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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长长长长的街道和永远(1)

每当我想起那条弥漫着炸油条味道的巷口街道,想起被棉花糖挡掉一半脸的你,想起我对你任性的喜欢,以及你对我任性的不喜欢,我都觉得,那么像老旧电影里的情节。

林长安。你的名字那么好听,书上写,三州花似锦,八水绕城流,三十六条花柳巷,七十二座管弦楼。说的就是你的名字。

总之,12岁那会,我觉得你就是英雄,虽然你偷我家准备在我生日时炖了的鸡跑到后山去烧烤,虽然你捐给灾区人民的100块是偷偷从你妈妈的钱夹子里拿的,事后你还被打得鬼哭狼嚎了一阵,但这些对我来说,都是无伤大雅的。我就是喜欢你,任性地、盲目地喜欢你,不知疲倦。

林长安,你还记得么,12岁那年,胖胖的周乐乐跟在你身后,看你年少的轻狂与不羁,红瘦绿肥的暖春,你带着你的一大帮小跟班去郊外放风筝,你连跟班都不让我做,你一手插着腰,一手拿着一只黑蝙蝠造型的风筝,你指着我,嬉笑着说,体重在120以上的不准跟来。

大家都笑起来,确切地说,是嘲笑。

我的脸立刻红了,我甚至不敢看你,那时候,我觉得这些错,这些嘲笑的根源都出在自己的身上,我一点也不怪你,我只怪,我为什么不能瘦一点呢?

你们一哄而散,带着年少出游的兴奋,不会注意到我,我背上一个小书包,很重,里面装满了你喜欢吃的果冻。那时候的我,只有用这样拙劣的方式,让你能和我说一句话,心里便欢颜万许了。

你们那么全神贯注地放着风筝,根本不会注意到角落里惴惴不安的我。被你们拒绝接纳的我,害怕你们发现我这么兀自跑来,会对我生气,会连我包包里的果冻都拒之门外,你知道的,你骄傲地一瞥头,我就觉得自己低到了尘埃里。

那天我正好穿着一件绿色的衣服,我在肥肥的绿色春天里,觉得自己像一条肥肥的菜青虫,而你穿一件红色的运动衫,在一群孩子里称王称霸,瘦瘦的,可真好看。

我多么希望我能像那只风筝一样,被你握在手里,多希望,自己能轻到飞起来。

可是那次,我没有飞起来,但是有个轻盈如蝴蝶的女孩子,进入了你的生活。

你们的风筝线打了结,在空中,她的蝴蝶和你的蝙蝠缠缠绕绕,然后跌跌撞撞地隐退这争艳的江湖,我躲在长椅子上,看你气急败坏地丢掉线圈,跑过去找蝴蝶的主人算账。

喏,林长安你的脾气一直很坏,你的发火理由也很莫名其妙,但我就是欣赏你。我有些担心你,我担心蝴蝶的主人是个人高马大的高中生,万一你们打起来怎么办,万一你打不过怎么办?

结果,我看你彬彬有礼的,你摆着手说没事啦没事啦,你还跑了老远把蝴蝶风筝捡了回来。

因为你对面站着的,是一个五官精致的芭比一样的女孩子,最重要的是,她好瘦,瘦得像羽翼轻巧的蝴蝶,风大一点,都能吹起来。

那日的风筝相缠,算不算是一种残忍的天意?

你们的风筝都断了线,于是,你们两个孩子王和手下团员商量,强强结合,你们决定玩捉迷藏。

我好失落地站在离你5米远的地方,可是林长安,你沉浸在和你的新朋友的游戏里,根本看不到我。

直到有人叫起来,呀,周乐乐怎么在那里。

我看到你皱了皱眉头,看到你的新朋友小芭比笑了笑。她可真漂亮,但她说出的话,让我觉得她更漂亮了,她说,让她一起玩吧。

你的眉头就舒展了,朝我挥挥手说,乐乐你也来。

我受宠若惊地加入了你们的游戏。第一次是你来找,其他人躲,我怕你找不到我,我不敢把自己藏得很深,我躲在离你不远的一个草丛里,还故意把我粉红色的小背包露在外面,我想,如果你快点找到我,我就把我的果冻都给你。

可是,你从我身边走过去了,你看都没有看我一眼。我躲在那里,听着自己的心跳声越来越慢,我好难过。天色越来越黑,郊外越来越安静。早春的傍晚有那么点冷,粉红色的夕阳其实也并不是那么美。我蹲在那里,腿也麻木了,你还没有找到我。

我对自己说,你一定还在找我,游戏还没有结束,我还要等着你找到我,把我所有的果冻送给你。

我那么傻,不敢相信,你不是没有找到我,而是忘记了找我。

我在黑暗里哭了很久很久,忽然远处亮起一豆亮光,我听到爸爸妈妈的声音,还有你的,林长安,你在叫,周乐乐你快吱声啊。你躲哪去了。

我开心极了,我站起来朝着亮光摇手,我说,林长安我在这里啊。

你跑过来,可是天太黑,被面前的石头绊倒了,额头上,破了好大一个口子,流了好多好多的血。

那一次,我知道你的额头上,可能会永远留下一个疤,还知道了,其实如果不是我临走的时候跟爸爸说我跟你出去玩了,你可能真的把我忘掉了,我还听你絮絮叨叨地告诉我,那个漂亮又轻巧的女孩子,叫苏莎。

林长安,虽然你一点也不情愿,但这个很深的伤疤,是因为我而留下的,并且,不管你情愿与否,它都要跟着你一辈子。带着那个12岁女孩对你倔强的喜欢和愧疚。

苏莎来找你的时候,手里拿着替你修好的风筝,她真的像薄纱一样轻柔美丽呢,她穿着极踝的长裙子,虽然有点旧,但是很漂亮,声音就像春末夏初的风,凉凉的,轻轻的,她叫我,周乐乐,长安在家么?

