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0756000000002

第2章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九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十条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第十一条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十二条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第十三条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变更监护人。

第十四条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六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十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

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收养关系。

第十八条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第十九条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第二十条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第二十一条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到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机构办理收养公证。

第二十二条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同类推荐
  • 求诉有道:民众权益保障法律法规解读

    求诉有道:民众权益保障法律法规解读

    本书仅择公民知情权和救济权保障两个方面,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信访、法律援助六个专题,介绍与公民权益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 经济检查实务

    经济检查实务

    本书对经济行政案件调查处理程序和证据调查、审查与运用方法、技巧和策略,以及案件核审、审批和法律适用、执法文书的制作等内容作了全面具体的介绍,具有内容完整、知识系统、功能实用和普遍适用的特征,从而构建起经济行政案件调查处理实务理论知识体系或架构,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理清了头绪。既可以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的教材,也可以作为经济行政案件调查处理工具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制定本法。 维护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制定本法。当事人的权利,制定本法。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制定本法。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制定本法。
  • 税收有据:税收政策法规解读

    税收有据:税收政策法规解读

    本书汇集了群众普遍关心的11个方面、135个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供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广大群众阅读参考。
  • 公民常用法律大全

    公民常用法律大全

    《最新公民常用法律知识大全》分为五编共二十六章,襄括民事法律知识、刑事法律知识、行政法律知识、经济法律知识和怎样打官司等五大方面法律基本知识,采用一问一答的形式,从法律基本知识、民事法律为、婚姻家庭、财产继承等方面对最常用的法律知识作了简约明了的阐述。
热门推荐
  • The Life and Letters

    The Life and Letters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王爷请自重之溺宠王妃

    王爷请自重之溺宠王妃

    她是21世纪令人闻风丧胆的金牌冷面杀手-----初夏。她杀人从不需要理由,只要给钱就算是国家干部也可以轻易杀掉。她机智,敏捷但最后却败给了……一朝穿越成为将军府的嫡小姐。在众目睽睽之下,暴揍众姨娘和姐姐。当街强吻冰山王爷……
  • 邪王霸宠妻

    邪王霸宠妻

    这一生,这一世,若还能让那冷面君王牢记于心上的恐怕只有她,纨绔的她,玩世不恭的她,连女子都为之倾倒的一身青纱的她。
  • 舍与得的人生艺术

    舍与得的人生艺术

    有一种心态叫舍得,有一种人生叫放下。本书从人的心态、生活、工作、家庭、事业等多方面讲述了舍与得紧密且微妙的关系。阅读本书,读者能够认识到:舍,并不是全部舍掉,而是舍掉那些沉重的负累,留下那些轻快的、灵性的美好,全书闪耀着含蓄、内敛、从容的光芒。
  • 相思谋:妃常难娶

    相思谋:妃常难娶

    某日某王府张灯结彩,婚礼进行时,突然不知从哪冒出来一个小孩,对着新郎道:“爹爹,今天您的大婚之喜,娘亲让我来还一样东西。”说完提着手中的玉佩在新郎面前晃悠。此话一出,一府宾客哗然,然当大家看清这小孩与新郎如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面容时,顿时石化。此时某屋顶,一个绝色女子不耐烦的声音响起:“儿子,事情办完了我们走,别在那磨矶,耽误时间。”新郎一看屋顶上的女子,当下怒火攻心,扔下新娘就往女子所在的方向扑去,吼道:“女人,你给本王站住。”一场爱与被爱的追逐正式开始、、、、、、、
  • 极限狩猎

    极限狩猎

    林君凛只不过是打通一个游戏的第一关,想不到一觉醒来直接进行真人版游戏。喂,就算是虚拟游戏好歹有复活啊,真人版会死人的,真的会死的。
  • 漫天樱花之公主戏凡尘

    漫天樱花之公主戏凡尘

    漫天的樱花飞舞着,只为她而生——柳若伊,一个穿越而来的少女,在异时空,她创建了自己的商业帝国,一个单纯的少女因为穿越变成了天界的公主,因为穿越,她找到了他,一个深爱自己的白马王子...
  • 蛾眉拳谱

    蛾眉拳谱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空中历险故事(感动青少年的惊险历险故事)

    空中历险故事(感动青少年的惊险历险故事)

    我们编辑的这套《感动青少年的惊险历险故事》,共有10本,包括《荒岛历险故事》、《海上历险故事》、《沙漠历险故事》、《森林历险故事》、《古堡历险故事》、《登山历险故事》、《空中历险故事》、《野外历险故事》、《探险历险故事》和《恐怖历险故事》。这些作品汇集了古今中外著名的惊险、历险故事近百篇,其故事情节惊险曲折,引人入胜,阅读这些故事,不仅可以启迪智慧、增强思维,还可以了解社会、增长知识。
  • 混元血劫

    混元血劫

    “慕容雅雅!你想对我做什么?”楚云看着身前一丝不挂慕容雅雅,正冷漠高傲的朝自己一步步走来!“噪舌!”慕容雅雅一个闪身出现在楚云身旁,闪电般朝着楚云侧颈砍了一记掌刀!“砰……”楚云应声而倒,两眼一黑不省人事!当楚云醒来后两腿发软,该发生的也发生了,不改发生的也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