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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庞贝小镇。

庞贝平原是一块富饶的地区,但是这里却很少有人居住,更没有人在这里靠耕种而生存。因为这一地区战乱连年,是一块至关重要的战略要地,罗马人和迦太基人必争之地。

迦太基一直对于这一地区虎视眈眈,而罗马人也不愿意放弃这一地区,因为失去这一战略缓冲区迦太基人的兵锋可以直达罗马腹地,所以两大强国为此连年作战。可以用一句话来形容这一地区的状况,今天这里可能是迦太基人做主,但明天一定会插上满罗马人的旗帜,总之你动这里,我就打你,而我动这里就为了打你。

原来整个庞贝平原上有很多村庄和小镇,但因为连年的战乱现在只是剩下来的只有一座小镇了,因此人们干脆就把这里叫做庞贝小镇。

由于庞贝平原的归属问题一直没有确定,因此庞贝小镇也变成了一座三不管的城市,原因是迦太基人想要,可是罗马人不给,又没有人敢管因为双方都不答应,所以干脆就任自理,因此这里没有人管自然久而久之就是没有法律了。

庞贝小镇主要人群是由雇佣兵,强盗,小偷,奸商,罪犯等等一系列跟好人无关的人群组成,所以这里又叫做‘黑暗的天堂’,杀人不用偿命,抢劫不算罪,行骗家常便饭,黑心满大街,世界上所有一切不正常的人和事物,在这里应有尽有。

用一句最贴切的话形容这座城市是一一你别看他表面上是个雇佣兵,其实他蒙上面就是个强盗。还有随便拉出一个秃头大肚便便的商店老板,很有可能就是被通缉了好多年的罪犯,搞不好他铺子里的那个一口黄牙笑嘻嘻的伙计是个新来的杀人犯也说不定。

总之,在这城市里你要是不想死,而且不想莫名其妙的去死,最好不用相信任何人,也不要轻易跟任何人说出你的来意和意图,不然你会死的很惨,最后连个尸体的都没有。

而这里就是恺撒下山的第一落脚点。

当恺撒走进小镇的时候,便引起了几个扒手和骗子的注意,不过恺撒狠狠一睁这些家伙后便安分了许多,因为他身上的是自制兽皮衣和后背上挂的是长刀,这样的打扮在这里通常会被认为雇佣兵或是冒险者,而这两种职业被这里的人们定义为,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脾气暴躁,最好不要去惹或是骗他们不然很容易就会被砍,而且被砍了也没有医药费这一说。

其实他们不知道的是,恺撒的家就在小镇西面大约十几里外的山上,因为离的不是很远,所以小的时候经常就跟着老头子或者独自一个人下山来喝洒,到了现在这里就熟跟他家似的,哪还有什么能骗能蒙他的。

镇上虽小但应有尽有,每一条街道上都有旅店,酒馆,赌场,当然还有这里的大老爷们最爱的妓院,此外还有一些设的非常隐秘的黑市交易点。

而恺撒此时要找的是一家酒馆,因为下山之前光和老头子喝酒有点饿了,加再上一路下来走了十几里山路,现在是又饿又渴,刚走到小镇的时候双眼都已经开始冒绿光了,要是再一会儿没有东西吃的话,他差不多要头顶金星了……

恺撒轻车路熟的穿行过了几条热闹的街道,来到了一条相对比较冷清的街道,不过他要找的酒馆就在这里,这间酒馆的名字叫做‘双头鹰之家’,很奇怪的名字,他也不知道有什么意义。

推开酒馆大门,恺撒直直走向吧台,一道上望眼过去偌大的酒馆里只坐了两三桌人,正如所在的街道一样有点冷清,这是没办法的事人多的街道自然比较热闹,不过人少也有人少的好处,那就是比较安静。

“呦小恺撒,怎么又回来了?”说话的是站在吧台里的酒馆老板,他本来正在擦拭酒杯的,但看到恺撒进来后略微惊讶了一下,因为恺撒今天早上才刚刚和他买了一瓶酒

“唉……别说了,先来一杯酒和点吃的吧。”恺撒一屁股坐在吧台前的长脚凳上,无力又无奈的对着老板笑了一下,然后从兜搜出仅有的一枚银币丢在台面上,他之所以无力是因为饿着,无奈呢,是因为他也不知道老头子为什么把赶他出来,这会儿还不知道要怎么干

点大事呢,又或者说他自己能干点什么样大事呢?

