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0750800000004

第4章 总则(3)

第五条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尊重其形式和内涵。禁止以歪曲、贬损等方式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

【本条主旨】本条是关于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遵循的原则的规定。

【本条释义】

一、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尊重其形式和内涵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的是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所以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本着一种尊重的态度,既要尊重其形式,又要尊重其内涵。所谓“形式”,是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外在表现方式,例如对一项传统表演艺术来说,其形式包括表演形式,如唱腔、音乐、舞蹈、演员的服装、脸谱等;舞台形式,包括道具、舞台美术、灯光设计等。所谓“内涵”是指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包含的特定情感、信仰、习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在一定的文化空间内存在,这就体现了其包含的特殊情感、信仰和习俗。如我国的民族传统舞蹈,一般在特定的时间和场合进行表演,体现了一个民族的宗教信仰和情感。像土家族每年农历正月要祭祀始祖“八部大王”跳摆手舞、毛古斯舞,藏族每年藏历2月29日的“跳神节”要跳《羌姆》,青海黄南同仁地区藏族每年的“六月会”祭祀山神、二郎神,跳龙鼓舞等等。这些舞蹈均具有极强的仪式性特征,在特定的时间和场合进行表演,使它具有了特定的情感、信仰等方面的内涵。因此,在使用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时,应当对其本身包含的这些特定情感、信仰、习惯等予以尊重,不能轻视,更不能冒犯和亵渎。这一点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各缔约国应“确保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享用,同时对享用这种遗产的特殊方面的习俗做法予以尊重”。

二、禁止以歪曲、贬损等方式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歪曲”是指故意改变事物的本来面目或对事物作不正确的反映。“贬损”是指对事物故意进行贬低损害。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尊重其形式和内涵,不得进行歪曲、贬损。目前,有的地方在利用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开发旅游表演类节目时,不尊重这些文化遗产的历史真实性,对文化遗产随意进行改头换面,胡编乱造,甚至加入一些低俗的内容,以此迎合、招徕游客。这种使用方式就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歪曲、贬损,是为法律所禁止的。

【适用注意事项】应当指出的是,对违反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本法没有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主要是考虑到此种违法行为属于一种民事侵权行为,可以适用有关民事方面的法律予以处理,本法可不必重复作出规定。如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受到剽窃、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对于违反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如果能够适用上述这些民事方面的法律规定的,则可以依据这些法律规定追究违法者的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扶持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

【本条主旨】本条是关于人民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保存责任的规定。

【本条释义】

一、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我国于2004年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按照公约的要求,各缔约国政府对保护其领土上非物质文化遗产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该公约第13条中的部分内容规定,“为了确保其领土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保护、弘扬和展示,各缔约国应努力做到:(a)制定一项总的政策,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并将这种遗产的保护纳入规划工作。”为了履行公约规定的义务,加强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2005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其中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文化遗产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城乡规划。”同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进一步提出“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将保护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纳入文化发展纲要。”

所谓“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指国家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一定时期内国民经济的主要活动、科学技术、教育事业和社会发展所作的规划和安排,是指导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一般分为长期规划(十年至二十年)、中期规划(五年)和年度计划。2010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该“建议”共分为十二个大的主题,其中第九部分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该部分开宗明义,将文化定位于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和灵魂,是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的强大力量。同时提出“立足当代中国实践,传承优秀民族文化”,这其中就有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的含义。目前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在制定各部门或各地区的“十二五”发展纲要,在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和各地区的发展纲要中都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作出相应规定。

二、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需要一定的经费投入和资金保障。

2005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提出“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重点文化遗产经费投入。”同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也提出“各级政府要不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经费投入。”2006年,财政部、文化部联合下发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专项资金分为“保护项目补助经费”和“组织管理经费”两大类。“保护项目补助经费”是指对国家名录项目及其他重大项目进行保护、保存、研究、传承等方面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国家名录项目保护传承经费和其他重大项目保护补助经费。“组织管理经费”是指为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正常开展所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普查经费、宣传出版经费和专家咨询经费等。

三、国家扶持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我国政府历来重视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国务院于2005年发布的《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中规定,“加强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和文化生态区的保护。重点扶持少数民族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确属濒危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和文化生态区,要尽快列入保护名录,落实保护措施,抓紧进行抢救和保护。”2006年财政部、文化部联合下发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专项资金中用于地方的保护项目补助经费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倾斜。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非常丰富,但保护经费普遍缺乏,所以国家在经费投入上需要对这些地区予以倾斜。

第七条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

【本条主旨】本条是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管理机制的规定。

【本条释义】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的主管部门按照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协调有效的保护工作领导机制。由文化部牵头,建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文化行政部门与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

以上规定确立了各级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主管部门的地位。2006年11月,文化部颁布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文化行政部门在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作为主管部门的地位和职责。该《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国范围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监督该项目的具体保护工作。”根据中编办批准,文化部于2009年3月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本法在实践的基础上以法律的形式确定文化行政部门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的主管部门。

同类推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本书有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立法的同志撰写,逐条对证券法的立法背景、立法旨意、发条内涵、实务中怎样适用均进行了深刻的阐述。为广大读者更设刻的理解立法原意,在法条解释后将全国人大的立法文件特浮起后,同时还附上了近年来相关的重要的司法解释。 本书的体例为三部分:第一部分:释义及实用指南;第二部分:法律文本及立法文件;第三部分:相关司法解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危险情感:郝红颖律师法说情感罪案20例

