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端·深衣·袍服
西周、春秋战国时除穿冕服与弁服外,还有一种朝会之服,颜色皆为正黑色,衣袖都是二尺十寸宽的整幅方形,其形端庄方正,被称为“玄端”或元端。诸侯着此服祭宗庙,大夫、士朝见时也服此服,同时也是小辈朝见父母之服。
元端与皮弁服相同,为无纹饰章形的一种服饰,属上下分属的衣裳之制。配套的首服是委貌,委貌是和皮弁造形相似的一种冠饰,只是不用鹿皮,而代之以黑色缯绢。因为这种朝服是用委貌和玄端组成的,所以“委端”就成了当时朝服的代名词。
时至秦朝,周礼尽失,深衣更多被应用,元端之用很少见诸史书,而后代亦无继承沿革之意。因此,元端之图很少,正如宋初聂崇义所做《三礼图》所言:“因历代变乱法度,随时造作,古今之测,或只见于文。”
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的另一种服装是深衣。《礼记·玉藻》中就有“朝元(玄)端,夕深衣”的记载。深衣的产生发端应归功于纺织技术的改进,因其穿着方便,在春秋时期被逐渐接受,并在其后广为穿着。最初深衣只是诸侯、大夫、士晚间燕居时所穿之衣,但随着深衣的普及,其逐渐成为朝祭之外士人的吉服。
深衣的特点是上衣和下裳相连,衣襟右掩,下摆不开衩,将衣襟接长,向后拥掩,垂及踝部。郑玄《礼记》注曰:“深衣,连衣裳而纯之以采者。”孔氏《礼记正义》曰:“所以称深衣者,以余服则上衣下裳不相连,此深衣衣裳相连,被体深邃,故谓之深衣。”通俗地说,就是上衣和下裳相连在一起,用不同色彩的布料作为边缘(称为“衣缘”或者“纯”),使身体深藏不露,给人以雍容典雅之感。
从近年来湖南长沙出土的战国楚墓中的彩绘木俑身上,可以看到这时候的服饰以沿宽边的下身缠绕式的肥大衣服为主。其缠绕是将前襟向后身围裹,即采取横线与斜线的空间互补,获得静中有动、动中有静的装饰效果。深衣采用了“曲裾”相掩的办法,即将衣襟接长,形成三角,穿时绕在身后,用带系结,从背后看上去好像一个燕尾,这样既便于举步,又无露体之虞。与上衣下裳相比,深衣的穿着要简便得多,而且也更加适体。
深衣衣料比较轻薄,为了防止薄衣缠身,采用平挺的锦类织物镶边,边上再装饰云纹图案,即“衣作绣,锦为沿”,将实用与审美巧妙地结合。这些构思与制作方法都充分体现了古人设计的智慧与聪敏。战国时期男子着装,衣长不过膝,以连续矩纹和条纹作装饰,此种图案与当时的漆器器皿边饰十分相似。
秦汉时期,内衣渐趋完善,特别是裤子,已有裤裆,因此深衣再用曲裾绕襟就没有必要了,所以人们采用了直裾——即衣襟相交至左胸后,垂直而下,直至下摆。这种直裾之服被叫做,的进一步发展,就成为袍,并最终作为一种稳定的服饰式样,成为朝服的主要形式。
袍服是在深衣的基础上形成的,腰部没有断缝,实为一种长衣,并且袍里夹有棉絮。短的袍又称为襦。周时,穿袍必另加罩衣,不能作为礼节之用,仅作里衣用。起始时,袍服多为交领、直裾,衣身宽博,衣长至附,袖较肥阔,在袖口处收缩紧小,臂肘处形成圆弧状,称为“袂”,或称“牛胡”,古有“张袂成阴”之说。《后汉书·舆服志》记:“乘舆(即皇帝)所常服,服衣,深衣制;有袍,随五时色……今下至贱更小吏,皆通制袍,单缘领袖中衣为朝服云。”这表明此时上自帝王,下及百官,都以袍服为朝服。
从形制上来看,深衣与袍服略有差异,前者上下分裁,效果相当于把上衣下裳连成一体;袍服则不分上下,基本失去了上衣下裳的意义。后来袍服逐渐与上衣下裳的服制并行不悖。汉代,袍制有所发展,不仅家居不加罩衣可穿用,而且在领、袖、襟、裾等处缀以缘边,发展成为男子礼服。
从东汉开始,历经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乃至宋、明,帝王百官的朝会之服一直采用袍制,但袍服式样历代又略有变制,如汉代深衣制袍,唐代圆领裥袍,明代直身长袍,因穿着者多为知识分子及统治阶层,因而袍服代表的是一种不事生产的上层人士及文化人的清闲生活。久而久之,服饰上的宽衫大袍、褒衣博带逐渐成为中原地区衣饰文明的一种象征。
魏晋时,从皇帝至百官,基本上都承袭汉服旧制。据《魏书》记载,高祖制定了各有等差的百官官服,具体形制仿汉制。曹丕称帝,祭祀的礼服和朝会的服装仍旧沿袭汉代旧制。司马氏代魏之后,为了显示自己获得禅让的合理性,大肆标榜自己的道德风范,采用旧制。所以,晋的官服服制多依汉旧制,并无显著特点。