“好咧!”酒馆老板拿起银币习惯性地放在嘴里咬一下,然后再倒了一大杯小麦酒,之后再转身从后面的柜台上拿出一块粗麦大饼放在盘子上,一起端给恺撒。

“来了小恺撒。”还没等老板把东西放好,两眼冒绿光的恺撒几乎跟抢的似的把大饼撕咬掉了大半,再三下除以二的几乎都快把整个饼给咽下去了,这可是把老板吓得连忙叫唤:“慢点慢点!都是你的没人和你抢……”,老板生怕恺撒自己把自己给咽没气了……

事实上恺撒是间酒馆的熟客,跟老板关系挺要好的,还有老头子也是,而且还是老头子带恺撒来这间酒馆的。而恺撒他自己喜欢来这间酒馆的原因是,这是小镇上最便宜的酒馆之一,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一一酒馆老板对他和老头子特别好!

要知道这里可是庞贝小镇,被人们称作‘黑暗的天堂’的城市,可以用这么一句话来形容住在这里的人,随便在大街上抓十个人拉去审判,其中九个的罪名肯定是跟杀人放火,打家劫舍,勒索绑票,强奸拐卖有关,留下的那个肯定是奸商之类的货色。所以说在这里如

果有人莫名其妙的对你特别好的话,一般只有两种可能。一,肯定是对你有所图谋。二,是想害你。

可是从小到大认识这酒馆老板,恺撒就没感觉到过老板有哪一次想害他和老头子的念头,至于想图什么的话,这可能性基本为零,因为他和老头子在整个小镇内是最穷的人家,没有之一。无论他们爷俩到那间酒馆喝酒,从来都是喝最便宜的粗麦酒。

顺便一说的是,这酒馆老板和老头子岁数一般大,不过人家穿的比老头子干净,看起来也比老头子精神,所以这也是恺撒时不时叫老头子的时候,前面加一个糟字的原因。

“啊~~~舒服多了……”恺撒狼吞虎咽地把大饼消灭后,又一口气的把那一大杯酒灌见底,现在整个人是一脸舒服惬意的模样。

“怎么了?小恺撒,看样子好像饿了好几天似的。”老板看着恺撒那样子不由有点好笑。

“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被我家老头子赶出来了。”恺撒还是很信任这老板的丝毫不隐瞒,再说了这种事情也没什么好隐瞒的。

“这样也好,出来看看外面的世界总之呆在这穷山荒野有前途多了。”老板放下擦拭酒杯的活和恺撒面对面聊了起来。

“老板你也这么觉的?可是出来了,我还不知道要干什么好!”恺撒并不是觉得出来了外面的世界不好,只是他唯一会的本事就是打猎,一直以来都是靠这个吃饭的,现在出来了他也想干点大事,但问题是得先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吧,总之一句话不打猎了,他不知道

自己要靠什么吃饭。

老板没有马上回答,只是笑了笑给恺撒添了一杯酒,而恺撒示意自己没钱了,但老板摇了下头表明这杯不要钱算是请的,然后寻望了一眼冷冷清清的酒馆,再看一眼门口肯定没什么人后,便从吧台里出来和恺撒坐在一起。

