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一丝丝阳光从窗帘的缝隙里跑了出来,一切从朦胧中醒来太阳越升越高,射出万道金黄色的光芒,浮在半空中的几片白云,霎时间被镀上了一层灿烂的金边,然后又被染成玫瑰色。与此同时,东边的半边天被染红了,就像一大匹发亮的缎子
吃完早餐,早上10点左右,太阳逐渐升起,温暖得让人感到炽热,偶尔的一丝微风在身边匆匆吹过,使人舒服。
离开了小店,大家感觉都是闷热的。
小凯先开口说,“我们去玩玩吧!”晓凌若点头答应。
小凯还是走在最前面的带头大哥。
小凯引领到一个地方,好像是小区让居民健身的。
只有一张椅子,走累的晓凌若坐下了,凌雪观察着这里,发现这地方好大,有健身器材,还有篮球场。
阿源也同样看见有篮球场,就对小凯说,“大哥,下次我们来这里打篮球好麽?”
小凯看下阿源看下篮球场,“为什么等下次?一会就打!”
“那我现在回去拿球。哼哼!”阿源说道。
阿源说完就回家拿篮球了。
……时间飞逝……
阿源刚好这时回来了,他捧这篮球,显然也换了套运动服。
小凯这时才回来。
凌雪沿路找小卖部,真是的,这么大的小区,小卖部都不摆一个!
凌雪出了小区外,才找到小卖部。
凌雪挑了4支冰水,准备走时,发现这里有一种棒棒糖,看上去很好吃的样子!果断要了几支。
七七还看见有巧克力,薯片……谁叫他是吃货呢?(凌雪:我是吃货,我骄傲,你咬我呀作者大大。恋:扶额。。)
王源见七七这么久还没回来就打个电话给凌雪。
凌雪提着重重大包,不得不停下,接电话,“慕容凌雪。你不会死在半路上了吧!”是王源的声音。
凌雪喘口气说,“你来呀!这么大个小区没有一个小卖部!”
凌雪心里默念:大热天的你跑那么远提一大包东西你试试!
凌雪提着一大包东西回来了。
晓雪看到凌雪,马上接过一包东西,“不是买水吗?怎么买了那么多,果然是吃货?”
凌雪挠挠头说,“看见想吃的就买咯,中午又不知道吃什么就随便买了些零食。”
阿源看着里面的零食眼睛发光了。
小凯推了一下阿源的头说,“看什么看,打完篮球再吃!”
球场上,三人,个个意气风发,小凯的投篮没有一般的残暴,而是带着一种优雅高贵,高冷的气息,就算很优雅,但还是百发百中。王源的投篮十分轻快,还有一丝小孩子的活泼,千玺的投篮是十分酷帅。……………………
(PS:过程省略,你们自己想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