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阶段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品生产,从再生产角度考察,微观方面如何加速资本循环、周转,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投入产出率。宏观方面研究分析社会总产品实现的条件,即社会总产品各个组成部分的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使之保持一个协调的比较关系,对于指导经济工作实践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财政在社会再生产价值运动中处于分配环节,是联结生产、交换和消费的纽带、对社会总产品的实现起着巨大能动作用。可见,坚持再生产理论,把财政问题放到整个社会再生产中审视,联系生产建设实践,来研究财政的职能作用,选择科学合理的财政政策,才能摆正财政参与社会产品分配中的地位,发挥自身应有的职能作用,离开了再生产理论,财政分配、资源配置、稳定经济就没有正确目标。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是马克思剩余价值学说的理论基础,同样是财政学理论的理论基础。这一理论的重大贡献在于通过商品生产、商品交换的研究,马克思发现了生产商品劳动的二重性,科学地分析了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揭示了被商品、货币、价值等历史经济范畴所掩盖着的社会生产关系。市场经济下的财政分配直接表现为价值分配,是价值运动的中枢,财政分配对象主要是劳动创造的剩余产品。财政参与价值分配、价值流通,价值增殖的运动,财政政策选择,税率的确定,税收转嫁与归宿,无一不以劳动价值论为重要依据。深入领会劳动价值理论的精神实质,用以指导财政税收工作实践,自觉遵守支配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价值规律,有利于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开辟充裕的财政收入来源。
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建设实践相结合的最新理论概括,涵盖了中国现阶段经济、政治、文化、军事、外交、法制和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建设、巩固和发展中,关系全局、决定全局最基本、最重要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是指导我们完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历史任务的强大理论武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财政学建设需要解决许多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比如新形势下的财政概念、存在前提,财政本质、职能,政府、市场与资源配置,财政运动规律,财政政策选择,“国家财政”与“公共财政”,“公共财政”与“公共经济学”等等。这些最基本的问题,都要用新的思维方式结合实际花大力气探索,做出切合国情的科学回答。坚持邓小平特色理论作为构建财政学理论体系基础的基础,说到底就是要以邓小平同志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是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科学态度和创新精神为楷模,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写出具有中国特色财政学理论体系新篇章。为此,我们应当以追求真理为最高职责,既要继承老一辈学者潜心研究的优秀成果,使之丰富和发展。又要汲收、借鉴各国财政理论的精华,为我所用。切忌随波逐流、照搬照套。历史证明,外国的东西不研究中国这块土壤有多大需求,简单拿来是不会成功的。
三、社会主义财政的本质
(一)本质和现象的关系
本质是一个哲学范畴,按照最一般的解释是指事物的内部联系,揭示事物内部深处所发生过程的东西。因而本质能说明事物的特性及其内部最主要的方面,对事物的性质和发展趋势起着决定作用。我们在把握本质一词的基本含义之后,还必须进一步弄清本质与现象之间的关系,切不可把事物的本质同现象等同起来。尽管世界上任何事物的本质都离不开一定的现象,也没有离开现象的本质,但是两者总不都是同一的。因为现象毕竟只是事物本质的外在表现或外部形态,这种外在表现是片面的、复杂多变的,有时甚至是反面的,人们可以通过感官直接去感觉。而事物的本质则是比较深刻、单一和稳定的,是不可能依靠简单的直观去认识的。研究问题、分析问题决不能把本质和现象混为一谈。正如马克思说:“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而为一,一切科学就都成为多余的了。”科学和科学认识的目的就在于通过事物的外在表现揭示事物的内在联系,抓住事物的本质,提出正确方法,促进其发展。
(二)财政本质说之争议
那么,什么是财政的本质?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是国内外学者有着重大争议的理论问题。西方经济学界通常把财政的本质归结为政府执行公共活动所需要资财的取得、使用及其管理的活动,由此构建了以四分法为导向的西方财政学基本理论体系。
前苏联学者一种意见认为,国家财政是属于货币关系以内的,在货币关系外是不存在财政的。如前苏联科学院通讯院士弗·吉雅琴科教授指出:“财政与价值及其货币表现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与货币的职能也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它是一定的货币关系体系。”因而“社会主义国家财政是这样一种货币关系的体系,在它的基础上通过收入和积累的计划分配保证根据国家的职能和任务形成和使用集中的和非集中的国家货币资源基金。”即“货币关系论”。而另一些苏联学者则把财政本质的货币关系进一步表述为“财政是为满足社会和个人的需要,通过货币基金的形成和使用来分配社会产品而产生的那部分生产关系的表现”,认为这样概括明确了财政的三个特征:“(1)分配的性质;(2)分配的价值形成,即货币形成;(3)必须形成和使用基金。”凡是具备了这些特征的分配就是财政分配,这就划清了财政分配和社会主义其他分配范畴之间的界限。前苏联学者关于社会主义财政本质的货币关系论观点,在上世纪50年代初期为国内学者所共识,以及其后一个时期的巨大影响是不言而喻的。