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喜欢一句话:在永久的黑暗里一直走就是地久天长。
但是吕玲不认同,她说:“我以为我不爱他,直到有天我吃饭想他,睡觉想他,走路想他,在人群里搜索他。我喜欢上他思考问题时冥思苦想的样子,他在老师夸奖时的腼腆样子,在同学面前耍宝的样子。我无法说服自己在他的生命里只是一个观众,因为我要的不仅仅只是这样。王可她说,有些事,如果错过了,就再也没有机会说了。不要等到以后把你的错过变成你的过错。我觉得她说的很有道理。我为了一个决定翻来覆去了一整夜,心情五味杂陈,有期待,有激动,有猜测,有不安……我的心这一刻为他加速。我决定在他生日跟他告白。时间好像因为我心中有了期待而变快,我细数着日子,我掂量着期待,等待是我爱你的姿态。
很快,我选了一本笔记本,很普通的笔记本,里面写着:
我不会像凌霄花,只会借着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我不会像呆笨的小鸟,只会为你重复单调的歌曲;
我只想像一株木棉,站在你身旁。
我把笔记本递给他,他轻轻伸手接过,他握住我的手,在我的掌心写下几个字。我疑惑的看了看他,他突然伸手拦住我,然后在我耳边轻声地说‘吕玲,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我很久都没反应过来,我朝思暮想的他现在就在我眼前,绅士一样的搂着我,轻声温柔,阳光帅气。你体会过吗?你做梦都想要的,有一天就在你的身边,要与不要,是你来决定?
”我摇了摇头,她笑得更加迷人,说“知道吗?当我听到他说爱我那句话时,我要疯了,我推开他,他以为我要拒绝他。他拉住我的手,暖暖的,一脸伤心的表情,我从他手里拿过笔记本,翻开第一页,他笑了笑。轻轻地收起笔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