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馆门前挂了一条大红色的横幅:“欢迎作家月妖儿亲临签售《漫漫修仙路之天荒》。
话说,月妖儿是最近很火的一个网络小说写手,专写苏文,苏文不讨喜,但关键是,那些女生竟然疯狂地追求——这其中就包括李乐乐。
“凌歌!过来过来!”李乐乐拉着一个女孩自己进了拥挤的人群。被她拉着的女孩一脸不情愿。
她就是李乐乐的闺蜜,凌歌。凌歌是个很异类的美女,皮肤白皙,那双手像是用玉石雕琢而成,火红的嘴唇使她有一种攻击性的美,像是能划破夜空,直击你眼底似的;尤其是那双会说话的蓝色眼睛,像是最深邃的蓝宝石,清澈而神秘。
不过,别问我凌歌是不是混血,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她是个孤儿。
顺便一说,凌歌讨厌苏文。
李乐乐很快就买到一本由月妖儿亲笔签名的《漫漫修仙路之天荒》,她是月妖儿的死忠粉,几乎月妖儿所有的书她都看过,除了这本新书。她随意地将书翻了翻,吓了一大跳。
“凌歌,你快看!”她指着一行字念道:“墨离胤道:‘秋凌歌,你若再敢伤害阳儿一根汗毛,我便废了你的双手;你若敢让阳儿流血,我便要让你生不如死!’”
“什么鬼!”凌歌一把把书抢了过来,仔细翻阅。原来,秋凌歌乃文中一号女配,是秋岚宫宫主爱女,因为爱慕男主墨离胤来到药宗修炼,嫉妒女主,给她下了某药,想让她失了清白,结果弄巧成拙,让男主食髓知味,呵呵,就两个人在一起了;秋凌歌更愤怒了,想在门派大比上毁了她的容,结果反而被女主打得屁滚尿流,跪着说饶命,女主不理该窝囊废,准备下台,秋凌歌又偷袭了一把,男主大怒,就说出了(以上)的情话;最后,不知是谁发现,秋凌歌不是秋岚宫宫主的亲生女儿,女主才是,洛凌歌恨的牙痒痒,就用自己的清白换了一个杀死女主的机会,失败了,男主就挑断了秋凌歌的手筋脚筋,丢进了魔兽森林,死了。
“好可怜。”凌歌咽了一口唾沫,“可是为什么要叫秋凌歌啊摔!”然后,她真的把那本书摔倒了地上。
几百双眼睛齐刷刷的盯了过来,那目光几乎要把凌歌戳成筛子。
月妖儿不知何时已站在凌歌身后,冷冷的道:“你是对我的书有什么意见么?”
李乐乐看了看呆若木鸡的凌歌,小心翼翼的将书捡了起来,拍了拍上面的灰,弱弱的道:“对不起。”
月妖儿没有理会,而是直接挑起了凌歌的下巴,看清凌歌的脸之时,瞳孔一缩,却又将手放下了,道:“我突然发现,你很像我的一位故人。”
她随即又不知哪里掏出了一本书,也是《漫漫修仙路之天荒》,不过明显要薄很多,应该是试读本:“你拿着,算是给你的,见面礼吧。”说完,她就回到了签售台,人群又涌了上去,刚才的小插曲好像不存在。
李乐乐愣了一下,拉着凌歌就跑,边跑边拧了凌歌腰间一把:“你摊上大事了!”
晚上。今天本是十五,可是偏偏没有月亮,月亮和群星像是被乌云夺了光辉似的。
“凌歌,你说你白天干嘛那么激动?”李乐乐抱着麦兜抱枕,对旁边仔细看着那本书的凌歌道。
“我不知道。”凌歌头也不偏的回答,“反正就是很不爽。”
“……那你知道你摊上大事了么?”
“知道啊。”
“算了。”李乐乐有些无语,干脆跑卧室睡去了。
李乐乐睡去之后,凌歌仍坐在沙发上看着那本书,忽然,她注意到一行字,似乎是描写秋凌歌的:“‘肤白若凝脂,唇红如烈火,带着一种攻击性的美,还有那双眼睛,犹如爱琴海一般灵动而神秘。’什么鬼!”
凌歌愤愤的把书往沙发上一摔,睡觉去了。
就这样,她睡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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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何时,终于有人叫醒了凌歌:“喂,醒醒!懒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