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我国财政经济困难,是在生产不断发展,财富逐年增长,为四个现代化打好基础条件下出现的一种特殊情况,是国民经济调整、改革中难以避免的暂时困难,是前进中的困难。随着国民经济调整的进一步发展,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这样的困难是完全能够克服的。这与刚解放和六十年代初期,由于生产遭到巨大破坏,经济萎缩而带来的两次财政经济困难是不一样的。与之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尖锐化,必然导致经济危机和财政危机是根本不相同的。
二、解决财政经济困难的途径
实现国家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的出路,归根到底在于大力发展生产,显著提高经济效益。毛泽东同志早在《抗日时期的经济问题和财政问题》一文中,明确指出:“未有经济无基础而可以解决财政困难的,未有经济不发展而可以使财政充裕的”。他还特别告诫我们:“忘记发展经济,忘记开辟财源,而企图以收缩必不可少的财政开支去解决财政困难的保守观点,是不能解决任何问题的”。因此,从1983到1987的五年间,解决我国财政经济困难的途径应当是:
1.从生产入手,大力促进经济的协调发展。经济是基础,发展经济,把生产和流通搞活,是解决财政经济困难的唯一出路。党的十二大明确规定,实现今后二十年总的奋斗目标,战略重点是发展农业、能源交通和教育科学事业。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状况如何对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关系极大。我国十亿人口、八亿在农村。全国城镇居民80—85%的生活必需品是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全部工业原料的三分之一来自农业,外贸出口物资的60%来自农业和农业的加工品。国家财政收入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农业的占60%左右。农业生产发展了,我们就可以有更丰富的农产品来支持工业建设及其他各方面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就能扩大对外贸易,创造更多的外汇收入和减少财政补贴,还可以动员更多的劳动力从事各方面的工作,加快建设的速度。八亿农民更快地劳动致富,需要更多的消费资料和生产资料,工业品的销售市场就会更大,从而建设资金和国家财政收入就会更快地增长。可是,现阶段我国农业的现状还很不适应四化建设的需要。农业技术装备落后,耕地少,产量低,商品率不高(粮食的商品率就只有12%),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也很薄弱。需要大力促进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大力支持农业科学研究事业,推广农业新技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村经济进一步繁荣。我们把农业放在战略重点的位置上,突上去了,其他事情就比较好办了,财政经济的根本好转就有了扎实的基础。
能源是工业的动力,交通是工业的先驱,发展经济,充实财源,首先要发展能源交通事业。解放后,我国能源、交通事业有了很大发展,已经建立起了常规能源工业体系,但还不能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当前能源和交通的紧张已成了抑制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据有关部门测算,现在全国发电能力大约缺少一千万千瓦、标准煤约差一千多万吨。如果能源充足,不需要增加新的设备,工业产值就可以提高10—30%。铁路运输能力和港口装卸能力严重不足,拖了经济发展的后腿。所以,抓紧这个战略重点,加强薄弱环节,对于充分挖掘企业生产潜力,加快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将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科学是四个现代化的关键,教育是基础。四个现代化离不开有觉悟有文化知识的劳动者,离不开有各种专门知识,专门技能的人才。无论是科学技术的进步,还是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都必须依靠受过教育的人来进行。赵紫阳总理在1982年全国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说:“经济振兴必须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他强调指出,这是经济建设中的一个指导思想问题。“不靠科学技术进步‘翻两番’的目标就有落空的危险;依靠科学技术进步,这个目标就有实现的把握”。国外经验也证明,一个国家只要教育科学技术上去了,生产力在短期内可以成倍地增加,资源贫乏也可以富起来。日本之所以能够在战后二三十年内成为世界经济大国,其中教育和科学两个因素起了决定性作用。所以,党把教育科学列为战略重点之一,一方面通过各类学校培养专门人才,另一方面又重视在职干部的培训,使之适应国家建设需要。
