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的我是一个鬼魂。
我是萧倾德。
没错,我刚刚死去,但是我并没有被判处在十八层地狱,否则,我也不可能在这诉说。
其实我也很奇怪,做过恶行的我,为什么没有被地狱判处无期徒刑。不要问我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我是不会说的,没有谁会在死后托出自己干过的坏事,不是吗?那些事除我之外只有两个人知道,一个早已归尘,他是不会像我一样可以作为鬼魂来和你们说的,哈哈。另一个嘛……不知你们还能不能在她有生之年见到她了,哈哈……
还记得我书房里的那副画像吗?对,就是那个平庸无奇的女人,我的妻子,她好像是叫做竹息。天呐,我竟快记不起她的名字了,因为她本就是个平庸的女人。
不要认为我无情,我的情意早已全部献给了另一个人,她刻入我的骨髓,旋入我的大脑,我恨不得用她填满我的海马区。
我从小生活在异镇,其实也算不上是什么镇子,只是些破烂的房屋,唯一的特别之处就是它处在两大势力的交界。住在那里的都是被遗弃的流浪者,没错,我也是其中之一。
我从没见过我的父母,我也丝毫没有想念过他们,包括因为弱小被大一点的孩子围起来打的时候。
我从不怨恨我生活的地点,我也从不消极。
被大孩子抢走食物,打得鼻青脸肿后,我会擦掉嘴角的血,狠狠盯着他们,想冲过去给他们每个人一拳。但是我不会那样,我知道我太弱了,我才不会那么蠢笨。我会在晚上的时候,在他们的睡觉的草席下面放上我从恶棍那里偷来的财宝或是恶棍的女人的首饰。第二天再看到他们的时候,他们的身体会少了某个部分,胳膊或是手指。
那时我才是个七岁的小屁孩。
我并不怨恨他们,他们让我的生活多了许多乐趣。
我习惯了游荡在混乱与暴力之中,到最近的城镇偷东西,看恶棍们在一起打架,有时还会给两大势力通风报信赚上一笔。
我从不强烈希望得到某样东西,不如说我的心是空白的,我没有欲望,只是觉得这样的生活还算可以。
但是有一次去朝暾国偷东西的时候,我失手了。
我被抓去做了奴隶。
那时我才知道两大势力之一的朝暾国是由女子统治的,他们那里女子为尊。他们侍奉的神明金乌是个战神,所以人们都喜欢打斗,当然打斗的不是他们自己,是斗兽场里的奴隶。
我,就是斗兽场里的奴隶之一。那一年,我十六岁。
每次打斗之前,我会在与我作战的人或者狮子的食物里放上一种果实晾干后磨成的细粉。那果实红红的,我见过有人吃过后,就开始抽搐,呼吸急促,然后昏迷,后来我才知道那是南天竹,全株有毒。因此我总会获得打斗的胜利,然后吃一顿胜者才会有的新鲜的饭菜,虽然都是些烂掉的食材做成的。
一年,两年……在每日的不停地打斗中,我变得越来越强壮,我已经在斗兽场里度过了九年,二十五岁的我可以徒手弄死几个精兵。
于是我挑了一个好日子,在我第一千次胜利的那个夜晚,我扭断了看守的脖子,逃出了斗兽场。
我想像自己是一头狮子,我想象自己是一个王者,我张开双臂奔跑,我冲着月色下的森林咆哮。天呐,我想那一天是我二十五年来最兴奋的日子。
我并没有注意到黑夜里几双放着绿光的眼睛,我的目光都被月色下的那一抹红吸引。
那是个一身红衣的女子,背靠着树干,但是却一动不动。我看不清她的相貌,她一动不动的甚至让我以为她已经死了。
我向她走过去。在这个最值得纪念的日子,我一定要把我的快乐和别人分享,哪怕是个死尸。
我缓缓走过去,看清了那个女子。她的眼珠动了一下,想必是瞥了我一眼。原来是个活人。
我见她还是不动,还以为她是个瘫痪。我静静地看着她,我能说我被吓了一跳吗?因为我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人。在我二十五年的生活中,都是满身臭汗的男人或是脸色枯黄的老女人。
我第一次见到这样整洁、干净、美丽的人。她着一身妖艳红装,青丝垂下隐约遮住凝霜般的肌肤,嘴唇红艳光泽,清透的眸子里像是泛着湖水,静静的靠着树干,用眼角看着我。
她像是鲜红的罂粟花将我深深的吸引,而我像个瘾君子不能自拔,我愿意沉沦甚至消失在那一抹血红之中。
我想接近她,而我也确实那样做了。我慢慢的靠近,她美丽的脸庞渐渐清晰,但她的眼里写满了恐惧。我犹豫了。我以为是我吓到了她,在斗兽场根本不需要照镜子,我都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不是像我见到的恶棍那样丑陋。
我站在离她两米远的地方,迟迟没有再靠近。突然一声狼叫刺破森林的寂静,我的身体立刻拉起了警报。女子开始发抖,突然转头向我冲我大喊:“快跑!”
刚刚那一声狼嚎像是战争开始的鸣鼓,几只灰狼从灌木丛中跃出,幽森的绿眼盯着女子,爪子在地上拍动。
不,我不能让这美丽消失;不,在这个值得纪念夜晚,我不能让我发现的圣光泯灭。
我随手抄起地上的木棍,朝那几只狼冲了过去。
我才不怕一群野狼,我甚至弄死过你们的百兽之王。
一阵凄厉的叫声过后,我赢了。我敲死了三只狼,扭断了两只狼的脖子。我疲倦的躺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气。
第一千零一次胜利。
女子从恐惧与惊讶中回过神,她跑到我身边,俯下身看着我。她焦急地问着我有没有受伤。我第一次听见这么美好的声音,在这个值得纪念的夜晚,我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