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上
阴冷的空气给万物都笼上了一层神秘又清冷的气息,厚厚的云层将月光包裹的密不透风,压抑了城市的喧嚣和夜生活的热闹。我轻轻打了个呵气,怪了,下午睡了那么久竟然现在还有点犯困,我裹了裹上衣,有些冷。
我再次来到了“宁静,别来无恙”,酒吧意外的冷清,吵醒我的,是酒杯破碎的声音。
宁静将酒杯狠狠地摔在地面,红色的液体仿佛沸腾,翻滚,可笑的望着我们这些世俗的人。
我默默蹲下,捡起一片片破碎的玻璃,霓虹灯的闪烁下,刺得我眼睛生疼。我坐下,静静地看着宁静,她低着头,看到了她眼角泪珠滚落,坠下,顺着下颚,甩得支离破碎,我的心猛地一抽,到底怎么了?
宁静没有说话,陆雨张开了口:“姐,我带夏梧桐来了。”
宁静笑笑:“知道你是夏梧桐。”然后又拿出一个酒杯,给我倒了一杯酒,自己对着酒瓶就喝了起来,她指指面前的酒杯,“我请的,陪我喝。”
“我不喝酒的。”我将酒杯推了过去,“女孩子怎么能不会喝酒呢?”宁静面色微红,眯起眼睛毫无征兆的大笑了起来,将酒杯又推了过来:“试试,一醉解千愁。”
她声音拖的老长,提眼看我,我望着她,拿起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
陆雨走过来夺走宁静手中的酒瓶,“姐,别喝了,我们回家。”宁静甩开陆雨的手,固执地抢过酒瓶,对我说:“我跟要跟你喝!”
陆雨有些生气,点了根烟,吐着烟雾大声呵斥着宁静:“陆宁静!你特么就不能有点出息!”宁静只是轻轻一笑,给我推过来一个酒瓶,“喝!”
酒精有着神奇的作用,它能将所有的不开心化作新鲜的血液注入到人的内心或表面,随着流动,换新,埋藏心底或一吐为快。
一种叫默契的东西在我和宁静之间惺惺相扣,那一夜,我们只字未提夏梓杨,或许我不该这样刨根问底,过去的事情就让它随风逝去。
或许,疗伤最好的方式,就是遗忘。
凌晨,我回了宿舍,喝了很多酒,我的胃开始不适,趴在洗手间的水槽中开始呕吐不止,突然天真的想把心事也一并吐出来,这样便无忧无虑了。
最后一次吐,苦水已经都吐干了,我的胃开始有饥饿感,开头看镜子里的自己,憔悴得面色无光。重重的黑眼圈成功的让我成为了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而我抬头看表,已经是凌晨5点半。我已无心再去睡觉,我的胃,又饿又痛。
像是无数只蚂蚁侵蚀着我敏感又无助的胃,蔓延到心。
脑袋有些疼,阿七和其他舍友还在睡梦中,我洗漱穿衣,打算出门买些药和吃的。
快入冬了,街道上的雨迹潮湿着安静地铺在路面上,冷空气加上薄薄的晨雾围绕在我身边,我冻得打了个哆嗦,手向衣袖里缩了缩。
忽然觉得,马路上没有什么汽车,路旁没有什么行人,只有枝头残页,慢慢凋零,掉落,归根。和着和清清凉凉的风,在破晓的凌明中,伴随着太阳慢慢升起,晨光慢慢出现,身子慢慢变暖。
这样的冰城,这样的清晨,也挺可爱的。
心情突然间变得很愉快,胃被凉的麻木的有些舒缓,想想自己,16岁的花季,或许真的不应该去想太多,平和地面对一些往事,或许也不乏是个好办法。
出了药店,手里拎着胃药和不时之需的感冒药,我看到了对面有个“永和豆浆”,不由分说,我加快步子朝对面走去,最起码,先要暖一暖我的胃。
推门进去,暖气的热度瞬间蔓延到我全身,怪了,肚子突然没有了饥饿感。
不过还挺舒服。
(6)下
只要了一碗热豆浆,热气腾腾。时针与分针交错相遇然后划出一个完美的弧线,5点50。我要了一个吸管,放在豆浆里,一点一点的吸。我想,这样或许能更好的消遣时光,或是浪费时间。
“夏梧桐吧,真幸运,在这碰到你了。”
不知何时眼前的豆浆已经下去了一大半,天蒙蒙亮,眼前,是一个男生。
有点微微的萌胖,不由我说就坐到了我的对面,他是我们班的,什么名字记不清了。
“我是,你是谁?”