以上情况说明,只要我们紧紧抓住农业、能源交通、教育科学这三个战略要点,把这方面存在的问题解决好,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速度就会加快,经济效益就会提高,实现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就有可靠的物质基础。
2.提高经济效益,增加财政收入。显著提高经济效益,努力增加更多的国民收入是解决财政经济困难的关键。我们要翻的两番是要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翻两番,而不是低效益下的两番。应当看到我们过去的经济发展速度并不慢,但国民收入的增长并不快,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技术进步不快,经济效益太低。当前,我国生产、建设、流通各个领域中存在的浪费现象还十分惊人,经济效益不高,劳动生产率低,资金占压多,设备没有充分利用。每百元基建投资,只能形成七、八十元的固定资产。而在国营工业企业中,每百元的固定资产只能实现九十六元的产值。全国企业盈利水平、资金利用率、流动资金周转率,基本建设投资回收率等许多主要指标,都没有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同一些工业发达国家比较差距更大。例如我国同日本每年的能源消耗量基本相等,但是日本的国民生产总值却相当于我们的三、四倍。就国内来讲,上海市工业企业固定资产与年产值的比值是—比三;1980年每百元资金提供的税金和利润为74.3元,而全国平均只有25.1元。如果,全国工业企业的经济效益都达到上海市的水平,那么,我国工业总产值就可以由现在的五千多亿元提高到一万五千亿元,全国的财政收入就不是现在的一千亿多一点,而是1,900—2,000亿元。我国每年缺煤少电损失的产值,减少工业利润和税金也在一、二百亿元左右。我们的炼油工业和石油化学工业只要抓好加工深度,提高综合利用水平,每年都可以增加上百亿元收入。在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产品成本和减少企业流动资金占用量等方面也有很大的潜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可见,我国经济效益的潜力是巨大的,只要我们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实现财政经济的根本好转,是完全可能的。
显著提高经济效益,就必须继续贯彻党的调整方针。着重对产品结构、技术结构、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逐步实现经济结构合理化。同时,要整顿好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并对国民经济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技术改造,采用先进技术,力争使国民经济转到先进的技术基础上,以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这样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就具备了条件。
经济管理体制的合理化,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我国经济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企业缺乏进步的动力和压力。生产者不关心社会需要,不了解市场情况,产需脱节,单纯追求产值,不注意经济效益。在现行管理体制改革中,要按照中央总的部署,认真总结经验,稳步前进,使之真正做到统筹安排,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把中央、地方和企业加速技术改造,提高经济效益的积极性都充分调动起来,以加快生产建设的发展速度。
要提高经济效益,还必须搞好财政,信贷与物资的综合平衡。这里主要谈谈财政、信贷本身及其相互之间的平衡与经济的关系。从财政、信贷自身平衡和二者之间的平衡看,财政收支计划确定后,在实践中要保持平衡,必须切实控制减收增支的口子,按政策应收的要坚决及时收上来,确定的支出不能任意突破,防止出现缺口。信贷收支平衡,既要求银行多吸收存款,又要按政策严格控制某些方面的贷款,避免发行没有物资保证的货币。要知道,社会主义制度下,信贷逆差过大,与财政出现赤字的性质一样,同样会造成信用膨胀和通货膨胀,直接影响经济的稳定。因此,做好财政信贷收支平衡和两者之间的综合平衡,是国民经济稳步发展的必要条件,对于有效利用全社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提高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3.调整收益分配,适当集中资金。能不能集中必要的资金保证重点建设的需要,是能否实现二十年战略部署一项决定性的工作。近几年来,国家集中的财力占国民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1978年为37.2%、1979年为32.9%、1980年为29.9%,1981年再度下降到27%。显然,1978年比例偏高,今后也不应保持这么高的比例,而1981年又偏低了。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比例过低就必然难以满足国家必不可少的支出需要。国家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下降,具体反映在收益分配方面发生了三个新变化。
