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到大,在我的文字里面,对于夕阳这个意象有颇多的宠爱。
因为TA本身就值得宠爱。
我第一次在自己的笔下写出夕阳的时候大概是10岁的时候,某次考试的作文里用了一次,被老师狠狠夸赞了。
那一次的描写,大概是我写作生涯里面被夸奖的最厉害的一次,后来我才知道,我小学那个语文老师是我姐的语文老师。她的表扬的夸大其词,有一大部分是因为我姐是她的得意门生而且在我开学之前我姐姐还打过电话让她关照我。
于是她就毫无心里压力的往死里夸我,搞得我心里压力特别大。
扯远了。
之后的许多次写作,我都喜欢在里面加上夕阳这个意象,毕竟TA很美,而且很合适。
直到高二的那年某一天的傍晚,我坐在教学楼走廊尽头的落地窗前,看着楼下我的同学们被阳光拉的长长的影子,听着耳机里的一句歌词,我手里的笔突然就写下了“斜阳”这个词。
斜阳这个词,很万能,晚上早上日落日出都可以用它来形容。
于是我就开始用这个词来做为我的笔名。
所以我的同学们给我起的外号叫做翔(斜阳)。
不过后来,我又觉得这个词不好,不是不好听,而是不好用来指代我。
我不知道别人的感受,但是我一直觉得,斜阳这个词太大了。
我开始在上面加词,“子夜斜阳”,“斜阳只影”等等,然后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李玉刚的歌里第一句就听到了“一缕斜阳”这个词。
要不是我的运气一向不好,我差点以为这是上苍给我的礼物。
一缕斜阳半寸时光。
大家好。
我是那个轻狂的少年郎。
我是一缕斜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