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化改革与收入公平:一项经济调查的启示
据说,在中国访问的诺贝尔奖金得主罗伯特·卢卡斯得知将被安排与中国领导人见面时,为了对可能涉及的问题有所准备,这位对中国不甚了解的宏观经济理论大师决定事先向中国的同行们询问一些基本情况。“中国的高增长率近期平稳吗?”卢卡斯问道。当他得到肯定的答案后,他又问:“中国通货膨胀严重吗?”中国经济学家又毫不含糊地告诉他“不严重”。卢卡斯想了片刻:那中国的问题是什么?
是啊,如果仅仅从经济增长和物价稳定这两大度量宏观经济健康状况的核心指标看,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中国经济总体上“高增长、低通胀”的黄金搭档足以让许多国家的宏观调控当局艳羡不已。
伟人有言,风物常宜放眼量。中国的现状和未来远非短期的完美表现可以概括。经济史一再告诉我们:停滞会摧毁经济增长,而经济的高速增长也可以埋葬增长本身。显然,对中国而言,后一种风险要大得多。
笼统地说,经济停滞会带来绝对贫困的威胁,而高增长的潜在危机则是出现“丰裕中的贫困”的可能性。最近,收入差距问题受到全国上下高度关注,一些改革政策陆续出台,更根本性的举措尚在酝酿之中。然而问题在于,持续一段时间以来要求对改革进行深刻反思的呼声表明,如何确定根本的改革方向仍然是一个远未达成共识的课题。
所有的问题似乎聚焦在市场化改革与收入差距的关系上。以市场为导向的医疗改革、教育改革和住房改革等,让很多人看不起病、上不起学、买不起房。这些问题已经引起了广泛的不满。与此对应,很多人指出改革中问题的根源在于改革的不彻底。我在这里想为后一观点提供一些切实的证据。
我注意到,2005年12月1日的《社会科学报》第二版刊发了一篇题为《农民工的工作与生存状况——来自十城市的调查》的调查报告。它是由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就农民工问题在湖南、浙江和黑龙江三省的九个城市以及天津市进行调查所形成的报告。其中有一个调查项目是农民工的收入情况,附加的对比调查是城市居民的收入状况。现摘录结果如下:
1.农民工(有效回答764人):
500元以下80人,占10.7%;500~600元144人,占19.3%;601~800元189人,占25.3%;801~1000元155人,占20.8%;1001~1200元80人,占10.7%;1200元以上98人,占13.1%。
2.城市居民(有效回答755人):
500元以下152人,占20.1%;500~600元48人,占6.4%;601~800元119人,占15.8%;801~1000元109人,占14.1%;1001~1200元64人,占8.5%;1200元以上263人,占34.8%。
仔细观察,这其中包含了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农民工的收入主要是500~1000元,占65.4%。呈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形分布。城市居民的收入主要集中在最低档与最高档,占54.9%,中间几档则占45.1%。呈两头大、中间小的收入分化型分布。
为什么两个人群的收入分配会出现如此明显的不同呢?这里给出的一个初步解释是,市场化可能会带来更加公平的收入结果,而体制因素则会拉大收入差距。
我们知道,在双轨并存的转轨经济中,中国城市中的就业部门可以分为体制内部门和体制外(市场化)部门。一方面,农民工完全在体制外部门就业。原因是,城乡之间的劳动力流动是一种市场化行为,并且农村劳动力在城市的就业也是在市场部门就业。因而可以说,农民工的收入分布直接地反映了市场分配的结果,而这个结果通常是因为能力和机会的分布是一种接近正态的分布。调查中发现结果正是这种较为公正的橄榄形收入分配。
另一方面,城市居民同时在体制内和市场化部门就业。显然,在一些垄断部门和容易滋生腐败的部门,以及一些分配体制改革滞后的正规就业部门,农民工是难以进入的,而被调查的城市居民则有一部分参与其中。在市场化部门,如果劳动力的素质一样,那么随行就市的结果是,无论是城市居民的收入还是农民工的工资就应该获得同等的报酬。这样看来,城市居民比农民工收入差距更大的原因正是体制造成的。也就是说,体制因素是拉大收入差距的重要原因。
当然,这其中的一个问题是,把调查中发现的城市居民收入差距超过农民工的部分完全归结为体制因素也有些鲁莽。因为农民工的条件具有相当的一致性:他们没有多少人力资本,都是从事简单劳动,年龄也基本是青壮年。城市居民则不同,他们在教育和所从事的部门等一些方面差异较大,这些是与体制因素无关的,并且同样也是造成城市居民收入差距大于农民工的原因。
即便考虑到这一点,体制因素也是不能抹杀的。在个人收入分配上是这样,在当前最为关注的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上也是这样。城乡之间的二元经济体制和地区分割这两个体制障碍是造成两个差距持续恶化的根本原因。实际上,按照经济学中一般均衡理论中的要素收入均等化原理,如果完全由市场因素决定,同等质量的劳动力就会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获得等同报酬,差距就不可能这么惊人。
如果上述解释是可信的,那么就会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市场化改革可能是缓解收入差距过大的途径而不是加剧分化的诱因。另外,区分市场因素造成的收入差距和体制因素造成的收入差距具有重要政策含义。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体制因素造成的收入不均既有损于公平,但也无益于效率。摒弃这些造成收入分配不合理的体制因素能够改进整体福利,也是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困难在于,虽然整体福利会因此而提升,但既得利益会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这也正是改革收入分配体制为何阻力重重的原因。
无论如何,认识上的正本清源是我们进一步推动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