(1)国民收入增加,国家集中的收入减少。1979年到1981年国民收入增加了870亿元,其分配情况大体是;农民收入增加580亿元;城镇生产部门职工增加200亿元,企业使用的纯收入增加200亿元。三笔合计980亿元,超过了新增加的国民收入量,财政减收110亿元。
(2)国家基本建设投资中能源交通方面的投资急剧减少。1978年预算内用于能源、交通的投资为187亿元,1981年降低到92亿元。同时,在基本建设总规模中,非生产性建设的比重,从1978年的17%,上升到1981年的41%,而生产性建设的比重却从1978年的83%,下降到1981年的59%。
(3)地方、企业支配使用的预算外资金逐年增大。1981年全国预算外资金高达500余亿元,占国家财政收入的二分之一。
国家财力分配的这些变化,使城乡居民的收入有了较大的增加,文教卫生、居民住宅和城市公用事业有了较大的发展。地方、企业有了自己的机动财力,举办了很多国家难以照顾的建设事业。显示出党的调整方针是完全正确的,成绩是巨大的。但由于一些地方和企业缺乏“全国一盘棋”的观念,再加上具体措施、办法不够完善,出现了财力过分分散的缺点。一方面国家重点建设得不到应有的资金保证,另一方面,盲目建设、重复建设又难以控制,加剧了原来就薄弱的能源、交通和原材料、设备供应的紧张状况。
根据“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基本原则,既要把不断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的需要作为生产建设的出发点,又要在改善人民生活的基础上,要有余力来进行建设,不能用减少国家建设资金的办法来增加消费。为此,必须改变资金过于分散的状况。不这样,就无法保证国家进行重点项目建设,就谈不上我国后十年的经济振兴。国民经济全局活不起来,各个局部的发展也就没有指望。在当前的形势下,有必要采取如下措施:
(1)适当调整国家同地方、企业之间的收益分配比例。在继续执行现行财政体制和保障地方、企业应有自主权的条件下,根据不同情况,本着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奖勤罚懒,体现差别的精神,适当调整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分配比例,调整企业利润留成比例,使国家同地方、企业的收益分配更加合理。
(2)严格控制价格补贴。国家对部分农产品实行价格补贴的政策完全是必要的,但有些方面也值得改进,如执行中某些产品的提价幅度过大,一些地区任意降低征购、派购基数,扩大超购加价和议价范围,增加国家开支。有些工业用的原材料,国家高价进低价出,负担亏损,而企业照样提取利润留成,掩盖了经营管理上的问题。这些都应慎重地逐步调整。
(3)加强税收工作,充分发挥税收组织收入和调节经济的职能作用。税收已成为我国财政的一个稳定增长的收入来源。近几年在财政总收入逐年下降的同时,而税收却逐年上升,1980年比上年增加6.3%、1981年比上年又增加工0.2%。今后还可考虑恢复、开征一些税种、税目,调整某些税率,改进征收办法。
(4)企业各种技措贷款要建立经济责任制,实行责、权、利紧密结合,促使提高经济效益。今后企业申请各种技术改造贷款,一般都要有30—50%的自有资金加入,还款的资金来源原则上不应用上交的税收来抵还。贷款项目要减并,一定要纳入国家计划统一平衡,严格掌握还款审查,保证财政收入。
(5)对预算外资金应进行一次清理整顿,把一部分不合理的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内。
(6)加强财政监督,严格财政纪律。坚决堵住“跑、冒、滴、漏”,严厉打击经济领域中的严重犯罪活动。还需完善财政立法,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现在讲“全国一盘棋”调整收益分配,强调适当集中资金,决不是走回头路,把什么都收上来,使地方、企业没有必要的机动财力。总的是要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在集中资金的同时,还要照顾地方、企业的合理需要,以便地方、企业在国家宏观决策指导下,举办一些生产建设中急需兴办的事业,搞好技术开发。有的同志担心适当集中财力会引起人民的不满情绪,这种疑虑是不必要的。国家集中必要的资金,只要聚财有方,措施得当、办法对、工作细,把道理讲清了,地方和企业完全能够接受的。所以,集中资金进行重点建设是保证财政经济根本好转的重要原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