“一个班的都不记得我了,我叫于泽。”他笑笑,没有生气。
于泽看起来有些紧张,两手不自然的握到一起,像是有事情。
“什么事找我?”我微笑着礼貌地问道。
于泽的脸微微红,眼睛不敢正视我,眼神不定。他清了清嗓子,我习惯性的看着他的眸子聆听,怪了,纯黑的眼珠。像是纯净的天空,呼吸着纯净的空气。
“是这样的。”他依然没有正视我,眼睛朝下看。“我喜欢阮七七,可以说,我觉得,我爱上她了。”
他说到爱的时候,脸终于抬起,一瞬间,我仿佛看到了喜欢着陆雨的阮七七,那种坚定的眼神,我太熟悉不过了。
“我知道你跟她是很好的朋友,我希望你能够帮我。”
“感情这种东西,我也不懂,要看阿七喜不喜欢你。”我回答他。
我十分不想插手这样的事情,我自己是单身狗一条还没解决呢,还哪有心情给人保媒拉线!
“而且你应该也知道,阿七,她有喜欢的人了。”我继续说。
“我知道的,”他顿了顿,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一般,“不就是陆雨吗,我有信心能比过他!”
得,又一个小宇宙爆发的痴情汉。
“夏梧桐,你不知道我有多喜欢阮七七。你相信一见钟情么,我第一次正眼看到她,是经过琴房的时候,她正在琴房拿着把吉他,面前没有什么谱子,她却能即兴编奏弹唱。我在门外,透着玻璃,听着她的歌声看着她的样子,那一瞬间我就知道,我已经爱上眼前这个女孩了。”
于泽说的很认真,一字一句勾勒出的画面仿佛在我脑海中也呈现出来,我动摇了。
最起码的,他很真诚。
最起码的,他会对阿七好。
这就够了。
我不禁有些动容了,这样的告白,我倒希望阿七会得到,然后,是长情的陪伴。
“所以麻烦你,”于泽拿出了一张纸和一支笔,“麻烦你写下来阮七七的喜好啊什么的,总之是关于她的东西,我都想知道,告诉我,好么?”
我拿过笔,没有答应,没有说话,只是旋转鼻尖写下:阮七七,女,爱好弹吉他唱歌,想组建乐队,喜欢民谣歌曲,喜欢藕荷色,喜欢吃薯片,性格开朗大方。
并不是我故意写的很少,而是真的当要我写关于阿七的东西的时候,我才发现,作为最好的朋友,我其实并不了解她。
我把纸推到于泽面前,“这些够了么?”“够了够了,诶,你这样算不算出卖队友啊。”“如果算,你会把纸还给我么?”“哈哈,开玩笑开玩笑,”他嘿嘿地乐。
“谢了,”他扬扬手中的纸,随即低着头看我给他写的东西往出走,没走两步便折了回来,“内个,夏梧桐。”“啊?”“薯片她喜欢吃什么的啊?”他有些不好意思。“乐事,黄瓜味的。”
“跟我一样哈哈。”他像是开心得不得了,“豆浆我请了。”他大方请客,我微笑着欣然接受。
于泽,我其实蛮希望阿七喜欢的人是你的。
希望你能如愿吧。
车流慢慢多了起来,不知不觉我已经坐了一个小时。城市慢慢又开始喧闹,我将胃药拿出两片,就着眼前的豆浆一口气全部喝光,站起身来,离开了温暖的小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