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 章 第二十三滴血 (1)
你好,我是死人
商人杰哈德走南闯北很多年。他带领的商队从来只赚不赔。狡猾的性格和敏锐的嗅觉总是让他能从别人注意不到的旁枝细节上牟利,哪怕正当生意有什么意外,也能从不正当的方面得到补偿。
比如这次带队经过塞勒城,本是没什么赚头的歇脚,也因为一个卖龙的奇怪女孩而成了一笔有赚头的买卖。
那女孩虽然风尘仆仆又尽量打扮得不起眼,手里牵的却是纯血种的蝎龙!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她藏在斗篷下的衣服是军队里才会使用的变温防护服,戴的风镜是市面限量版,身上的味道是贵族才用得起的波弗姆星高级乳香,就连使用的语言都是萨恩星帝都标准官话,再配上娇小的身形……很明显,这个是一个经过严格调/教的半血族宠物!而且她的主人绝对不是普通的贵族,连买给宠物的座驾都是稀有的蝎龙,并且能够使用军用服装,萨恩星能同时做到这两点的人可不多……
杰哈德于是主动上前搭讪,装出认真的样子询问蝎龙的价格。
女孩很警惕。
但还太嫩,还太嫩。
三个青币买一只龙,其实是个好价钱——如果那三个青币都是真的的话。
杰哈德放在她手里的三枚考恩币,只有一枚是货真价实的青币,还有两枚,不过是不值钱的高仿币。这点小手段在真正的贸易中自然是骗不过任何经验丰富的老狐狸的。但对付一个明显很无知的小女孩,足够了。事实上,那个紧紧裹着头巾的女孩子连看都没仔细看那三枚青币,随手收进口袋里,匆匆的问了非克城的方向,就打算离开了。
杰哈德站在新的座驾上轻轻微笑,如果是真心来卖龙换钱,普通人不会不注意一下入手的大额货币的真假。如此反应只有三个可能:
第一, 这是一个对金钱没概念的家伙;
第二, 她只是急着出手,并不在乎到底能卖多少钱;
第三, 以上两种皆是。
在什么情况下一个人需要不计价格的赶快摆脱某样贵重的东西呢?只有当这个东西在身边会带来麻烦的时候。
杰哈德现在几乎已经百分百确定对方“逃跑宠物”的身份了。
“去打探一下帝都贵族有谁最近走失了宝贝宠物。”
圣血族给予提供线索者的酬金,一向是很大方的。
“领队,既然明知道那小鬼可能是逃跑宠物,干嘛不干脆直接抓住她?”
杰哈德摇摇头,这就是买卖和犯罪的区别了。
“我们是商人,不卖人口,只卖消息。”
再说,毕竟一切都基于推测,如果对方偏偏不是逃跑宠物的话,擅自把这种全身上下都是高价品的家伙关起来,可是会惹祸上身的。
“不过,就算她不是什么有价值的人物,一枚青币买到一头纯血蝎龙,我们还是赚翻了。”
稳赚不赔的生意需要的是脑筋,还需要注意一切风吹草动,并适时做出趋利避害的最佳反应。杰哈德抚摸着花花龙漂亮的鬃毛吩咐商队成员整队启程。
商队离开赛勒城的时候,城里传出惊人的消息,这附近有名的劫匪绕波十人众在砂海里被人杀掉了,所有匪徒身首异处,所有财物洗劫一空!消息传开,整个赛勒城人心惶惶。死的是劫匪,而且是拥有武装力量的厉害劫匪。这下不止商人们惊慌起来,连靠打劫吃饭的家伙们也开始人人自危……
虽然盛传动手的是砂海里隐居的圣血族杀手阿萨迈一族,但杰哈德却并不这么认为。
虽然以打劫维生,但阿萨迈族就像所有血统高贵的血族一样,有着莫名的高傲和自尊,很少出手,而且一旦动手就一定是有值得他们出动的大买卖。杰哈德实在不觉得劫匪绕波他们有什么值得阿萨迈族出手的昂贵东西。
除非……是他们做了什么激怒对方的事。
当然,不管真相是什么,商人的直觉都告诉杰哈德,最近不要靠近砂海比较好。于是整个商队临时调整行程,开始向北方边境进发。
“去北部。据说前一阵子纳美兹平原上出现了奇怪的生物,杀伤力堪比军事屏障。各地的商队进出北区都受到了影响。北方市场的货物供应已经被破坏了,现在过去那里绝对有大把的商机等着我们!更何况……”杰哈德微笑,“我们也该拜访一下那里的最高长官。听说布鲁赫大人可是来自帝都的贵族,”杰哈德拍拍花花龙的尾巴,“我想那位长官大人一定会知道些什么,或者愿意出钱知道点什么,不是么?”