但是上世纪50年代后期,国内学者结合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际,对财政本质的探索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与货币关系论相左的观点,其中最主要的流派有:①社会主义财政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分配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所形成的分配关系;②在商品货币经济存在条件下,财政是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的价值分配;③社会主义财政的实质是社会主义国家资金运动所形成的经济关系;④社会主义财政是剩余产品价值(社会纯收入)的生产、分配和使用,是剩余产品价值的运动过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邓小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方针、政策,鼓励理论工作者冲破种种禁区,紧密结合社会实践研究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国经济学界再次掀起了中国财政理论探索高潮。财政本质的研究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时期,相继提出了财政本质是社会为满足公共需要而进行分配所发生的分配关系。简称“公共分配论”或“共同需要论”。财政分配的本质特征是剩余产品的分配。简称“剩余产品分配论”等观点。上述各种观点对于进一步推动财政本质问题的研究,从不同层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国家分配论”的提出
新中国成立,由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制度的确立,旧中国仿效西方经济理论建立的财政学显然已不适合国情。我国财政学界开始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社会主义财政的本质、职能、原则、财政范围及其属性。更由于建国初期的特殊历史背景,社会主义经济学“唯我独尊”,国内理论研究一边倒,完全排斥西方经济理论,我国财政学科基础理论建设受到苏联财政理论影响,当时多数学者都把财政学研究对象及其本质认定为货币关系体系,即“货币关系论”,这一观点在建国初期一直占居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但是,货币关系论的观点,在研究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财政现象出现了很大困难,许多财政历史事实缺乏理论依据,难以自圆其说。有鉴于此,上世纪50年代后期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国内部分学者从不同角度对货币关系论提出了质疑,我国老一辈财政学家西南财经大学许廷星教授从国家实现其职能参与社会产品分配形成的分配关系入手,以参与分配的主体为标准,把社会再生产中的诸多分配区分为经济属性分配和财政属性分配两大类别,于1957年在国内首次系统地明确提出“财政学的对象是国家关于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过程中的分配关系”的理论及其理论体系的全新见解,即“分配关系论”或“国家分配论”。
许廷星教授的这一研究成果,对财政基础理论从货币关系的圈子脱离出来研究人们物质利益的分配关系,是一项重大突破,引起了广泛的反响,获得了学术界的高度评价。认为把“分配关系分为社会经济分配关系和国家职能所发生的分配关系(也就是财政的分配关系)”,“财政学的对象就是客观存在的财政分配关系”,“把财政同国家的职能相联系,由此来规定财政学的对象,其基本方向是正确的。”“‘分配关系论’的提出,对于财政本质的探讨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它克服了货币关系论的缺点,解决了货币关系论不能解释的若干重要问题。他们关于财政同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关系的论点,是同马克思关于捐税的本质的分配相符合的。”“国家分配论”的主要贡献在于“一方面搞清楚了财政分配的对象是社会总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及再分配;另一方面弄清楚了分配关系属于经济基础,分配方式和分配活动……属于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的能动形式;同时也揭示了财政分配方式在不同的生产方式条件下具有特殊的运行方式。”总之“国家分配论……为推进财政理论发展打下了基础。”我国50年代所产生的“国家分配论”,在老一辈著名财政学家的积极支持和倡导下,经过一代人的共同努力,不断充实和发展,已被学术界绝大多数学者、专家所接受,形成共识,成为财政学基础理论建设的主流派。“国家分配论”为推动具有中国特色财政理论的发展,及其所作出的贡献有目共睹,必须充分肯定。
理论来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指导实践,然后在新的基础上受到实践的检验和发展。自古以来,任何一门学科的理论都是在实践基础上产生,又是在辩论中成长、发展的。我国目前正处在体制转换、深化改革开放和结构调整中,面临着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更需要有科学的理论加以指导,需要有明确的思想、科学的研究方法,而不是流于形式追求时髦的词汇或表达方式。财政理论研究要有历史的深度和宏观视野,从事物内在的本质联系去分析现实生活中的经济现象,而不是局限于事物的表层和细枝末节上看问题,才具有普遍的意义。
“国家分配论”以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为指导,理论依据科学、坚实、深厚。主体明确,对象清晰。考察财政问题不是停留在财政分配活动表现出的表面现象,而是在财政分配活动现象的基础上,深入研究财政分配关系去探索财政的本质、财政分配规律。研究财政分配关系实际上也就是研究人们的物质利益关系及其分配规律。研究联结生产与生产关系内在联系中起着关键作用的人的积极性和劳动热情,解放生产力。可见,“国家分配论”把财政分配关系作为研究对象,能够从根本上揭示财政与国家内在的本质联系,反映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深层次地把握财政与经济;财政与社会再生产;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内在联系。准确回答什么是财政、财政的本质,财政分配的主体和客体。为此,财政机制运作应以实现国家职能为核心,为人民大众公共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