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8日,王家岭矿(山西临汾乡宁县境内)发生透水事故;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一幢28层楼的高层居民住宅发生火灾;2011年7月5日,北京地铁4号线动物园站自动扶梯发生倒转故障;2011年7月23日,甬温线发生重大动车追尾事故……
一个个悲情的瞬间、一声声哀痛的呼唤,撞击着我们的眼球,刺激着我们的神经,搅动着我们的灵魂。当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生命因疏忽而瞬间消逝的时候,我们不禁为之惋惜:如果把安全工作做到位,事故就可以防范,悲剧就不会上演。然而,没有也许,安全工作的任何一点疏忽将会让人后悔终身。
安全系于责任,责任重于泰山。失去了责任,随之而来的就是哭声、是血泪,是家庭的破碎,是企业的泥潭,是社会无法承受之重。
安全问题日日讲、月月讲、年年讲、重复讲,但许多安全事故的发生,并不在于制度的缺失,而是在于安全责任没有得到落实,误性操作、习惯性违章及安全制度的执行不全面等屡禁不止。唯有绷紧了安全弦,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真正落实安全责任,才能把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
“麻痹是最大的隐患,失职是最大的祸根”。安全关乎你、我、他,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都有可能以你、以我、以他,甚至更多的无辜生命为代价,在岗一天,就要尽职一天。岗位上的一时疏忽,也许留给你的是一世的苦痛与不幸。落实安全责任,却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只有立足岗位,始终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人、每一分钟、每个工作环节。
根据海恩里希法则,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和避免的。只要我们能自觉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对安全责任做到心中有数,实时掌控,那么安全生产就一定能得到保证。
把安全责任真正落到实处,才能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和个人平安乃至家庭幸福,从而为促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维护稳定大局,为构建和谐企业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我们要的是防范,是避免悲剧的发生;而不是马后炮,不是悲剧之后的责任追究!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可对于我们的安全,付出的有可能是我们健康的身体,甚至是鲜活的生命!这样的代价谁又承担得起?
居安思危,警钟常鸣。让我们从自我做起,从我们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高扬安全旗帜,让安全责任这个永恒的主题深深的烙在我们每个人的脑海中,让我们的每一天、每一时都防范于未然,都平平安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