…………………………
在萨恩星这个全民美型的血族星球,除了自己,高大胖已经很久没见过不好看的脸了。
所以当她睁开眼的时候,毫无心理准备的被面前凑得极近的一张皱纹纵横仿佛干枯树皮的老脸吓了一大跳!
“啊……”惊恐的尖叫经过干涸的喉咙过滤,只剩下嘶哑的呵呵声。高大胖慌张的瞪大眼睛试图后退,手臂却被对方抓得牢牢的,细细的抽血管插在苍白的手臂上,色泽对比妖艳而恐怖……高大胖伸手去扯那抽血管,却被那干瘪老头扬手挥开,打得手背生疼。
“你……谁……?”坐起来才发现自己竟然躺在一个类似实验室手术台的金属平台上,高大胖更惊悚了!紧紧盯着面前身材高大干瘦,形容枯槁,一双金黄色的眼睛阴戾的掩藏在皱纹里的老头,高大胖的呼吸也下意识的急促!
对方没有回答高大胖的问题,只是盯着她,缓缓伸出手来抓住她的脖子,瘦出骨型的冰冷大手配上发黄尖厉的指甲,看起来就像某种中世纪的巫师魔爪……
“你……会呼吸。”老头淡淡的说着,声音干哑,毫无起伏,仿佛在做着机械的实验报告,“有体温。有心跳。人形骨骼,会使用血族语言。血液是红色的,却不是圣血族。黑发黑眼,却不是半血族。你究竟是什么东西?”
高大胖惊讶的看着面前的老头,虽然对方干瘪得就像抽掉了水分的枯柴,半点美型的成分也没有,但这种高大的身形,尖锐的指甲,以及说话时不时露出嘴唇的血牙,都证明了对方的确是血族。可是既然如此……
“你……为什么能……这么镇定的抽我的血?”高大胖低头看了一眼手臂上的细管,然后疑惑的抬头端详对方的牙齿,“你应该……是血族吧?”
梵卓布鲁赫他们这些尝过她血的血族就不用说了,当初在长老会研究院被提取血样的时候可是引起了实验室暴乱差点被研究员吃了的……这个人,就算没什么发狂的行为,起码也不该这么镇定吧?啊,难不成,高大胖忽然想到一个美妙的可能性,难不成我的血液已经失去那种吸引力了?
正镇定抽血的干瘪老头,显然没明白高大胖这个问题的隐藏含义,只冷冷道:“我是蓝血族。从砂海把你捡回来就是因为对你的血感兴趣,怎么,你是什么高贵到我不能抽血的生物吗?”不屑的冷哼了一声,老头拔出针管,兀自整理着取样瓶,“放心,我只是想要点样本,当时身边又没带工具,才把你带回来。等会儿我会把你丢回原地去的。”
“别介!”高大胖满头黑线一把抓住打算动身的老头子!再被丢回去我还能活吗?“我不是那个意思,请你别把我丢回去……咳,我刚刚只是觉得奇怪,一般血族闻到我血液的味道就会发狂,别说这样抽取了,所以……”
“味道吗?”被高大胖抓住衣角的老头冷淡的低喃,“我感觉不到任何味道。我是快死的人了,对这个世界早就没有任何感知了。嗅觉,味觉,甚至触觉也在慢慢消失……不会为你的血液发狂很正常,不过你的话倒是提醒了我。看来有必要仔细研究一下你的血样。”
快死的人?
高大胖愣在原地。
的确,兰卡曾经说过,蓝血族是有寿命的,平均是五百年左右。
但是,一般的蓝血族在感知到自己的生命即将结束时,就会到政府登记注册,然后择日自行在阳光下结束生命,留下生命核会有政府人员收走存档,等待三月年到来时,统一举行复活仪式。
“我……我第一次知道原来蓝血族快死的时候会逐渐丧失感官知觉。”高大胖挠挠头。
“我们不会。”
“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