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抱着太迪来到地面上,人们在那里聚集。因为火星时间的倒流作用,依稀记得,一千年前(即地球时间一千年后),我在月球养过一个小泰迪,它很乖,在六岁那年,比一只失控的私人小飞船撞破了头而死亡,我把它埋在冰冷的极地,那里是一个科研复生院,希望有朝一早科学家想方设法使它复活,没有想到,他们对它进行了基因重组,和大脑修复,也可能发生了什么突变才变成外星人,并和一只兔子一起逃离了地球。
“原来你的名字叫艳,可我为什么一直不知道呢?”太迪坐在我怀里天真地问我。
我低头对它微笑着说:“有谁会把自己的名字告诉狗狗呢。”
“那我应该叫你妈妈,还是艳?”
“叫‘艳’吧,因为你现在已经是个外星人了。”我说。
“可我毕竟是你养大的。”
“在我心里,你永远是我的宝贝孩子。”
“真的,你不骗我?”太迪疑问,不相信似的。
“真的。”
“我以为你不再爱我了。”太迪说着眼泪涌出眼眶。
“傻孩子,有哪个妈妈不爱自己孩子的?”我搂紧它,亲吻着它的头,泪水也奔涌而出。
“妈妈——”太迪叫了我一声,呜呜地哭了起来说:“我错了。”
“每个人都会犯错,现在好了,我们都明白了。”我仰起头来说,呼了好大一口气,觉得轻松多了。
“那我以后怎么办呢?”
“回你的金星王国去。”
“可那里没有这里舒适。”太迪不高兴地说。
“这里最舒适也是别人的家,有一句话说:‘金屋银屋不如自己的狗窝,’说明自已的家才是最好的。”
“我懂了。”太迪点点头。
“如果你喜欢这里,可以来旅行,那多快乐;如果你天天看见这个地方,你有一天也会厌倦的。”我说。
“嗯,我想也是,我有些想家了。”太迪跳离了我的怀,骑上了兔子,说,“我要回去了,我要在天黑前赶回家,那一路的风景很美,艳,你以后到‘金量王国’来,一万年后!”
太迪说着领着他的几十个人马迎着太阳归去了,兔子一路跳跃着。人们一阵呼喊:“太迪”“太迪”“太迪”……
“良良——再见!”我对它喊。
太迪回过头,毛茸茸的头憨憨地耸立楼宇间,遮住了发白的太阳光,一个影子在挥手:“妈妈!再见——”
那是一只狗在一万年后对人类妈妈喊出的声音。
“再见,宝贝,我会来看你的。”我举手向它告别。
它以为我忘记了它,不再爱它,它怎么可能真正了解人类,尽管它已经是外星人。
“原来它是你养的狗狗。”木走近我身边说。
“咦?你怎么没有跟太迪一起回金星王国去?”我看着那一脸洋溢着微笑的木说。
“忽然觉得,我得保护火星王国,虽然我是外族人,但火星王国如此脆弱,今天来个太迪,明天说不定来个贵宾,而你总是要回地球去的,我心里不勉有些忧伤,这让我怎么能离开这里?还有尼,她正在走向孩提时代,有一天会变成婴儿,最后……”
“我知道,木,你是真心爱着这个星球,我想这里人们都和你一样,都深深地爱着这个王国,但我从未在他们脸上看到过丧气或忧伤,直到太迪要来毁灭他们的这一天,他们仍然在欢笑,我真的深深感动。”
“你能留下来吗?”木在中午的太阳光下如一个幽灵。
“我也想留下来,可我……”
我沉默了,不再往下说,我知道每一种生存的方式,不管是王国也好,生命也好,都有它自己的命运加上人的努力,我相信在宇宙要毁灭我们之前,我们必须逃亡或支撑,只要努力过,尽力而为就行,其它的一切就交给万能的上帝。
“艳!”
“艳!”
秀夫和米勒来到身边,他们在阳光下笑容灿烂。
尼忽然从米勒身上跳了下来,侧着头对米勒说:“谢谢你,地球大叔。”
米勒笑着轻轻地拧了一下尼的脸颊,说:“小傻瓜尼,我很愿意做你一辈子坐骑。”
“不用了,谢谢,今后,我会是她的坐骑,尼,亲爱的宝贝,来!”木双手接住尼,把她抱在怀里。
尼拧了一下木满是皱纹(年轻人)的脑袋说:“你跑得不快呦!”
木叹了口气,笑道:“唉,虽然我没有地球大叔跑得快,但我真的真的会很努力的呵。”?
我不禁好奇地问:“你们为什么没有地球人飞得快?”
