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0755200000002

第2章 船舶

第一节船舶所有权

第七条船舶所有权,是指船舶所有人依法对其船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八条国家所有的船舶由国家授予具有法人资格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管理的,本法有关船舶所有人的规定适用于该法人。

第九条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船舶所有权的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条船舶由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二节船舶抵押权

第十一条船舶抵押权,是指抵押权人对于抵押人提供的作为债务担保的船舶,在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依法拍卖,从卖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十二条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所有人授权的人可以设定船舶抵押权。

船舶抵押权的设定,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三条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船舶抵押权登记,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一)船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被抵押船舶的名称、国籍、船舶所有权证书的颁发机关和证书号码;

(三)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利息率、受偿期限。船舶抵押权的登记状况,允许公众查询。第十四条建造中的船舶可以设定船舶抵押权。

建造中的船舶办理抵押权登记,还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提交船舶建造合同。

第十五条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抵押人应当对被抵押船舶进行保险;未保险的,抵押权人有权对该船舶进行保险,保险费由抵押人负担。

第十六条船舶共有人就共有船舶设定抵押权,应当取得持有三分之二以上份额的共有人的同意,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船舶共有人设定的抵押权,不因船舶的共有权的分割而受影响。

第十七条船舶抵押权设定后,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被抵押船舶转让给他人。

第十八条抵押权人将被抵押船舶所担保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他人的,抵押权随之转移。

第十九条同一船舶可以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其顺序以登记的先后为准。

同一船舶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权人按照抵押权登记的先后顺序,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依次受偿。同日登记的抵押权,按照同一顺序受偿。

第二十条被抵押船舶灭失,抵押权随之消灭。由于船舶灭失得到的保险赔偿,抵押权人有权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

第三节船舶优先权

第二十一条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请求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下列各项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

(一)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

(二)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

(三)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

(四)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

(五)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

载运圆园园园吨以上的散装货油的船舶,持有有效的证书,证明已经进行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者具有相应的财务保证的,对其造成的油污损害的赔偿请求,不属于前款第(五)项规定的范围。

第二十三条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所列各项海事请求,依照顺序受偿。但是,第(四)项海事请求,后于第(一)项至第(三)项发生的,应当先于第(一)项至第(三)项受偿。

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二)、(三)、(五)项中有两个以上海事请求的,不分先后,同时受偿;不足受偿的,按照比例受偿。第(四)项中有两个以上海事请求的,后发生的先受偿。

第二十四条因行使船舶优先权产生的诉讼费用,保存、拍卖船舶和分配船舶价款产生的费用,以及为海事请求人的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应当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先行拨付。

第二十五条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

前款所称船舶留置权,是指造船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船舶留置权在造船人、修船人不再占有所造或者所修的船舶时消灭。

第二十六条船舶优先权不因船舶所有权的转让而消灭。但是,船舶转让时,船舶优先权自法院应受让人申请予以公告之日起满六十日不行使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海事请求权转移的,其船舶优先权随之转移。

第二十八条船舶优先权应当通过法院扣押产生优先权的船舶行使。

第二十九条船舶优先权,除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外,因下列原因之一而消灭:

(一)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一年不行使;

(二)船舶经法院强制出售;

(三)船舶灭失。

前款第(一)项的一年期限,不得中止或者中断。第三十条本节规定不影响本法第十一章关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规定的实施。

同类推荐
  •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执着的传统:平安村的财产继承研究

    执着的传统:平安村的财产继承研究

    本书内容包括:平安村概述、传统、提前实现的权利、老年人的赡养、男人的继承权、从夫居与宅基地制度等。
  • 明代中央司法审判制度

    明代中央司法审判制度

    明朝长达二百七十六年,其中央司法审判制度历经多次变革,相关史料浩繁,作者认为,。中国法制史的研究宜有学术上的分工。部分学者侧重史料校注的上游工作,部分学者侧重史料分析的下游工作,相辅相成,法史学才能进步成长,有利于中国法制史的学术研究。
  • 被误读的信托:信托法原论

    被误读的信托:信托法原论

    本书从比较法的角度探讨了英美国家的信托制度在我国的法律、社会及文化环境下应该有的生命力。本书不仅从理论上探讨信托法的原理,更从实务角度分析了信托的运作以及可能产生的纠纷及其解决办法,既介绍了英美国家的案例,也分析了我国现有的有关信托纠纷的案例,尤其提供了信托文件的文本,并详细分析其重要条款,给信托司法介入提供了便利。本书另一个重要特点是通过生活中的实例分析了民事信托在我国民众生活中的重要性、必要性、可操作性及其可能实施的广阔空间,鲜明地提出和反复论证了民事信托就是商事信托的基础、商事信托的原则大都是从民事信托原则发展起来的观点。
  • 民事执行难及相关制度研究