隋唐时期,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提高行政效率,在中央设三省(尚书、中书、门下)、一台(御史)、五监、九寺等机构,在地方实行州、县两级制。帝国官僚机构的强化,直接影响着隋、唐官服的发展,尤其是唐官服,它的完备与系统、组织机构相适应,成为“唐宋之变”的一部分。《旧唐书·舆服志》记载,唐朝服一般由冠、帻、缨等冠式,绛纱单衣、白纱中单、黑领、裒(袖)、黑……
……裾、白裙襦(或衫)等服饰和革带、金钩角……缎带、曲领方心、绛纱蔽膝、襄、双佩、双绶等配饰组成,当然还有乌皮履等鞋履。一品以下五品以上,陪祭、朝、拜表大事,皆服之。品级低下者,其服饰有所变化,如六品以下去剑、佩、绶,七品以上白笔代簪。八品、九品去白笔、白纱中单,以履代舄。
《礼宾图》是在唐高宗的儿子李贤墓中出土的壁画,描绘的是唐朝政府官员引见友好宾客的情景。画面上,三位不同地域和民族的宾客在三名唐代官员的陪同下等待太子接见(另说是吊唁太子的场面)。三名文职官员头戴漆纱笼冠,身穿曲领宽袖黄色长袍,腰束大带,脚穿高头皂履,神态严肃。
时至宋代,虽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与物质财富的创造能力都较高,但外患不断造成的积贫积弱的情形使得府库空虚,财力匮乏。故而在统治者衣着“务从简朴”、“不得奢侈”的思想指导下,两宋的服饰一改隋唐的雍容华丽,渐趋朴实之风。这一时期的服装俭朴、简单,具体式样上谨守“颈紧、腰紧、脚紧”的节约、保守原则。
宋代朝服是朱衣朱裳,内为白色罗中单,外束罗料大带,并有绯色罗料蔽膝,身挂锦绶、玉佩、玉钏,下着白绫袜、黑皮履。这种朝服样式统一,官职的高低以搭配的不同来区别。禅衣(中单)的有无以及锦绶图案的变化,往往表明官职的高低。着朝服时必戴进贤冠(是一种涂漆的梁冠帽)、貂蝉冠(又名“笼巾”,是以藤丝编成形、上面涂漆的冠帽)、獬豸冠(属进贤冠一类)。
这三套服装因品级高低的不同,在具体形制上也有所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冠的梁数与装饰材料有异,进贤冠从宋初的五梁、三梁、二梁三等发展至元丰及政和后分七、六、五、四、三、二等六等。第一等是七梁加貂蝉笼巾,第二等是六梁不加巾,以此类推,梁数越少,官职越小。冠上饰金、银、玳瑁、玉等,不同材料装饰的官品不同。二是锦绶的花纹不同。锦绶是锦织而垂之于腰旁的装饰,花纹有天下乐晕、杂花晕、方胜官男、翠毛、簇四盘雕、黄狮子、方胜练鹊及御史所用的青荷莲等。朝服之锦绶共有19种之多,用作官品的区别。
蒙古人在未进关内之前,所有男子,上至成吉思汗,下及普通庶民皆剃婆焦头,着皮袄、皮帽及皮靴。据《元史》记载,至1261年,蒙古人以燕京为都,才开始接受汉人的礼制;1272年,制定皇帝的衮冕、圭璧、符玺及车仗等礼仪制度;1321年,参酌古今,结合汉蒙的传统制定了天子冕服,太子冠服,百官祭、朝服,士庶服色,天子百官的质孙服等一系列服制。
质孙服是颇具蒙古族传统的服装,又称“只孙”、“济逊”,汉语译作“一色衣”。质孙本为戎服,便于乘骑等活动,后也在元内庭大宴时使用。质孙是蒙语“颜色”的意思,质孙服意为“漂亮、华丽的服装”。据文献记载,蒙古大汗和文武百官都有很多套朝廷统一颁发的贵重而华丽的服装,但在数量、精粗、款式、制作上均有等级差别。有质孙服的未必有资格参加质孙宴,参加质孙宴的必须穿质孙服,并且以衣服的华丽相炫耀。质孙服做工精细,用料名贵,其中以用绣金锦缎或天鹅绒制作的最为讲究。此服冬夏不同,质料精粗有别。从式样上看,质孙服上衣下裳相连,上衣与下裳用腰际明显的襞积区分,衣式较紧窄且下裳亦较短,上衣的肩背贯以大珠,下裳自腰际起有很多褶皱。初作为军戎服的质孙服在蒙古人的征战之中沥风沐雨,元建国后,遂作为一种具有蒙古族特征的朝服被保留下来。
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打着“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旗号推翻了蒙古人的政权,立国之后,先禁胡服,尤其是在官服方面,下诏衣冠一如唐代形制。洪武二十六年颁定的朝服有:公爵冠八梁,笼巾貂蝉,立笔,前后玉蝉;侯爵冠七梁,笼巾貂蝉,立笔,前后金蝉;伯爵同侯爵,只是前后玳瑁蝉,都插以雉尾;驸马同侯爵,但不插雉尾,衣用赤罗衣,白纱中单青缘领,赤罗裳青缘,赤罗蔽膝,赤白二色大带,革带,佩绶,白袜黑履;一品冠七梁,不用笼巾貂蝉,玉革带玉佩,绶用四色织成花锦,下结青丝网玉环;二品冠六梁;三品冠五梁;四品冠四梁;五品冠三梁;六品、七品冠二梁;八品、九品冠一梁。其他差别在于革带用犀、金、金、银、银、乌角装饰及绶的纹样和四色、三色、二色的分别,独御史用獬豸冠。朝服一般于大祀、庆成、正旦、冬至、一圣节、颂诏开读、进表、传制时服用。
