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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完美谋杀案

陆扬半跪着坐在床上,用惊恐的眼神望了望窗外与四周,虽然他知道这屋子里里外外绝不会有旁人,但他还是神经质的颤抖起来。他不可能不发慌,平生第一次杀人,换了谁都不可能镇定自若,看着一个同类的生命结束在自己手中,谁还会像踩死一只蚂蚁那样无动于衷呢?

妻子的尸体就在他身下,以一种扭曲痛苦的姿态呈现着,那双眼睛犹然大睁,仿佛至死都不相信他丈夫会做这样的事。

陆扬看了看夜光钟,已是夜里十点30分,再过50分钟,他起床的时间就到了。他今天值夜班,平素都是十一点20分起床,10分钟后出门,十一点55分到单位。而现在,他离应起床的时间只有50分钟了。

在这50分钟里,他要做好一切工作,也就是制造一切盗贼入室杀人抢劫的假现场,尽可能排除自己的做案嫌疑。因为这一段时间里,前街几个小区贼闹得厉害,所以他的设想也是有根据的。但首先是要制造妻子被杀时他不在现场的证据。

这个陆扬早就心中有数,他扼死妻子的双手上戴着塑胶手套,那是他背着别人从医院手术室拿来的,不会留下指纹,而妻子的尸体最早也要在明早八点半后才会被发现,因为他早上八点下班,而妻子却有一个习惯,那就是早晨从不早起,原因是她在减肥,以睡觉来躲避吃早饭这一关,这个楼里的邻居都知道的。所以明早八点半之前,不会有人来敲他家的门,也就没有人知道她已死去,而勘定死者死亡时间绝不可能那么准确,其间的误差至少在一个小时以上,法医可能会说:死者死亡时间是在昨晚十点至十二点期间,那么人们自然而然就会想到是盗贼在他走后入室行凶的。他与妻子并没有什么大的冲突,感情一直还可以,而他和沈倩之间的地下恋情又是密不透风,包括妻子在内,从没有人怀疑过他有婚外情,更想不到这段婚外情已发展到无法抑制的地步,所以别人不会怀疑他有做案动机。

既是排除了自己在场的证据,下一步就是制造盗贼入室的假象了,他没有开灯,摸着黑下了地,翻出那双几天前他背着妻子不知道买的那双小自己脚两号的布鞋,那是他在出诊途中悄悄买下的,没有一个人知道。又因为是布鞋,他勉强可以把脚塞进去,然后他就开始行动了。

行动的第一步就是制造混乱。

闹过贼的家里总是同一种样子——一片狼籍。他轻轻的打开衣柜,壁厨、床头柜、电视柜,拉开所有的抽屉、妆盒等。凡是一切可以装东西的地方,全都打开来。

陆扬轻轻的将一件件衣服抛在地上,把所有的衣兜都翻过来,又在上面踩上几脚。处理完衣服后,他又将电视柜里的CD、床头柜中的小物件、壁厨里的被子、抽屉中的书本、妆盒里的首饰全都倒出来堆在地上,当然他做这一切都是很小心的,没有弄出一点声音。

真正的盗贼绝不会空手而归的,陆扬很明白这一点,他取出两张存折,撕毁了扔在地上,这正是一个高手盗贼的做法。这种贼不会偷存折的,因为不知道密码,取钱也取不出来,弄不好还会被银行的摄影机拍到,露了行踪。而家里的现金呢?反正此时除了他以外,没人知道家里到底有多少现金,他可以说丢了一千,也可以说丢了一万,反正没有人怀疑这些。

然而妻子的首饰呢?自然不能放过的了。妻子已经和自己结婚两年,平时除了减肥以外,似乎并没有别的嗜好与要求,值钱的首饰也只有结婚时的那枚钻戒。陆扬在拿起它的时候,分明感觉到手指被狠狠刺了一下,他心头一惊,钻戒几乎要掉在地上。陆扬猛然回头看去,床上的妻子仍是那样躺着,一动也不会动,但他竟觉得妻子似乎要翻身下床一样。

陆扬猛地甩了甩头,努力去想沈倩那张艳丽的脸庞,又想到她那令人羡慕的家世:父亲是医院院长,母亲是卫生局副局长,只要得到她,自己的地位就会青云直上,前途无量。想着想着,他的手猛一紧,将那钻戒塞到衣兜里。

现场是做完了,但盗贼又是如何进到家里来的呢?他家住在一楼,窗子上有铁护栏,爬是爬不进来的,而他显然也不能说是因为自己临行慌乱而忘记了锁门,那样的话太巧合了,难免会使人生疑。不过这对于时常以看侦探小说做为消遣的陆扬来说,实在算不了什么。他早就想到了这一层:盗贼是通过自制的********进门的。前街几个小区中有几家也是如此情况。看来真是上天也帮我的忙,不早不晚,偏偏在此时派下这一伙盗贼来搅闹一番,好让我的计划得以顺利实施。

