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一道枝杈形闪电划破漆黑的夜幕,像被撕开了一道大口子,紧接着,一阵暴雨倾泻下来,宛如天神在发泄,用水瓢一瓢一瓢地向人间浇着水。
M国街道上多了一个衣衫褴褛,全身布满伤痕的小女孩。
没错,这就是林晓晓。
她前天刚一下飞机,来到定好的宾馆前,就被两个混混组织的械斗给殃及了,钱、手机等贵重物品被抢走了不说,连前来接机的人都被他们给打死了,甚至房卡都被一个笑的十分****的小混混叽里呱啦说了一段话给夺走了。
因为语言不通,她也无法与当地警方进行交涉,导致现在饿了两天两夜,一个觉都没有睡上,甚至都做不到向好心人讨要一口饭吃。
身上的好几处伤口因为没有得到及时的处理情况更加恶化,血是被她自身的恢复系统给止住了,但是有好几处伤口已经流出了令人作呕的腥黄的脓水。现在被雨水一淋,都有向腐烂方向趋化的形式了。
刚开始下雨的时候,林晓晓试过在一些商铺下面避雨,但是老板看她一副乞丐的样子,二话没说就把她赶出来了,嘴里嘟囔着林晓晓听不懂的外语。
此时此刻,她就这么漫无目的的在M国街道上漫步,就算已经饥肠辘辘,风寒交迫,也别无他法,现在她的痛感神经都已经接近麻木了,感觉不到什么疼痛了。
后悔。
心中剩下的只有后悔。
倒不是后悔在葬礼上面对白美华的恶语相向,她只是在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好好的听妈妈的话,向‘别人家的孩子’学习,八岁过外语八级呢,不然今天也不至于落到这种田地,至少可以向别热讨口饭吃啊。
她的心中有一丝的希望,希望可以碰到一个好心的美籍华人,解解自己这窘境。
偏偏天不遂人愿,屋漏偏逢连夜雨,有几个杀马特打扮的小混混从一个拐角嬉闹着走了出来。
“Yo,thisisabeautifulgirl。”一个穿着铆钉皮衣皮裤皮鞋,头发染得像花鹦鹉一样的杀马特十足的痞子说。
林晓晓英语在这呢么差这么简单的语法还是懂的,这句话听起来是一句赞美人的话,但是当林晓晓接触到他肮脏下流的目光时,立刻意识到这不是一句意义那么浅的话。
戒备地向后面走了几步,但是很不幸,她后面是一堵墙,她的后背就紧紧地贴着被大雨冲刷的满是泥巴的破墙,眼睛胡乱的四处打量,希望可以找到逃出生天的路径。
“Hey,itlooksprettytender,itisthefirsttime。”他们这些外国的流氓才不会管你有多大,你有多少不想,你有多难受,他们想的只是自己爽。
“Ustogether?”
“Well!Looksnotgood。”
其他的小流氓纷纷淫笑着附和道,平时警察都回来巡街的,今天下雨,看来可以饱餐一顿了呢。
林晓晓拉了拉破破烂烂的衣服,搓搓手上泛起的鸡皮疙瘩,但是显然并没有什么用。
“你……你们不要过来!”林晓晓强忍着心头的恐惧,这几天的饥饿和恐惧让她脑子发昏,伤口也感染了,再加上淋了雨有些发烧,身子就这样一软,顺着墙壁倒了下去。
迷迷糊糊中看见那个为首的混混头子向自己走了过来。
这是……要死了吗?
而后便没了知觉,昏死过去。
后面的事情,可想而知,并不简单。
就这样,单纯而美好的青春的梦,像一只斑斓而脆弱的蝴蝶,在这次大离别中随风而逝,再也回不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