明代还有一种朝服——蟒袍,又被称为花衣,因袍上绣有蟒纹而得名。此服本不在官制之内,为一种赐服。明沈德符《野获编》云:“蟒衣,为象龙之服,与至尊所御袍相肖,但减一爪耳……凡有庆典,百官皆蟒服,于此时日之内,谓之花衣期。如万寿日,则前三日后四日为花衣期。”其服装特点是大襟、斜领、袖子宽松,前襟的腰际横有一铐,下打满裥。所绣纹样,除胸前、后背两组之外,还分布在肩袖的上端及腰下(一横条)。左右肋下还各缝一条本色制成的宽边,当时称“摆”。据《明史·舆服志》记载:正德十三年,“赐群臣大红贮丝罗纱各一。其服色,一品斗牛,二品飞鱼,三品蟒,四、五品麒麟,六、七品虎、彪;翰林科道不限品级皆与焉;惟部曹五品下不与。”明代太监刘若愚《酌中志》一书就专门叙述到这种服饰:“其制后襟不断,而两旁有摆,前襟两截,而下有马面褶,从两旁起。”这种服装所采用的质料和纹样都有一定制度。
清代朝服主要在皇帝登基及重大节庆时穿着。其基本款式由披领和上衣下裳相连的袍裙组成。上衣衣袖分袖身、熨褶素接袖和马蹄袖端三个部分,腰间有腰帏,下裳与上衣相连处有襞积,右侧有正方形的衽。
这种朝服分冬夏两种。皇帝朝服除用繁服的蓝、红等色外,议政朝服都用明黄色。皇帝冬朝服有两种形式,都用明黄色,由披领及衣裳、靴组成。在十一月朔至来年正月十五日使用的冬服,披领及裳,表面用紫貂,袖端用薰貂,两肩和前后绣正龙各一,在衣与裳相连打裥处绣行龙六条,衣前后绣十二章纹饰,其间以五色云纹相衬。在最冷的三九天过后,皇帝的冬服也相应变化,采用冬服第二种形式,披领和袖端不再使用皮裘质地,用石青色片金加海龙缘,两肩前后绣正龙各一条,腰帷绣行龙五条,裳绣正龙二条、行龙四条,披领绣行龙二条,两袖端绣正龙各一条,前后衣裳绣十二章花纹,相间以五色云纹,下幅绣八宝平水。皇帝夏朝服与冬服二式唯一不同在于服色的运用,祭祀用蓝,夕月时用月白色,其余与冬服的二式相同。
民公(异姓封爵者)以下至文武三、四品,其朝服在纹饰上与皇帝的朝服差异不是很大,主要区别在于服色为蓝及石青,无十二章纹饰,用蟒纹,蟒皆为四爪,其余形式与皇帝冬、夏朝服相似。
清代袍服仍然是重要的朝服,但在形制上已有很大不同,具有十分浓郁的民族特色。清代袍服上身和两袖部分都很合体,特别是袖子颇为窄瘦,其袖端更有特色:在袖尾手腕的位置衬一弧形袖头,形状非常像马蹄,即人们常说的“马蹄袖衣”。着此袍服,平时将马蹄部分袖头折于手腕上,行礼时则将其放下,表示谦恭顺服。马蹄袖既可保暖,又可护手,汉化的满族人又称他们这种传统礼袍为“箭衣”。
有清一代,上自皇帝,下至末等小吏都着此袍服。袍的形制大体相同,唯在所用质料、颜色和图案上略有差别,借此作为划分等级的标志。清朝皇帝的龙袍,据文献记载,应该绣有九条龙,但从实物来看,前后只有八条龙,好像与文字记载不符。有人认为,所缺之龙实为皇帝本身。其实清朝皇帝的龙袍确实绣有九条龙,其中有一条被绣在衣襟里面,一般不易看到。如此,每件龙袍实际即为九龙,而从正面或背面单独看时,所看见的都是五龙,与九五之数正好相吻合,取“九五至尊”之意。另外,龙袍的下摆斜向排列着许多弯曲的线条,称作水脚。水脚之上有波浪翻滚的水浪,水浪之上立有山石宝物,俗称“海水江牙”,这种纹样除了表示绵延不断的吉祥含义之外,还有“一统山河”和“万世升平”的寓意。另外,在衮衣上还绣有日、月、篆体的“万”和“寿”团字纹,其间加饰五色云纹。
与皇帝服用的龙纹袍服相对应,自皇子以下至九品流外官都可以服用蟒纹袍服。蟒袍以服色及蟒的多少区别官职。皇太子用杏黄色,皇子用金黄色,片金缘,通绣九蟒,裾四开。民公用蓝色及石青色,通绣九蟒,皆四爪。侯以下至文武三品、郡君额附、奉国将军以上、一等侍卫与民公同例。文四品,蓝及石青诸色随所用,通绣八蟒,皆四爪。武职四、五、六品,文职五、六品,奉恩将军,县君额附,二等侍卫以下同此例。文七品,武七、八、九品及未入流者用四爪、五蟒绣袍。
