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 章 第二十七滴血 (1)
该隐和亚伯
刚入夜,正是涨潮的时候。
海水冲上海滩,漫过了小镇通往磁悬车站台的路。
高大胖脱下鞋子拎在手里,光着脚淌着水独自走过凉凉的鹅卵石小路。
现在才夜里七点多,太阳刚落山,相当于地球早上四五点,早起的鬼不多,站台上空无一人。高大胖站在赭石铺就的站台上跺了跺脚甩了甩水,留下几个湿漉漉的小脚印。
站着等车的时候,高大胖检查了一下纸袋里的两罐淡粉色人鱼血和四瓶颜色各异的小药罐。这是她此次去翠德城交易的主要货物,容不得半点损坏。
那个差点被晒成灰的金发男人终究是救了下来,而欧德也终究死去了。现在她一个人要养两张嘴,没有其他本领,就只能靠卖点东西糊口,想不抛头露面也不成了。
原本打算整条卖了换钱的人鱼,因为家里来了个吸血鬼,就成了他的主食。虽然省了一笔饮食开销,可也断了高大胖的财路。
好在,欧德离开前留下的一封信把高大胖引荐给了翠德城的一家奇货店。那是个魔法屋一样杂乱的小店,里面从奇形怪状的动物骨骼到五颜六色的神秘药剂什么都卖。这种店进货的渠道自然也是五花八门,欧德大概就是他们定点供应的野生药剂师之一。
有了这个稳妥的下家,高大胖总算不用去集市上摆个地摊兜售了,每个月只需带上两瓶新鲜人鱼血和几瓶春/药或者变色剂上门,银货两讫就好。至于是不是低于市场价,是不是被对方占了便宜,也计较不了那么多了。
欧德终究也没研制出能掩盖住明血的气味抑制剂,只在离开前交给她一个鸡肋般的成果——暂时抑制药丸。一粒药吃下去以后,20个小时内高大胖的血液都彻底没有味道,即使流血也不怕。
而之所以说这东西是鸡肋,是因为这药对人体来说副作用很大,最多不能连着吃超过十粒。更糟糕的是,药效过后每颗药有1个小时的反作用时间,效果还会叠加。在药效反作用期间,高大胖血液的浓度和味道都会成倍增长,即使没流血也一样能被血族闻到。
也就是说,如果来月事的时候高大胖连着吃了七颗,那么经期虽然安全了,药效一过,她却会有七个小时的高危险期。
这就等于根本没解决问题,只是把问题浓缩了。
欧德有着科学家的自尊,自然不好意思硬说那个赌是自己赢了。虽然口头上没认输,但行动上将房产地契和一封信留下已经算是默认了。
唯一出乎高大胖意料的,是欧德没有选择在家死,而是去未十城政府专管部门走完了生命最后一步。他大概是受了差点晒成灰的金发男人的启发。知道她看不了这个。
高大胖时常觉得,怪老头的体贴总是体现在出乎意料的方面,出现在出乎意料的时刻。
高大胖在院子里给欧德立了一个小小的十字架,每天放点鲜花在上面。
虽然理论上来说,欧德作为蓝血族生命可以反复,并不是死透了。
但三四百年的间隔,对于人类高大胖来说,这个人已经算是彻底在她生命中消失了。
更何况,就算再次复活,新的欧德毕竟也不同于这一世的他。
重新建立的记忆,重新学习的知识,重新接触的环境,重新选择的职业。
即使可以从政府领回上代的产业,事实上一般蓝血族复活后选择跟前一世一样事业的,还不到三成。
就是欧德的上一代,听说也本是花匠之类的,积攒了一屋子的园艺器具书籍,都被这一代的欧德扔的扔卖的卖,丝毫不影响药剂师欧德的人生。
蓝血族的生命状态其实算是另一种形式的繁衍。对他们来说,每一次人生都是崭新的。所以对高大胖来说,欧德这个人,也就逝去了。
欧德的去世让一直嫌照顾人很麻烦的高大胖首次庆幸当初救了个男人回来。因为起码现在身边还能有一个人陪着她。
她给他起名叫亚伯。
“我听说最早的吸血鬼是受到上帝惩罚的该隐。可是你笨到被人谋杀,实在不像狡猾的该隐,倒是比较像被该隐干掉的弟弟亚伯。我记得亚伯好像也是金发碧眼的,不知道有没有记错,唔,圣经之类的我到底不熟……嘛,不管了,就叫亚伯吧。”
金发男人微微的笑,除了听到“该隐”这个名字的时候眸光微闪,表情一直没有变化。高大胖让他叫亚伯,那就叫亚伯。明明容貌冷峻,但他乖乖点头的时候,甚至有几分温顺的感觉。
亚伯对她表现出来的强烈的需要和全心全意的依赖,让高大胖几乎没什么时间觉得孤独或者伤感,就手忙脚乱的投入了新生活。
他什么都不记得,她什么都得从头教起。