    民事执行难及相关制度研究

    执行难是在经济体制转型中产生的一种必然现象,理性而客观地认识执行难,是解决执行难的前提。民事执行制度是执行程序正常运行与债权人债权实现的保障,建立完善的执行制度,可促使执行功能的发挥,为解决执行难提供制度上的保障。本书共分六章,分别对解决民事执行难、民事执行权、民事执行机关、民事执行救济制度、再执行凭证制度以及民事执行竞合等进行了探讨研究,为民事立法提供建议,对坚持依法治国、促进改革发展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本书既有理论价值,又有可操作性,可供法学理论与实务工作者使用,也可供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师生参考阅读。
热门推荐
  • 神鬼造化事唯不忘相思

    神鬼造化事唯不忘相思

    之前写过的一个小短篇,来试试水。自我感觉结构有点妙手偶得的意思,值得一看。
  • 太阴极道

    太阴极道

    说我颠来我就颠,颠颠倒倒有根源。一三三一颠倒颠,三三重叠上九天。九天之上有九真,九真返还化一元。阴阳气数乃造化,顺则生凡逆成仙。
  • 香飘阵阵佳期至

    香飘阵阵佳期至

    若梦,在繁忙的学业中遇见了你;似幻,不曾相遇那份美好。不必问,这是青春的秘密;不必说,这是尚存的美好。遇见了你,在我纯纯的岁月中,播下了花的种子,从此香飘阵阵佳期至……
  • 限时婚宠

    限时婚宠

    一次偶然的相遇,他霸道的闯入她的世界,并浸透她的生活。这一切到底是巧合?还是命中注定?婚后,沐晴川才一点点看透这个男人的本质!她抓狂了,“顾凉爵,你就是一只狼!”男人邪魅一笑,“我是狼,你就是负责喂饱我的那只小白兔!”“不!我不是!”沐晴川转身要逃,却被男主轻松抓回床上,敦敦教导,“小白兔是逃不出狼的手掌心的,所以,你认命吧……”
  • 来世还是你的宠

    来世还是你的宠

    她本是一狐仙,可却恋上了人类,三界所不允许的。可曾经的温柔呵护,却是她死也割舍不下的,不喝那孟婆汤,她要生生世世记得他,哪怕只能远望。可是残酷的事实明了后,还可以做到无怨无悔吗?
  • 青春灰烬

    青春灰烬

    在物欲横流的都市,她们如何安置自己的美丽与青春;在男欢女爱的滚滚红尘之中,她们还要经历多少潜伏的危机……爱过恨过之后,她们的世界还有多少残留的情感灰烬?
  • 斗战胜法

    斗战胜法

    封神之后三千年,西游之后又八百年,天庭坠落,灵山寂灭,此为神仙末劫!一个修行斗战胜法的男人,登九幽,踏天路,弹指封天!————————————————————————重要提示:点击,推荐,收藏等等之类的数据,只要破整【如破零,破十,破百,破千,破万以此类推】就会有十更爆,不疯魔不成活!
  • TFBOYS之千溪源雨凯玲恋

    TFBOYS之千溪源雨凯玲恋

    这三段爱情经历了千辛万苦才能走到一起,千辛万苦之后,这段爱情才能真正经受住任何的考验,最后幸福的在一起了,所以,真正的爱情是坚不可摧的!
  • 修仙之最强君子

    修仙之最强君子

    “毒从何来?”陈小生问。“悲天悯人,赤子之心。”蓝如烟答。“这是毒?”陈小生皱眉道。蓝如烟轻轻吐出八个字:“世间至毒,害己利人。”陈小生哑然。罢了,那就做个君子,顶天立地!执笔春秋,宰执岁月。天下谁人不服君!
  • 帝域焚剑

    帝域焚剑

    说九界间,天辰星海间流淌着魂血银河,闪烁的魂血沟通四海六洋。银河之下百族林立,千峰数颠。魂血隐现凤舞九天,龙啸九渊。神秘的羅渊连通着去往长生的大道,赤白的花海牵引着生与死浮桥。军兵交织着刀锋,尸鬼探觅的骨手,天人散播下神音,影兽怒睁着血瞳,锋火交错,掀开了此世间的一角。白凌峰山下目光,太古兽群中咆哮,天语殿云上青影,琴谣音风透耳寰。“生于弱水彼岸,焚尽九世业火,待时雨下。殇在风华九巅,独行孤身彼岸,求定缘生……”紧闭的双眸,颤抖的张挒,倒映那让世人牵动的人影。男子嘴角划出美妙的弧角,仿若划破天河的晨曦,“这就是命……”(本站郑重提醒: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切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