袁世凯在称帝之时也曾制定皇族服制,给人不伦不类之感。如皇子服称“金花服”,是仿照英国宫廷的式样用黑色呢子做的,上身以燕尾服式样,胸襟上用金线绣满横排的花纹,既不开缝也不系纽扣。下身是西装裤,两侧有黄色绒毛。每个皇子胸前的花纹不同,袁克文和袁克权胸前是麦穗的图案,其他人都是牡丹花图案。每人要佩带金色的绶带,绶带下端悬着配刀。这种勉强的附会与嫁接,不但失去了朝服原有的内涵,而且其逆历史潮流而动的本质也决定了它短暂的命运。随着帝制的结束,朝服结束了其历史使命。
公服
公服又称常服,指官吏的制服。与冕服、朝服相比,公服的形制要简便得多,还省略了许多繁琐的挂佩,所以公服又有“从省服”之称,如《新唐书·车服制》中所言:“从省服者,五品以上,公事朔望朝谒,见东宫之服也,亦曰公服。”公服****于魏,《资治通鉴·齐武帝永明四年》载:“辛酉朔,魏始制五等公服。”延至隋朝,公服多被做成单层,即为一种单衣,此衣两袖窄小,无蔽膝、剑、绶。这也是它有别于祭服、朝服之处,而这种设计或许就是出于方便公务之考虑。
唐代依此而行,公服一般由冠、帻、簪等头饰,绛纱单衣、白裙襦(衫)等服式及革带钩……方心、襄、双佩等配饰和袜履、马皮履组成。至贞观四年(630年)始,所制公服以服装颜色作为区别官职大小的标准,因此又被称为“品色服”。三品以上着紫衣,四、五品着绯(大红)衣,六、七品着绿衣,八、九品着青衣。因此《新唐书·郑馀庆传》曾说:“每朝会,朱紫满庭,而少衣绿者,品服大滥。”紫色袍服是唐代官吏公服中最为贵重的一种,因此后来就将达官贵人的服装泛称为“紫袍”。俗语中所谓“红得发紫”一语,便来源于此。青袍也称“青衫”,它是官服中最低卑的一种服装,因此多被用来比喻品级低微的官吏,白居易在其《琵琶行》中就曾用“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的诗句来表达自己沦落天涯郁郁不得志的处境。武则天曾颁行一种新的服装,即在不同职别的官员袍上绣不同的纹样,名叫绣袍,文官绣禽,武官绣兽,以禽兽纹样区别文武官员级别,这应该是明清时期补服的****。
衣是唐代较为普及的一种公服样式。下图是敦煌莫高窟壁画中穿圆领窄袖袍的供养人像。画像中人物所穿的就是衣。此衣得名是因为长袍腰部以下的左右开衩的两片被称为,故而这种有着宽大衣的衣服遂被称为衣。
衣的样式与周朝开始流行的斜襟宽袖大袍是有很大区别的。宽袖斜襟大袍一般被称为深衣,但是衣不但比深衣更加紧身,而且袖口窄且紧,领口也与传统的斜襟领口有区别,带有非常明显的北方胡人服饰的特点。唐朝的衣可以说是唐代男子最为普遍的一种衣服样式,上至皇帝王公、文武百官,下至贩夫走卒、黎民百姓都可以穿着,也可以穿着它出席正式场合。在社会风气非常开放的唐朝,女子也可以穿着衣。
衣在唐代也被称作“常服”,由此可见其在唐代重要的社会地位。
宋代,传统的汉族深衣样式又卷土重来,成为男装的主流,只是这时的宋式深衣吸取了衣简便轻活的特点,比起最早的汉式深衣又有所发展。宋衣一改唐衣比较紧身的胡服特点,变得更为宽松,袖口更大。这种改进后的衣逐渐成为宋代的官服,民间基本很少穿着。
《宋史·舆服志》中说:“凡朝服谓之具服,公服从省,今谓之常服。”在款式上,宋代公服与唐代稍有区别,虽然同用圆领,但宋代公服多用宽袖。至元丰年间,公服只用三种颜色,四品以上用紫,六品以上用绯,九品以上用绿,取消了青色。其形式为曲领(圆领)袍、大袖,下裾加横……腰间束以革带,头上戴幞头,脚上穿靴或革履。
元代沿用元丰之制,百官公服也用紫、绯、绿三色,但又增加了新的内容,即在公服上绣织纹样。一至五品,虽然同为紫衣,但一品饰大独朵花,花径五寸;二品饰小独朵花,径三寸;三品饰散花,径二寸,无枝叶;四、五品饰小杂花,径一寸五分。六、七品衣用绯色,皆饰小杂花,径一寸;八、九品衣用绿色,素而无纹。穿公服时,一律戴漆纱制成的展角幞头。
明代公服与常服分制。公服用
丝、纱、罗等材料制成,制为袍式,盘领右衽,袖宽三尺,所用颜色和元代稍有差别:一至四品不用紫色而用绯色,五至七品通用青色,八至九品用绿色。袍上的纹样和元代完全相同。这种公服专用于奏事、侍班及谢恩之时穿着,若在自己的馆署内处理公务则穿常服。常服由乌纱帽、团领衫、革带三部分组成。革带上的饰是区别尊卑等差的一种标识:一品用玉带……二品用花犀带……三品用金银花带……四品用素金带……五品用银花带……六品、七品用素银带……八品、九品用乌角带……