那时候的我是多么大方,我觉得你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我带她回家,我给她看我的所有碟片,我给她拿许多的果冻吃,我说你在这里等林长安吧,我去叫他。

可是你一出现,苏莎就哭了。

我站在那里,有点手足无措。你一边给她递纸巾一面拿眼睛愤怒地斜我,你说,周乐乐,你不至于有钱就炫耀成这样吧。有什么了不起。

你知道不知道,你的话有多伤人,我愣愣地站在那里,看着愤怒的你和哭泣的她,我觉得我真的是个罪人。

我从没觉得自己了不起,我这样喜欢你,我更觉得自己卑微极了。

后来我知道,苏莎也曾是小公主,几年钱家道中落,欠了一屁股债,从富民区搬到了普通的巷子里。她敏感脆弱,而林长安你是否知道,我亦是无心?

而我家,要从这个小巷子里搬出去了。那时候,恰好是五年级的暑假,我知道爸爸可能会让我去一所私立的初中,而你和苏莎,是不可能去那里的。那里昂贵的学费,阻隔着我们。

要走的那天,下过一场大雨,你还在当你的小霸王。我跑到巷子口,因为跑得太急,青石板又滑溜溜的,我狼狈地摔了一跤,你们远远地看着我,你蹲在一块石头上,然后有人笑起来说,哟吼,胖妞摔了个狗啃泥,不晓得地上会不会出现一个大坑哟。

我不安地爬起来,望着你,生怕你会附和他们,喊我胖子乐。那一天的我,整颗心都像是被雨水泡过,很脆弱很柔软,我真怕自己会哭。

你吼他们说,闭嘴!你们凭什么笑她。

说话的男生说,你不是也经常这么说她么?

你便从石头上跳下来,挺着胸说,许我笑,不许你们笑!然后你看向我,嘴角有微微的蜿蜒,你问,是不是呢,周乐乐。

我点点头,我可真没出息,但是,我看到你保护我,虽然理由非常无厘头,我却开心极了。

我把我所有的动画片交到你手里,其实我一点都不喜欢看这些,什么圣斗士什么黑猫警长,我都不是很喜欢,只是因为你的喜好,每次看到,我都会缠着爸爸给我买,我怕你误会我又是炫耀,我有些局促不安,我说,你收下吧,其实我早就想送你了,现在,我要搬家了,林长安,我要走了。

说着说着,我的眼泪矫情地掉下来了。

你接过动画片,像个大人一样摸摸我的头发,然后特煽情地说,乐乐,好好照顾自己。

你都不知道,这一刻,在我心里,竟然成了永恒。

林长安,我得知你和苏莎一起进了市三中,你们还同班。真好。

我进了那所私立中学,所谓的贵族中学里,充斥着攀比、勾心斗角、拜金的气息,让我喘不过气。我好怀念过去的生活,我好想念你。

我并没有像书上所杜撰的故事一样,丢掉了与你的一切联系,我没有那么傻,我背下你家邮箱的地址,我给你写信,每个星期都写,可是你一直没有回。

从很多渠道辗转知道了你加入了学校的排球队,他们说,你排球打得很一流,成绩也很好,模样又出挑,总之,你的一切,都让女生为你痴迷。我终于知道,像你这样的人,不止我周乐乐一个人喜欢,你受尽万千宠爱,但我还是为你而开心。

我想象你从绿色的斑驳的邮箱里拿出我的信时的心情,我给你寄我的最新照片。我瘦了很多,我终于也可以像苏莎那样穿裙子了,我露出我细细的脚踝,上面有一串银色的铃铛,铃铛上有我自己刻的名字——林长安。或许距离可以让人变得大胆,我终于在信里说,林长安,我喜欢你。

我终于收到你的回信了,好久不见,你潦草的字迹变得清晰端正,你说,周乐乐,谢谢你总是想起我,可惜我不喜欢你。我和苏莎在一起了,她真的特别好。我很喜欢她很喜欢她,我一定会保护她一辈子。祝安好。

我记得收到这封信的那天,是个天空阴霾的春日,我握着信,感觉自己变得很轻很轻,我坐在楼顶,哭了一下会,我拿着我们三个一起拍的照片,那是我爸爸的相机拍的,照片上我站在你的右边,苏莎站在你的左边,我很胖,我的身材快把你们两个加起来都比下去了。我用手遮住苏莎,然后破旧巷口只剩下你和我了,多好。如果那些时光,我们一直可以站得这么近该有多好,如果我可以瘦一点,漂亮一点,或者勇敢一点,无赖一点,我们的距离,会不会近一点呢?

我拿起一把剪刀,然后把右边的我剪下来,最后一刀,没有藕断丝连,我握着剪下来的自己,又哭了起来。

我恨这里浮动的黄昏,我恨这里不够温暖的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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