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0761200000003

第3章 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

第十二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

第十三条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在香港设立机构处理外交事务。中央人民政府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自行处理有关的对外事务。

第十四条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防务。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维持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社会治安。

中央人民政府派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防务的军队不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地方事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必要时,可向中央人民政府请求驻军协助维持社会治安和救助灾害。

驻军人员除须遵守全国性的法律外,还须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驻军费用由中央人民政府负担。

第十五条中央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任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

第十六条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处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事务。

第十七条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征询其所属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后,如认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不符合本法关于中央管理的事务及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的条款,可将有关法律发回,但不作修改。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法律立即失效。该法律的失效,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另有规定外,无溯及力。

第十八条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法律为本法以及本法第八条规定的香港原有法律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全国性法律除列于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凡列于本法附件三之法律,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征询其所属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意见后,可对列于本法附件三的法律作出增减,任何列入附件三的法律,限于有关国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规定不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的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宣布战争状态或因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发生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国家统一或安全的****而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中央人民政府可发布命令将有关全国性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

第十九条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除继续保持香港原有法律制度和原则对法院审判权所作的限制外,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所有的案件均有审判权。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审理案件中遇有涉及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的事实问题,应取得行政长官就该等问题发出的证明文件,上述文件对法院有约束力。行政长官在发出证明文件前,须取得中央人民政府的证明书。

第二十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享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权力。

第二十一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香港选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得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

中央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如需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机构,须征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同意并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

中央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一切机构及其人员均须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中国其他地区的人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须办理批准手续,其中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定居的人数由中央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征求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意见后确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可在北京设立办事机构。

第二十三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同类推荐
  •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为了维护国旗的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本书由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立法的通知撰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参加本法立法的同志以促进就业发为蓝本,对本法的立法背景、立法主旨、实务中适用的规则进行了逐条的阐述。本书对就业管理方面的业内人员是不可或缺的工作指导。
  •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论道德与立法的原则

    论道德与立法的原则

    本书分十七章及一个附加结论部分,论述了人类善恶及伦理、道德和法理的历史发展与原理。
热门推荐
  • 相思谋:妃常难娶

    相思谋:妃常难娶

    某日某王府张灯结彩,婚礼进行时,突然不知从哪冒出来一个小孩,对着新郎道:“爹爹,今天您的大婚之喜,娘亲让我来还一样东西。”说完提着手中的玉佩在新郎面前晃悠。此话一出,一府宾客哗然,然当大家看清这小孩与新郎如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面容时,顿时石化。此时某屋顶,一个绝色女子不耐烦的声音响起:“儿子,事情办完了我们走,别在那磨矶,耽误时间。”新郎一看屋顶上的女子,当下怒火攻心,扔下新娘就往女子所在的方向扑去,吼道:“女人,你给本王站住。”一场爱与被爱的追逐正式开始、、、、、、、
  • 七彩天尊

    七彩天尊

    七彩大陆,天穹之上,有七颗烈阳,散发着赤、橙、黄、绿、青、蓝、紫,七种色泽,武道之人可沟通烈阳,觉醒阳魂,成就烈阳修士!传言,七彩大陆最厉害的修士,每突破一层境界就能依次沟通对应色泽烈阳,直至沟通七种烈阳,化身通天彻地七彩天尊,踏足宇宙!现实之中,阳谋之下,沉寂三年的天才聂红尘,为了家族,被迫踏上天尊之路,开启了自己辉煌而传奇的一生!
  • 我一个人也要拯救世界

    我一个人也要拯救世界

    天空是青色的,和蔚蓝完全不同。高大的树木足够有成百上千米,一条藤蔓蜿蜒盘着树木而上,巨大的叶子是手掌的形状,藤蔓上结着豆荚,豆荚鼓鼓的,一阵风吹来,是绿色的风,蓝色的树叶和藤蔓叶随风飘动,鼓鼓的豆荚开裂,里面蹦出了豆子,豆子随风落地,落地之后又快速弹起,如此反复,难以停歇。豆荚随风起声,宛如人的笑声,在山林中不绝如缕。豆子在山林中越跳越远,一只只巨大的红蜻蜓飞过,排成一排,一口将豆子叼住,不一会儿,只有很少数的豆子能够保存下来。------------《光能生物入侵地球前传》刀河望着天穹上一粒粒豆子落了下来声音是如此魔性的biubiubiubiu。
  • 再见孤独

    再见孤独

    她与他相识相恋,却因一场误会而两地相隔,再次相遇两人都变了,唯一不变的是两人相爱的心
  • 血舞千尺

    血舞千尺

    等级约分为:先天,后天,人位,黄位,玄位,天位……曾经被视为天才然而现在却被称为废物的余霖要怎样翻身做主人?
  • 异世之公式也疯狂

    异世之公式也疯狂

    穿越了?不怕,金手指招来……《公式大全》?“我XX你个OO的贼老天。”李业仰天长嚎,“你丫玩儿我”
  • 道之道之灵异村庄

    道之道之灵异村庄

    我是一个孤儿,跟着师傅学了几年道术,不久师傅死了,我来到了一个村庄,一个灵异村庄。村庄中的厉鬼,三鬼兄弟,丧尸群和六凶尸,出村后,和赵执真人一齐探险,中途遇到了一片棺材雨,也因此拿到了金色宝剑,知道了三神器,而有着冰甲虫的塘底又有着另外的两件神器和三神兽。虽说回到了灵异村庄,但是遇到了人变尸和诡异的村民,后来丢人又丢物,也是因此和会道术的钱卢去了鬼屋,大战了厉魂尸。后来才知道,这一切原来都是紫氏家族二儿子的计谋,面对着老妖魔封印的减弱,我们到底该怎么办?---小说讨论群:480510895
  • 众星

    众星

    神子为调查父母离奇失踪死亡,却发现神子的秘密。。。。。。
  • 你好!未来!

    你好!未来!

    你好,新同桌!我叫夏萌!然后呢?你想说什么?
  • 惜乔

    惜乔

    姬传熙不知道他怎么就把一个那么爱他的女孩给弄丢了。司乔离开之后,他才发现和她在一起的十年,才是他眷恋的生活,可是他还能找回她吗?在这个社会,男女之间的爱是多么的渺小和无奈,家世、背景、学历,这一切似乎都比爱情更重要。可是,这些真的那么重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