至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朝廷又始定职官常服使用补子,即以金线或彩丝绣织成禽兽纹样,缀于官服胸背,通常做成方形,前后各一。文官用禽,以示文明;武官用兽,以示威武。所用禽兽尊卑不一,借以辨别身份等级。《明史·舆服志》记载:“公、侯、驸马、伯服,绣麒麟、白泽。文官一品仙鹤,二品锦鸡,三品孔雀,四品云雁,五品白鹇,六品鹭鸶,七品……八品黄鹂,九品鹌鹑……武官一品、二品狮子,三品、四品虎豹,五品熊罴,六品、七品彪,八品犀牛,九品海马。”
明补子的运用是古代官服史上承前启后的一件大事,补子的章服作用从武则天朝的袼文袍起发展至明代,文官用禽,武官用兽,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象征文化的丰富内涵。仙鹤品行高洁,是神仙的坐骑;锦鸡纹章灿烂,象征文采绚丽;孔雀、云雁美丽、善飞;白鹇、鹭鸶、各有专长,是主人的好帮手;鹌鹑淳良朴实。狮子、虎豹、熊罴都是猛兽中的强者;彪是小老虎,是未来的百兽之王;犀牛、海马也是体大力猛的巨兽。总体而言,文臣被寄予品行端正、文采上佳的厚望,并希望他们运用自己的一己之长为国家尽力。对武官则希望他们勇猛,能令敌人胆寒。
清代统治者虽然试图割断与明朝在政治上的联系,却未割断服饰上的继承关系,他们在保留了满人的诸多传统的基础上,因袭了不少明代官服定制,尤其是公服。清代的公服称“补褂”、“外褂”。褂是满族的民族服装,类似汉族的衫或袄,比袍短,圆领右衽,两袖宽窄适中,平袖口,有大襟和对襟两种,多穿在袍服的外面,称为“补褂”,又称“补服”,是清代官员用以区分等级品位的官服之一。补褂的前后、左右开有四衩,当胸和后背为补子图案,补子图案内容亦与明代相差不多,即文官用飞禽,武官用猛兽。补子上所绣织的纹样和明代略有差异:郡王以上用龙,伯以上用蟒;文职一品用仙鹤,二品用锦鸡,三品用孔雀,四品用云雁,五品用白鹇,六品用鹭鸶,七品用,八品用黄鹂,九品用鹌鹑;武职一品、二品用狮子,三品用虎,四品用豹,五品用熊,六品、七品用彪,八品用犀牛,九品用海马;都御史等法官用獬豸。
清代亲王、郡王、贝勒、贝子等皇族穿用的补子不用明代的方形补子,而改用圆形补子;补子上所施用的图案也不同于一般文武官员所用的飞禽猛兽,而是团蟒。
同时,受有诰封的命妇——即官吏母亲、妻子,虽然不坐堂办公,但也备有补服,通常用于庆典朝会。所用纹样可按照其丈夫或儿子的品级而定,如一品命妇可用仙鹤,二品命妇用锦鸡,以下类推。武职官员的母亲、妻子不用兽纹,而用禽鸟,和文官家属一样,意思是女子以娴雅为美,不必尚武。
清代的官服中还有一种形似褂的公服,就是端罩。端罩是用各种皮毛制成的外穿皮褂,因为其较为珍贵,通常只有皇帝、皇族、帝王的高级护卫才能够穿着。其形制为圆领,对襟,平袖,袖长及腕,衣长过膝,两襟用扣襻结。端罩在用料上极为严格,皇帝一般穿紫色貂皮制成的端罩,亲王穿青狐端罩,公、侯、伯、子、男爵等穿一般貂皮端罩。一、二、三等护卫分别穿猞猁、红豹和黄豹皮制成的端罩。
清代晚期,西学东渐,传统服式受到外国服式的影响,出现了一些变化。戊戌变法以及20世纪初,维新志士们大声疾呼“断发易服”,但直至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清王朝彻底崩溃,帝制结束,代表封建等级与文化的公服才真正退出历史舞台。当然,此时也有一些学者认为,推翻清朝的统治就是光复汉族,一切应该恢复到中国古代的情形,包括古人的“深衣冠服”。著名学者钱玄同就认为应该恢复汉服,他还参照《礼记》、《书议》、《家礼》等写了《深衣冠服考》,并身体力行,穿着这种奇怪的服装去上班,可惜无人效法,且被传为笑料。后来,另一种工作服式——中山装正式取代了传统的公服。
官服佩饰
佩饰,除审美价值之外,还具有很强的实用与避邪的功能,伴随着服装文明的发展,它又被赋予了更多象征和道德的涵义。商周时期,佩饰的象征性功能更加突出,并逐渐成为礼的一部分。《诗经》中曾有“兰之叶,童子佩”的诗句。这里的,是射箭时戴在右手拇指上用以勾弦的工具,多以古玉石制成。佩……一般表示已经成年。就“玉”而言,“古之君子必佩玉”,在西周宗法制度之下,“天子佩白玉,公侯佩山玄玉,大夫佩苍玉,士佩瑜玫”。玉之为贵,可以标志佩戴者的身份,甚至性情。玉的“温润而泽”多被用来象征佩戴者的“仁”;玉的“缜密似栗”则象征着“智”。《韩非子·观行》中曾有故事曰:“西门豹之性急,故佩韦以自缓;董安于之性缓,故佩弦以自急。”韦皮性柔韧,性急者佩之自警;弓弦常紧绷,性缓者佩之自促。唐代诗人卢纶的《送丹阳赵少府》中也曾有“佩韦宗懒慢,偷橘爱芳香”的诗句。可见,佩饰在一定程度上还可能成为德佩之物,并具有了某种规范的意蕴和自律的功能。当然,在冕服、朝服、公服这些祭服与官服之上,佩饰更加多样,被赋予的内容更加丰富。
