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第一次提笔写字是写自己的名字。那天天气很好,不冷不热,不润不燥。拾完荒回家的阿婆将饭煮在了锅里,在等饭熟的时间里,阿婆从她的拾荒袋里翻出一支都快要写完了的铅笔和一张不完整的纸片,放在屋外的小木凳上,然后微笑着对我说“小晚啊,你过来,阿婆今天啊教你写字”。
那天夕阳正好,余温赖赖的洒在身上让人感觉暖暖的,从身到心的舒服。
我蹲在阿婆的身边,阿婆从上衣的口袋掏出一只很旧很短的铅笔,阿婆先教会我如何握好笔,阿婆握一遍,我照做一遍,铅笔很短,阿婆握着笔,笔刚好埋没在阿婆的手心里。我学会了握笔,然后阿婆开始教我写字,阿婆握着我的手一笔一划的教我,一声又一声极其有耐性的一遍一遍教我写“唐小晚”三个字。
虽然没有阿婆写得漂亮,写得工整,但是毕竟是自己第一次让自己的字还是自己的名字出现在纸上,看着那歪歪扭扭的几个字,心里觉得很神奇,也感到很兴奋,一种无法言说的喜悦充满全身。自那以后就开始喜欢上提笔写写画画的感觉,看着一个个完整的字从自己的手中冒出来,内心会异常的兴奋和雀跃。因为那些字都是因为我而存在的,是我赋予了他们生命。这也成为了我后来喜欢画画的理由。
阿婆说我来到她身边的时候很小很小,也怪自己来晚了这么久,害她一个人孤单了这么久。所以叫我小晚,晚来的小小。我随着阿婆姓唐,很简单,很普通,没多少特殊意义的名字,不带诗情画意胜过诗情画意的名字,小晚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