“不如去当兵吧。”老板试问。

“当兵?”恺撒下意识接了一句。

“对。”老板点头。

“当兵有什么好?”恺撒寻问着。

老板沉思了一下,再仔仔细细的回答:“有饭吃,有钱拿,要是在能立个什么军功的话,那到时候你可是军官了,就再不用喝这种劣质的粗麦酒了。”

“咦……听起来很不错啊。”恺撒不由认真思考了起来。

其实真正打动恺撒的是有饭吃,而不是什么立军功,当军官之类的话,因为从小到大他的理念就是干一天活,吃一天饭,要是再能有个酒喝的话那是最好了。他不会去奢想的太多不劳而获的东西,做人还是脚踏实地一点好。

“这个好,我要去试试!”下定决心后,恺撒拿起酒杯一口干了大半。

而老板看着眼前这个朴实的少年也不由的笑了一下,便再问:“那想好去那边当兵?”

“这……这个……”这一问可把恺撒的话卡住了,想了好一会儿还是没有结果,他只能又无奈的挠挠头。

老板这话问的意思是,去罗马当兵还是去迦太基当兵。为什么这么问呢,当然是因为庞贝平原战略位置至关重要重要,一直夹在两大势力的争夺之间,而这两大势力就是罗马人与迦太基人。

为了争夺庞贝平原这一战略要地,罗马与迦太基在这里连年用兵,造成的后果就是这一地区荒无人烟,没有人敢居住,而唯一一个有人敢居住的小镇上的人们早以没有了所谓的国家归属感,对于他们来说早就习惯了,罗马打赢了就听罗马人的法律,迦太基做主了那迦

太基人说什么就是什么,所以老板才会问恺撒要去那边当兵。

而恺撒呢,也是和这里的所有人一样没有所谓的国家观念,即使他是纯粹的罗马人,对罗马也没有丝毫的好感,至于迦太基就更谈不上了,所以去那当兵他都无所谓。

“去罗马吧。”老板也是看出了恺撒的困惑,便很快的为他做出解答。

“为什么?难道去罗马当兵比迦太基好吗。”恺撒疑问。

“不是,只不过现在去当罗马兵比较方便而已。因为这里要马上打仗了,罗马人已经驻扎到镇子来了,现在就在小镇中央广场招兵呢。”老板摇摇头指着东面说道。

这到不奇怪,罗马与迦太基在庞贝平原这一地区打的仗没有过百也有数几十次了,惨烈程度可以这么一句话来形容,随便拿一把锄头,走到镇子十里以外的平原上随便刨开一个坑,里面随处可见罗马与迦太基的士兵尸骨。

“那好,待会我去看看。”恺撒下定决心后拿起酒杯一饮而尽,便拿上包袱准备动身了。

“等等!小恺撒。”老板叫住恺撒,看看门外的天色想了下时间,然后看着恺撒那疑惑的眼神,很坚定地说了一句:“你真要当兵的话,那就记住了!今天罗马有个非常重要的将军会来到这里,你只要跟着他,你就会有很前途。”

“这个……我尽量试试吧。”对于老板的好意,恺撒是非常感谢的,不过人家要不要他,这种事情不是他能决定的。

向老板道谢之后,恺撒便离开了酒馆。

而老板看着恺撒离开的背影,眼神里流漏出了非常有意味的目光,即是担忧又是欣慰一一他担忧的是恺撒的稚嫩和朴实,欣慰的是少年总算展现出应有的热血与无畏。

虽然不知道恺撒到底和酒馆老板有什么关系,但这老板绝对谈不上什么好人,因为长得再温文尔雅,也无法遮住那条从右眼划过右嘴角的狰狞疤痕!

也许恺撒现在不会想太多,但是总有一天他会疑惑的,一个小酒馆老板怎么会知道一支军队的指挥官这种属于军事机密的事情。

…………

多年以后,恺撒的名字无人不知,但每次回想起自己会下山当兵的这其中缘由,只是笑着说一句:“曾经的我很单纯,只要能吃的饱就很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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