冠冕之服作为最隆重的祭祀之服,除却夸张的冠制和华丽的冕服之外,其上的佩饰同样显示了皇权的威严与神圣。
……革带、大带、十二纹章等是早期冠冕最重要的佩饰。
蔽膝
蔽膝,顾名思义,是为遮盖大腿至膝部的服饰配件。如《释名》所言:“……蔽也,所以蔽膝前也……又曰跪……跪时然张也。”与围裙不同,蔽膝稍窄,且要长到能“蔽膝”,用在衣裳礼服上要求与帷裳下缘齐平。蔽膝不直接系到腰上,而是拴到大带上作为一种装饰,可以用锦,也可以用皮革制成。对此,沈从文先生曾有考证:商周乃至秦汉的蔽膝,长条形最下方一般为圆铲形,东汉郑玄释形“圆杀其下”没有错,而西汉以前的图像已经比较少见,后人误作了舌形。
关于蔽膝的由来,《乾凿度》曾谈及:“古者田渔而食,因衣其皮。先知蔽前,后知蔽后,后王易之以布帛,而犹存其蔽前者,重古道,不忘本。”其间“重古道”的表述意在说明蔽膝是古代遮羞物的遗制。蔽膝与佩玉在先秦时都是区分尊卑等级的标志,秦代时废除,代以佩绶制度。不过,蔽膝没有完全消失,仍然存在于后世的祭服乃至朝服中。
大带、革带
大带、革带分别是指衣着佩束的腰带。大带以布帛制作,用于束腰紧身;革带多以生革为之,主要用于系佩绶、印章、囊、刀剑等物。天子、诸侯的大带都用丝帛质地的材料,夹层,呈长方形,四边加缘辟。天子素带,朱里;诸侯不用朱里。大带垂下部分称绅,绅下垂,可以临时提起来当作记录本,《论语·卫灵公》:“子张问‘行’。子曰:‘言忠信,行笃敬……’子张书诸绅。”“书诸绅”即把有关言论写在绅带上(绅士一词即来源于此)。
因革带硬而厚实,无法同大带一样系结,使用时多借助于带头扣联,此类带头通常被制成钩状,称为带钩,省称为钩。带钩起源较早,一般认为不迟于春秋时期。《左传》记:齐桓公“置射钩而使管仲相”;《墨子·辞过》曰:“铸金以为钩,珠玉以为佩”;《荀子·礼论》载:“缙绅而无钩带”;《庄子》言:“以钩注者惮”、“窃钩者诛”。上引文献中的“钩”均指带钩。春秋战国墓出土的带钩实物也不少,这表明春秋战国时期带钩已被人们广泛使用了。
带钩质地有金、银、铜、铁、玉、石等多种,玉质带钩是其中较为珍贵的一类。关于玉带钩的起源,不少研究者认为始见于史前良渚文化时期。在已发现的良渚文化墓葬中,出土过一类短而宽的玉质钩形器,正面投影呈长方形,两端下卷,一端有两侧对钻而成的圆孔,一端卷成弯钩形,据此有人认为该钩状物就是玉带钩的初始形态。由于无法确知良渚时期的衣冠服饰及用玉制度、佩玉习俗,至今又未能发现良渚文化之后至西周时期的带钩实物,春秋之际的带钩与上述短宽钩状物形制差别较大,因而良渚文化中的此类玉器是否就是后世的玉带钩尚难以作出肯定的结论。目前所见的早期成熟形态的玉带钩始见于春秋中期墓葬中,这类带钩已具备了钩首、钩身、钩钮三部分完整结构,其分布区域也具有一定的广泛性。
佩绶
佩绶是用丝绳和玉珠编成的佩饰物,其主要作用是用来区分等级和地位高低。由于秦汉之际的官服上衣色款都相同,所以仅以衣着是不能区分等级的,而冠的区分又不十分详细,所以佩绶就承担起了区别官职的作用。“佩”是一种用丝带编成的饰物,可以用来系腰,“绶”是官印上的绦带,所以又称“印绶”。汉朝制度规定,官员平时在外,必须将官印装在腰的囊里,将绶带垂在外边。在办理公事时,认印认绶重于认人,这也是以后各朝代的做法,成为我国官制文化的一个特点。
佩绶的佩戴方法有二:一为垂,其方法是系于腰间,或正或侧;二为盛,是以囊盛之。
囊有金、银钩挂于带旁,故又称旁囊。武将的囊上绣有虎头纹样,所以又叫做虎头绶囊。佩绶因佩带者身份有异,在尺寸、颜色和织法上都有明显的不同。据文献记载:汉朝皇帝佩黄赤绶,长两丈九尺九寸;诸侯、王佩赤绶,长二丈一尺;公、侯、将军佩紫绶,长一丈七尺;地位越微、官职越小,绶的尺寸越短,颜色也各不相同。后来,绶演变成为悬挂在身后的矩形织物,这种外形和佩带方式直至明朝都无重大变化。
佩剑