陆扬难以抑制心中那种邪念的冲动,兴奋的看着屋子里的一切:这倒霉的屋子,很快我就要永远离开它了,我很快就要住进比它宽敞得多的别墅、开着汽车、身边是如花似玉的沈倩……但他很快又清醒下来,他坐在地上,将整件事情前前后后仔细想了一遍,他是以警察的思维方式来考虑的:盗贼于半夜十一点30分以后,也就是我离开家以后,用钥匙对开了房门,进屋后第一件事当然就是看有没有主人在家里,于是他看到了妻子。那时妻子睡着没醒,亦或被贼惊醒,然后盗贼一急之下,杀人灭口,扼死了妻子。然后四下乱翻,找了些现金和首饰,又将两张存折撕毁,然后用钥匙锁了门,离开了。盗贼当然是老手,没有留下指纹,就连穿的鞋子,也是这个城市的老百姓最爱穿的布鞋,这样的鞋子每天都会卖出几百上千双,上哪去查,就算提取了脚印也没关系。

陆扬抬头看了看夜光钟,此时已是十点55分,他做这些活只用了二十多分钟,其中思想之缜密,办事之干练,连他自己也有点吃惊。在吃惊的同时他又有一种无名的自豪感:原来自己竟是如此一个有头脑的人,难怪沈倩会那样喜欢自己。而妻子呢?他又看了看床上的她,她的眼睛仍旧大大睁开,漠然的看向屋顶。陆扬不禁生起气来:这个女人,平时只会怪自己没出息,唠叼满腹,一点都不爱我,从没有为我想过,当初我怎么会看上她?也许我一开始就已选择错误,最后不得已用这种残酷的方法结束自己与她之间的一切。

陆扬平定一下心思,又四下看了看,觉得没有什么破绽了,这才安心。但他还是觉得一阵阵心头剧颤,全身发寒,毕竟和一个死人在一间屋子里,确是件让人难以忍受的事。突然他灵光一闪,兴冲冲的起身脱下脚上的布鞋,又从手上摘下塑胶手套,一起装进自己的皮包里,轻轻走出门去。

楼道里当然没有人,他取出那双鞋子,轻轻在门口的棉布垫子上按下,然后马上又把它塞进皮包,却取出一把在单位捡到的钥匙,轻轻在锁孔四周划了几道,造成黑暗中开门时插不进锁孔的假象。因为他知道,楼道中安的是声控电灯,盗贼为了不被人发现,就会在不出声的情况下摸黑开门,所以难免会在锁孔周围留下划痕,再加上棉布垫子上的脚印,绝对可以使人相信是盗贼在外面开门进屋的。

缜密的计划,完美的谋杀。陆扬不禁为自己的得意之作而手舞足蹈起来。他哼着小曲,走到楼下,开了自己的自行车,将皮包放在车前面的车筐里,那里面有做案用的鞋子和手套,他当然知道如何处理这些东西。护城河就是一个大烂泥塘,扔到里面的话绝不会有人会发现,也许再过几年沽浚河道时会发现,但那时会有谁联想到这与一件谋杀案有关呢?至于那个钻戒,最好也扔到里面,那钻戒没有什么特殊的标志证明是妻子所拥有的,就算被发现,也不会有人怀疑到他头上。钻戒固然值钱,但比起沈倩来却是不值一提的了。

车子到了小区门口,守门的李大爷没有睡觉,正在和几个乘凉的老太太闲谈。陆扬推车过去,李大爷看到了他,笑着说:“陆大夫,今天早了点呀。又上夜班。”陆扬突然发现这是一个极好的时机,可以证明自己不是凶手,试问谁能在杀了人以后,还会有闲心和别人聊天呢?于是他马上停下了车子,笑道:“是呀,今天有些失眠,怎么也睡不着。但我老婆倒是睡得很香。”李大爷点头笑道:“是么?哈哈。唔……包里是什么,是不是她给你炒的菜呀?”

陆扬一怔:“炒的菜?”李大爷道:“对呀,今天下午,你老婆回来时买了几斤田鸡腿,说要晚上给你炒一炒做宵夜的,怎么样?你尝没尝味道?”陆扬的脑袋嗡的一声,眼前金星乱闪,几乎要晕过去,他急忙稳住心神,笑着说:“没有啊,可能是她睡得太沉,没能起床的缘故吧。”

“哦。”李大爷点点头,便不再问。陆扬心里长长出了一口气,方要出门,突然听到家中卧室里的闹钟如同爆豆一般响起来。他家离大门口本就很近,虽然隔了一层窗子,窗上还挂着窗帘,铃声已不太响,但门口几个人仍是听得清清楚楚。李大爷笑了:“怎么样?我说你媳妇不会忘记给你炒菜吧,现在动手炒菜,刚好来得及。”他一指门口大钟,上面显示得分明,十一点15分。

妻子是炒菜里手,十分钟就可以炒一个可口的菜,正好来得及在陆扬出门前给他装到包里,可现在,铃声一遍遍响着,她却再也不能炒出这个菜了。

陆扬一下子呆若木鸡,连手中的自行车倒在地上都浑然不觉。他转头向家中看去,泪眼朦胧中,他依稀看到妻子轻轻下了地,走进厨房,为他炒着菜,而那股无比的菜香在他鼻子里闻来,却突然变成了浓重的血腥味。

他猛得用手捂住脸,心里在大叫:如果不是你的爱,这将是一桩多么完美的谋杀案!他的叫声逐渐变成了哭泣:“原来你是爱我的,你是爱我的……”这个人现在终于明白了妻子的爱,但那有什么用呢?如果在一个小时前明白,他现在绝对是另一种心情,但事情终归是做下了,后悔已没有任何作用。

为什么人们总是在做完错事之后才明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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