    危险情感:郝红颖律师法说情感罪案20例

    本书以作者在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栏目主讲过的精品案例为蓝本。内容围绕父母、夫妻、子女之间发生的案件纠纷等展开,反映了当今时代人们家庭婚姻生活中出现的种种离奇故事。
热门推荐
  • 步步诱婚:总裁的临时新娘

    步步诱婚:总裁的临时新娘

    “楚小姐,你还是处吗?”“我妈说女孩要洁身自好,赚的钱就应该给男人花!”一场无聊的相亲宴,撞上毁三观的奇葩男,楚乔欣被顶头BOSS狠狠嘲笑了一番;他是商界巨贾,风流英俊,A城80%的女人都想嫁的钻石王老五,却在嘲笑了她后提议:“我觉得我们很合适,现在就去领证结婚!”她在短暂的考虑后,眯眸浅笑:“我答应你!”一场达成共识的契约婚姻,将两个南辕北辙的人绑在一起,他帮她脱险,为她掩护,诱她入局,将这枚棋子牢牢抓在手心,将她变成他的利器,这只是一场各取所需的交易,谁先动心,谁就惨败!
  • 背着琴的男孩

    背着琴的男孩

    爱,是什么?简而言之,爱,贵在专致,始终如一!是谓:朦朦寰宇\混沌为壤\盘古显圣\女娲创世\是以情字之外则为神\情字之内则为人\然则爱之一字\在乎本心\纵万般掩饰亦枉然\牛郎织女\湘妃洒泪\为爱而战者\不计其数\世人之爱\限于男女\吾之谓爱\不止于此\刀劈华山\孟母三迁\岂非爱乎灼艾分痛\桃园结义\岂非爱乎\世间有爱\得以繁衍\慎重视之\方能永恒\随心而发\由它而来\学会放弃\是谓无限
  • 万物歌

    万物歌

    一念化万物,元灵素今生,渲染天龍体,谱写万物歌。以天地万物谱写一曲长恨歌
  • 风筝若干,昔年秒落

    风筝若干,昔年秒落

    初中刚毕业的尚九鹿就出去闯荡,由于自己是低学历、低身价,处处让人瞧不起,一次意外车祸,医院的盗尸事件,让他脱胎换骨,美女校花什么的都往他身上扑……在他这么开心得时刻,他却不知道,有人关注他许久了……
  • 活人墓

    活人墓

    父亲遇难去世,奶奶为给傻子小叔找媳妇怂恿小叔害死了我娘!我娘的舌头拉得老长,一双眼珠子睁的大大的,好像就要凸出来了,死死的盯着门口,离了地的双脚在空中晃动!
  • 细羽归尘

    细羽归尘

    【武侠】江湖恩仇、武林纷争、朝权争斗、国家战争,且看小五潇洒快意走江湖,从市井小民到江湖大侠,从平头百姓到位高权重,拼智斗勇,斩妖邪、除奸佞、平内乱、拒外敌,最终赢得天下名更是抱得美人归。
  • 京城帝少:叶少娇妻归来

    京城帝少:叶少娇妻归来

    叶琛,帝都红三代的佼佼者,一直是站在宝塔尖的帝王,心中的那抹朱砂痣离开了三年....他为其洁身自好。那妍,曾经有与他比肩的身份,父母双亡让他的母亲嫌弃,在为父母办好葬礼后,生生被逼走.....他为其入军营...她为躲避入国安局,两人因任务再次相遇....这是霸道总裁与普通女孩的生活....他从高高在上的帝少,变成了宠妻暖男......
  • 混沌力量

    混沌力量

    本应是手足的师兄弟,竟然成了夙敌;成了夙敌的师兄弟,竟然又不得不携手合作。屡遭风险,时有奇遇的两人,在神魔两族都无力回天的时候,能得到传说中最强大的混沌力量吗?
  • 知罪

    知罪

    十二年前,在这片土地上,有一个强大的帝国,有一个拜天的宗教。帝国统治着最广阔的土地。宗教禁锢着最朴实的人民。十二年前,上天授仙山神谕。帝国北疆发生战争。有人死,有人伤,有人退。有一个复仇的种子埋在岷山的南麓。十二年后,主角孤身入长安。踏上问天之路。天道,世间万物,违背我的思想行为皆罪。主角横刀,只求一知。我知我罪,一了百当。
  • 秋雨凄凄,凉了青春

    秋雨凄凄,凉了青春

    树下的女孩轻轻哼着歌“请告诉她,我不爱她,笑着难过,自我惩罚,想终止这一切挣扎,横了心说真心谎话,别告诉她,我还想她,恨总比爱容易放下,当泪水堵住了胸口,就让沉默代替所有回答......个胖胖的女孩是谁呀,跟姐姐长得很像呢?”一个可爱的女孩仰着脸望着她。她看了看女孩手中的老照片,笑了笑,想要说话却被另一个小男孩打断“胡说,她怎么会像姐姐呢,姐姐那么瘦,那么漂亮。”她摸了摸脸庞“瘦吗?漂亮吗?”她喃喃自语,盯着照片,仿佛再想一场梦,忽而又笑了笑“其实这真的是姐姐呢。”孩子们一脸惊讶。“姐姐给你们讲一个故事,可好?”抬起头,望着那到不了的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