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在《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将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和长期任务。
紧接着,中央政法委员会发布《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明确要求:对确有冤错可能的控告和申诉,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复查。经复查,认为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依法提出(请)抗诉、再审。人民检察院对本院及下级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处理决定,依据法定程序及时纠正。罪犯提出的申诉、控告、检举材料,监狱或其他刑罚执行机关不得扣压,应当及时转送或者提请有关机关处理。有关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监狱或其他刑罚执行机关。罪犯提出申诉、控告的,不影响对其减刑、假释。要明确冤假错案的标准、纠错启动主体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应当说,中央政法委员会的上述规定对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同样适用——因为对冤错案件的防范与纠正,并不仅仅限于刑事案件,在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中,也存在如何防范与纠正冤错案件的问题。
《冤错案件的防范与纠正》一书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对防范与纠正冤错案件中常见多发的问题进行深入浅出的阐释,旨在帮助公民依法行使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冤错案件裁判文书评析》一书系"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基本法律知识宣讲系列"之一,重点宣讲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审判监督、法律监督、防范与纠正冤错案件方面的法律规范。
本书由刑事部分、民事部分、行政部分、法律规范四编组成。前三编的每一词条均包括法条指引、典型案例、专家评析、法条指引四部分内容,具有全面、准确、实用性和操作性较强的特点。
本书由具有丰富司法实践经验和较强法学理论功底的专业人士编写。其中刑事部分由屈钰(刑法学博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撰稿,民事部分由高向阳(民商法硕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法官)撰稿,行政部分由封素玲(法学硕士,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撰稿,分别由白宗钊(刑法学博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原庭长)、张天智(民商法硕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罗书平(刑法学硕士,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第八编辑部主任)统稿。最后由罗书平审定、四川和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颖校对。
由于水平有限和经验不足,谬误之处难免。诚盼读者不吝赐教。谢谢!
编者
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