内高手如云

    校内高手如云

    看似平凡的校园,却不曾想命运早已渗透在人群中央,异能突现?瞬间移动?身体狂化?竟然还能倍化?原本普通的校园,将会展现出一场怎样的腥风血雨?运气与实力比拼,真实的考核,真实的军衔?到底是何方神圣?一切尽在校园高手如云。
  • 幸福的契约

    幸福的契约

    新娘、新郎、酒席、亲朋好友……婚礼所具备的东西都有了,但缺少了一份最重要的,那就是爱。多了一滩血与一位女杀手,一位新郎爱着的女杀手。杀手来到婚礼现场祝愿新郎与新娘白头偕老,心碎得一塌糊涂。血,杀手带着血来到婚礼现场,那微微的一笑若隐若现。新郎追出去却没发现她的身影,只好紧握着手中她送的东西,喃喃自语道:“叶心,我们的约定你都忘了吗?”躲在角落的叶心落下眼泪:“忘不了,但不得不忘。”新郎能顺利偷到心吗?
  • 福妻驾到

    福妻驾到

    现代饭店彪悍老板娘魂穿古代。不分是非的极品婆婆?三年未归生死不明的丈夫?心狠手辣的阴毒亲戚?贪婪而好色的地主老财?吃上顿没下顿的贫困宭境?不怕不怕,神仙相助,一技在手,天下我有!且看现代张悦娘,如何身带福气玩转古代,开面馆、收小弟、左纳财富,右傍美男,共绘幸福生活大好蓝图!!!!快本新书《天媒地聘》已经上架开始销售,只要3.99元即可将整本书抱回家,你还等什么哪,赶紧点击下面的直通车,享受乐乐精心为您准备的美食盛宴吧!)
  • 傻王的呆萌腹黑妃

    傻王的呆萌腹黑妃

    看似无害的人才是最危险的人,原本出任务可以安全回归的人却在半途中被贪玩的阎王抓错魂,再次醒来时变成一个爹不疼无娘爱的将军府中的庶女。被大娘算计的她却要在一个月后嫁给全国皆知的傻子七王爷,可是却不曾想那个傻王竟在皇帝老子下完旨的当天晚上就去看了他那呆呆小新娘去了。无语的看着眼前那装傻充愣的王爷一巴掌打了上去,委屈的望着打自己巴掌的女子。因为呆呆的她整天用她那明亮的眸子去看别人不说一句话,所以被家中身为嫡女的姐姐嘲笑:“呵呵,刚好一个呆子配一个傻子,简直是绝配啊!”
  • 处世规则(一)

    处世规则(一)

    本书内容包括:做人的规则、做事的规则、交往的规则、成败的规则、得失的规则、处事的规则、平衡的规则。
  • 后宫君滟传

    后宫君滟传

    宫门一入深四海,从此萧郎是路上人。原本只想安稳度过一生的阮君滟,没想过自己可以入宫成为妃嫔。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成为了权势的牺牲品,一个个迷失了本性,原本想置身事外的君滟硬生生地将自己卷入了这场争斗之中。我若不破釜沉舟,定会灰飞烟灭。权谋的漩涡改变了所有人的心智,背叛,猜忌,嫉妒,一切的一切都没了原来的样子。是否只有在夜深人静之时,才会想起最初的岁月静好?
  • 夏日凉橙

    夏日凉橙

    安倩柔和藤龙御是青梅竹马的一对欢喜冤家,自小便深知藤龙御恶魔一般的个性,安倩柔却无法摆脱这个灾星一次又一次的捉弄与“陷害”。在这种被“压逼”的日子下,安倩柔却爱上了一个神秘乐队的主唱——青岚,并为了再见偶像一面而拼尽全力考进了凌风学院。谁知新生入学的日子就是她恶梦的延续,那个仿佛天生便要与她作对的藤龙御竟然也和她考进了同一所学校,最可恶的是明明自己什么也没有做过却无端为了他而成为了少女公敌,安倩柔的校园生活亦因此而充满着笑与泪、爱与恨、心跳与爆笑……当她终于有机会揭开乐团偶像“青岚”的神秘面纱时,她却发现,原来一直以来让自己梦魂萦牵的本尊竟然是那个自小便欺压着她人生的“恶魔”……
  • 妖孽徒弟不好惹:师傅大人请滚开

    妖孽徒弟不好惹:师傅大人请滚开

    她是异世而来的一抹幽魂,身负血海深仇,能否得报?他是鼎鼎有名的国师,却收她为徒,其中是否有着阴谋?他们的身份都不简单,与明面上的身份不一样。在这风起云涌的凤起大陆,谁主沉浮?
  • 邪王的妖艳毒妃

    邪王的妖艳毒妃

    某太监磕磕盼盼的找到了某女:"皇上,大事不好了,摄政王又来了!“‘’什么?小瑾子!赶紧给朕一件裙子,朕要逃跑!”"是!皇上。"”还有,不要漏了朕爱吃的桂花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