“地球人是猎人,可想而知跑得很快,可我们和尼他们没有这种本领,我们生来不用为食物之事操心过,也没有贪婪之心,走路总是慢吞吞的,我们只有从楼宇上跳下去飞的速度很快,每天进进出出都在干这种事,熟能生巧么,但真正长途飞跑起来还是地球人快,你们有耐力,这个地球大叔就是很好的见证,他的进化强大,可火星王国的生命都在退化中,以后将会飞得越来越慢呵。”木说。
“你在表扬我,我真的很荣幸做尼的马呵。”米勒凑过来呵呵地笑道。
“火星王国的公民真的好善良纯真!”秀夫赞道。
木却说:“没有竞争的善良和纯真多多少少会被一些外族的生物侵害,幸好今天有地球人帮忙,可下一个一万年,不知道谁会来这个星球捣乱的。”
“确实也是一种担忧,不过至少还有一万年的时间可以进步与发展啊,趁这个时间,木,你帮助它们如何进步发展,行不?”我望着尼满是皱纹的脑袋,他其实还很年轻。
米勒仰望天空说:“发展科技吧!我希望能看见飞船在这里进进出出,到时我们随时可以来火星王国,而不是一万年来一次。”
米勒的思想倒有些像太迪,这飞船在天空横来横去真的好吗?我想起了良良死亡时的惨状,鲜血流了一滩,我可怜的小狗,良良,虽然它已经重生,而且已经变成外星人,但那个真正的良良其实早已不存在了,它是被飞船撞死的。有文明科技,必定有为之付出的代价。尼和尼的族人真的需要科技文明吗?
“这是个好方法。”木赞成。
看着这片美丽温柔的天地,虽然没有现代文明与科技的支撑,但仍然显得大气端庄而且不存在野蛮,这个世界可能在很久以前是正时间,尼和尼的族人,包括所有生物经过几十亿年或更久的演变才成就了一个超级生物信息时代,他们不用互联网,便能自身捕捉电场信息,走到了我们人类大脑的前面,虽然为人处世的智慧比不上我们,但能力已远远超过我们。他们心地纯真,主要的一面是不自私,没有贪婪心,这样的世界不好吗,一定要用科技变得面目全非吗?
这时,白蝶从身边醒来,它正在匍匐睡觉,睁开眼睛说:“啊哈,艳,我睡着了吗?”
“是啊,刚才在天空你太奋力了,累得一到地面就呼呼大睡起来。”我拍拍它的龙屁股说。
“别这样,艳,我都害羞着呢,虽然我现在是兽身,但心依然是人心。”白蝶娇羞地说,犹如一个白衣少年。好熟悉,只是想不起是谁,如果月球在一千年后有一批解冻人苏醒,除了自己、秀夫、米勒等这些人也会苏醒,还会有谁呢?那选择基因改造的人又会是谁?这是个谜,可白蝶不肯告诉,既然它不说,我也不可多问。
“对不起啊,我忘记了你是个人。”我不好意思地说。
白蝶长鸣了一声:“哇——”
尼和尼的族人不禁又一阵欢呼:“白蝶”“白蝶“白蝶”……
“各位啊,嗯哼!——咳咳——”白蝶仰着头咳嗽了一下,说,“我又要去山谷睡觉了,有事来找我!”
“你要回去?不多呆一会儿么?”我挽留它,有些舍不得,毕竟它助我一臂之力,帮助火星王国战胜了太迪这个捣蛋王。
“是啊,艳,我还是早点回去,否则会留恋在你身边,这几千年来,我已经习惯了独自一个人。”白蝶有些伤感地说。
我也有些伤不起,说:“可你一睡一千年,能行吗?”
“习惯了就会好的,当生命变得无限长时,还有什么事可去做的,睡觉是唯一的出路呵,当然,我有时也想一些问题,睁着眼想,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一想就又是一千年啊!”
“哦,天哪,这会不会太无聊啊?哈哈。”秀夫在一旁打哈哈。
“老朋友,你好!”白蝶闭着眼向秀夫问好。
“哦,天哪,你认识我?”秀夫惊讶,瞪大小眼睛看白蝶,“一片好马呵!”
“谢谢!啊——”白蝶微微睁开眼,打了一个哈欠,看来它确实太累了,刚才在天空它是拼足了这几千年来所有的力量啊。
米勒则过来摸摸白蝶的脑袋说:“这不是马,应该是个龙!恐龙的后代!”
“你!唉,随你怎么说,不过,告诉你,你的观点是错的。”白蝶白了一眼米勒,挺直了它的四肢,或许是“马蹄子”,准备起飞。
“等等,白蝶。”
“什么事,艳?”白蝶转了一身子回过头来。
我上前拥抱了它,亲吻了它那美丽的眼睛。
“谢谢你,艳,原谅我不能拥抱你亲吻你,你看我这张大夹子嘴和四蹄子,已失去了做这些的能力。”白蝶说着淌下一滴眼泪,敞开四蹄飞奔而去,转眼消失在太阳那边。
“白蝶!”尼喊着它的名字。
“宝贝,乖乖,我在你身边。”白蝶从远处传来声音,它们能心灵相通。
我忽然明白,白蝶在守护这个火星王国,在默默地守护尼,尽量它不动声色,但心里装着这个王国。也许在他再次醒来时,尼已经变成婴儿,可他也不会离开这里,这里已经是他的家,就算我曾经认识他,或相爱过,也毫无意义,而离别才是我们最好的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