剑为古之短兵,其身双刃,端尖为锋,既可横斩,又能直刺,亦可用于投击,应用十分广泛。几千年来,古战场上几乎处处都有剑光闪烁,即所谓“刀光剑影”。剑传说为上古时蚩尤或黄帝所造。《管子》曰:“昔葛天卢之山,发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此剑之始也。”银雀山汉简《孙子兵法·势备》中也有:“黄帝作剑,以陈(阵)象之”之说。从出土的西周早期的剑形中推断,佩剑最初可能是源于北方草原部落随身佩带的习俗。在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的情况下,他们逐水草而居,必须随身携带生活必需品,而短剑不仅可以防身,又可充当刀具之类用品,必然成为其随身佩带之物。如果说西周贵族一般意义上的佩剑源于北方草原部落,而佩剑作为礼仪佩饰则可能是因吴越贵族对剑作为佩饰的极力推崇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所以佩剑一饰应由实用发展而来,并因其轻便实用、便于携带,又于战事中有较强的杀伤力,因此不仅用于战争,而且上层贵族也把它作为炫耀身份地位的佩饰,并在礼仪中大大地提高了其地位。例如春秋时代“季札挂剑”的故事就蕴含了佩剑的很多文化内容。
据《史记·吴太伯世家》记载,公元前544年,吴国的公子季札出使鲁国,途经徐国(今安徽泗县北),徐君见了季札的佩剑,很是羡慕。季札想将佩剑送给徐君,但由于出使的需要,当时没有送。事毕返归,重经徐国,但徐君已死,季札就把剑挂在徐君墓旁的树上离去。这则故事在称颂古代君子之间诚信友谊的同时,亦道出了吴剑之华美。可见佩剑在当时是出使时必备的佩饰,其华贵的装饰,一则表明佩带者身份的高贵,二则在当时可能亦作为出使别国觐见的一种凭证或信物。
佩剑的风尚在春秋战国时就比较盛行,从古墓葬的陪葬情况来看,由最初的铜剑发展成为后来的铁长剑,剑形制有很大的区别。由于佩剑者身份不同,剑的装饰也是繁简各异。一般出土时剑多置于墓主腰身左侧,少数在右侧或腹部。汉朝也有佩剑之风。《晋书·舆服志》说:“汉制,自天子至于百官,无不佩剑。其后惟朝带剑。”《后汉书·舆服志》注云:“自天子至于庶人,咸皆带剑。”官阶地位的不同主要表现在剑带和剑鞘的装饰上。《说文》上有“古者天子二十而冠带剑,诸侯三十而冠带剑,大夫四十而冠带剑”的记载。
西汉后期,特别是魏晋以后,剑大量减少,虽然作为传统兵器,剑一直流传,但是其普及程度远不如后来居上的环首刀,这种情况应该缘自铁制铠甲的大量使用。剑长于击刺,但铁坚硬且有韧性,铁甲防御击刺的能力远胜于皮甲,剑如遇铁甲,其弱点就暴露无遗了,所以人们很快地弃剑而改为用刀。文物发掘的统计证实,东汉以后的历朝墓葬中基本没有发现剑的实物。至隋唐时期佩剑再度盛行。《隋书·礼仪志》载:“一品,玉器剑,佩山玄玉。二品,金装剑,佩水苍玉。三品及开国子男……银装剑,佩水苍玉。侍中已下,通直郎已上,陪位则象剑。带直剑者,入宗庙及升殿,若在仗内,皆解剑。一品及散郡公,开国公侯伯,皆双佩。二品、三品及开国子男,五等散品号侯,皆只佩。绶亦如之。”
唐代佩剑最盛,文人墨客常将佩剑视为饰物,抒凌云壮志或表现尚武英姿。剑从两宋开始已只有将帅才能佩带,士兵中一般不再装备。元代以后更是逐渐成为皇室显贵的玩物,因此它在装饰上总是极尽奢侈。清代时连名称也发生了变化,提到剑,习惯上都要加一“宝”字。这一时期的剑已失去了兵器的性质,往往只有在阅兵庆典等重要的场合才当作仪仗、权威的物品使用,佩剑作为服饰的功能也渐渐衰去。
玉佩
玉是最主要的佩饰,贵为统治者专有,从而可以标志佩戴者的身份。《礼记·玉藻》:“古之君子必佩玉。”又云:“凡带,必有佩玉,唯丧否。”有人问子贡(孔子的弟子),人们为何重玉而轻石,是否玉少而石多?子贡去问孔子,孔子答道:人们之所以重视玉,是因为“玉之美,有如君子之德。温润而泽,仁也;缜密以栗,知也;廉而不刿,义也;垂之如坠,礼也;叩之其声清越以长,其终诎然,乐也;瑕不掩瑜,瑜不掩瑕,忠也;孚尹旁达,信也;气如白虹,天也;精神见于山川,地也……圭璋特达,德也;天下莫不贵者,道也。”从这里可以看出,人们由玉发展成为一种玉德观念,也就是说,人们从玉的特性发掘出了完美人格、人伦道德的象征意蕴,佩玉正是道德高尚、向道体道的表现。这种观念萌芽于西周时期,形成于东周,成熟于汉代。佩玉者并非只佩一种玉,所以走起路来,玉石相撞发出叮咚之声。
是佩玉中的一种,形状为环形断开,故古人常以寓决、断之义。