他不大开口说话,高大胖教他字母单词,他也只跟着念一遍写一遍,高大胖气恼他不用功,回头再考,人家却已经全记住了……
这件事让高大胖很受打击,因为她终于深刻的认识到,血族不仅在身体上,精神上,就连在智商上也是远远胜过地球人的。
身为低等智慧生物的现实,让高大胖充满了大熊猫同志的危机感。她忽然意识到,其实就算人类没灭绝,在这个充满高等生物的星球上,大概也一样会濒危……
唯一让高大胖比较安慰的,就是亚伯在生活自理的学习上,非常笨拙。可是这种笨拙虽然让她在心理上平衡了,在实践中却是万分受累。
因为类似穿衣服脱衣服梳头洗澡吃饭之类每天都要做的小事,这家伙总是学得奇慢无比,做不到举一反三就罢了,不时还会间歇性的忘记步骤,然后用纯洁无辜的眼神期待的望着无力扶墙的大胖同志……
平民高大胖对此的解释是:这家伙大概撞坏脑袋之前是娇生惯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大少爷一枚。本来就不会,所以无法像学语言一样发动起大脑深处的记忆,自然接受得慢。
这么一想,高大胖又觉得血族大概其实是挺笨的。毕竟,你看,学得快的都是从前就会的东西,新学的速度要比地球人慢好几倍。就连欧德不也说,他们的基础教育要80年才毕业么?啧啧,可见,血族要是跟地球人是同班同学,估计早就被老师划分为拖班级后腿的差生一类了——如果优等生都还活着的话……
亚伯照顾自己不行,按倒别人倒是挺麻利。高大胖觉得他对亲亲抱抱舔舔啃啃之类的事无师自通且相当手熟。于是充满危机感的指着自己的短发和扁平胸,严肃的告知对方“我是个男的,男人之间这么亲昵不好,别人会觉得奇怪”。
亚伯平静道:“这里没有别人。”
高大胖语塞,只好说自己不喜欢被男人碰。
亚伯倒是没反驳,低头沉默了半晌,收回了爪子,算是默认。
结果那以后,亚伯对招呼高大胖帮忙洗澡脱衣服一起睡之类的事热情了很多。但凡高大胖露出点为难不乐意的表情,他便会以极其天真的表情轻声反问:“既然都是男的,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大胖同学无言以对。
亚伯大少爷对于一起睡觉这件事格外执着,连血族的作息时间都生生的板了过来!坚持跟人类高大胖一起白天行动,晚上睡觉。
起初高大胖不同意,怕打乱了血族的正常休眠影响健康。
亚伯则认为如果想要跟着高大胖学习的话,自然要按照高大胖的作息,不然两人能交流的时间太少。更何况既然高大胖说他来历不凡,要尽量掩人耳目,那么夜晚别人都行动的时候他老实在家睡觉还安全些。
大胖同学觉得他说得有理,也就默许了。
两人对“默许”的范畴理解很不同,亚伯当晚便明目张胆的爬上了高大胖的小床意图“一起睡”。遭到床主人反抗后,不情愿的睡回了欧德的旧棺材。
结果第二天高大胖醒来,发现亚伯趴在自己的床边睡着了,高大的个子,束手束脚蜷缩的姿势很委屈……
高大胖想他生前(?)大概吃穿用度一向高档,潜意识里睡不惯别人躺过的棺材。于是咬咬牙心一横,专门在网上给他订了个新的。
虽然那棺材木材一般,但胜在样子华丽,又是最新的滑盖款,想来少爷应该满意了。哪想第二天醒来,人家还是趴在床边!
高大胖开始怀疑他其实睡觉就是这个姿势……
这种类似虐待“儿童”的睡床脚情况持续了好一阵子,见亚伯对这张自己用沙发改造的小床如此执着,高大胖实在无奈,干脆把床让给他,自己抱了被褥去睡滑盖棺材。
对方见她这样,愣了很久,脸上的表情很受伤……
高大胖有一瞬间的不忍。
但毕竟之前的阴影还在,到底还是抗拒男人的拥抱。于是只好假装没看见那张受伤忠犬脸,拉上棺盖拽被蒙头逃避的睡。
结果早上醒来,发现人家这次没委委屈屈的趴在旁边,而是干脆钻进来了!不仅搂着自己睡得香甜,还很理直气壮的辩解这本来就是他的棺材,她这是跑进他的床里来,没道理赶他出去。
高大胖两眼无神的盯着他半天,最后叹了口气,索性沙发床棺材都不要了,弄了两块厚毛皮来铺在地上,直接铺上被褥枕头,两人都睡地铺。
亚伯大少爷除了对两块毛皮的间距表示不满以外,其他没有异议。
…………………………
车厢里一阵乐音,便是到站了。
高大胖在软软的座位上坐得舒服,竟有点不愿意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