战国、秦汉时期的玉佩繁缛华丽,甚至数十个小玉佩杂糅在一起,如玉璜、玉璧、玉珩等,用丝线串联结成一组杂佩。东汉以后玉德观念似乎趋于淡化,但是与“玉德”有直接关系的佩玉制度却一直保留下来,“君子必佩玉”的思想影响长期存在。东汉末年因长年战乱,佩玉形制一度失传,曹魏侍中王粲重新设置佩玉,因而魏晋以后的玉佩出现了新的形制。隋代沿袭魏晋制度,贵族阶层佩玉是为了表彰德行,也就是“比德于玉”的意思。《隋书·礼仪志》记载:“佩,案《礼》,天子佩白玉。董巴、司马彪云:‘君臣佩玉,尊卑有序,所以章德也。’”直至明代,在帝王陵墓中仍然随葬成组的玉佩,用以突出佩戴者的华贵威严。
魏晋以后,男子佩戴杂佩的渐少,以后各朝都只是佩戴简单的玉佩,而女子很长时间里依然佩戴杂佩,通常系在衣带上,走起路来环佩叮当,悦耳动听,因此“环佩”也渐渐成了女性的代称之一。环佩在样式和佩戴方式上前后有所变化,清代学者叶梦珠在《阅世编·内装》解释说:“环佩,以金丝结成花珠,间以珠玉、宝石、钟铃,贯串成列,施于当胸。便用则在宫装之下,命服则在霞帔之间,俗名坠胸,与耳上金环,向惟礼服用之,于今亦然。”可知清代女性的环佩已经从古时只系于衣带的腰饰转为坠于胸间的项饰了。
簪笔、笏板
簪笔、笏板也是始流行自汉代的两种佩饰制度,后世多有继承。官吏上朝奏事必先将内容书写在笏板上,皇帝的旨意或议事的结果也需书于笏板上以备遗忘。《晋书·舆服制》曰:“笏者,有事则书之,故常簪笔。今之白笔是其遗象。三台五省二品文官簪之,王、公、侯、伯、子、男、卿尹及武官不簪,加内侍卫者,乃簪之。”可见,当时执笏板带簪笔是文官的一种常态。随身携带的笔无搁处即插于头上耳边一侧的冠内,因此叫做簪笔。初出于实用之考虑,后形成制度,簪笔一般限于御史或文官使用。
唐宋时期官员上朝时还有簪白笔与持笏板的规定。簪白笔之制即在冠上簪以白笔,竹为笔干,裹以绯罗,用丝作毫,拓以银缕叶而插于冠后。最初簪笔是为奏不法官吏之用,见到有不法者可以立即着笔奏告,到宋代已演变成七品以上文官的身份象征了。笏板也是如此。绯袍高官用象牙笏,着绿袍的低级官员用槐木做笏板。笏板之形,宋初短而厚,至皇年间变得极大而薄,其形也由直而向后微曲。时至清代,品官不再执笏,至此大臣执笏的制度被废除。
袍带
袍带就是系在公服上的腰带,用皮革制成,带上有饰片,称补。唐制:三品以上有十三块金玉质补,四品有十一块金补,五品有十块金补,六至七品有九块银补,八至九品有八块石补。腰带上还垂挂有可以系挂各种小件物品的小带子,称蹀躞。按照唐肃宗上元元年(760年)的敕令,“文武官咸带七事”,即佩刀、刀子、砺石、火石袋、算袋、契真、针筒等,都是垂挂在这条小带子上的。盛唐以后,几乎不在革带上系蹀躞,而是只保留了带……带有玉、金、银、铜、铁等不同质地,以玉最为尊贵。唐代玉有素面的,有雕琢人物、动物纹样的。
带下面开出可直接挂蹀躞带的扁孔,称为古眼。这是盛唐后期的形式,有诗云:“红罨画衫缠腕出,碧排方胯背腰来”,这说明玉露在背后的情况。玉紧密排在革带上称“排方”,稀疏排列的称“稀方”。
宋太平兴国七年(982年)规定:三品以上服玉带,四品以上服金带,五品、六品服银镀金带,七品以上未参官及内职武官服银带,八品、九品以上服里银带,余官服里银方团及犀牛角带,贡士及胥吏、工商、庶人服铁角带,恩赐者不在此例。
宋代腰间所束革带仍然是一种标志等级的附件。其材料、做工、装饰都很考究。宋带由……
……扣及**尾组成。
即带身,分前后两条。带
是用皮革做成的,除此之外,其上装饰的材料因服用者的身份不同而不同,最常见的是黑带与红带。黑索套,是承唐旧制的产物,革带上缠裹黑绫绢,故名黑……唐末五代时帝王始流行在革外缠裹红绫绢,此风传至宋,渐为更多的官员接受,红也成为宋的金、玉、犀带的带身,成为带中上品。
带除用
来区分之外,还可以用带
来分类,上文所说的金、玉、犀带就是以带区分的。在宋代,在带的颜色、材料一致的情况下,常以带的材料作为分类的标志,而带的制作、质料和排列,都有一定的制度。如玉带只能与朝服相配,犀带只能有官职者用,而通犀带须奉旨才能服用。再如玉带作方形密排者,叫排方玉带,只能帝王用。
时至清代,官服的腰带较之前朝区分更加细致。有朝服带、吉服带、常服带、行带。带本身用丝织,上嵌各种宝石,带有带扣和环。带扣用金、银、铜,玉、翡翠环左右各一,用来系巾、刀、荷包等物。除朝服带在版饰及版形的方圆上有定制外,其余三种带在版饰上随所宜而定。如皇帝的朝服带,明黄色,圆形或方形龙纹金版四块,上饰红宝石或蓝宝石、绿松石,每版有东珠五颗,围以珍珠二十颗,左右佩巾,淡蓝及白各一,佩囊绦用明黄色。皇帝之下依此制而递减。可见一带之微,所饰珠宝玉石,镶嵌之费之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