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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名家—以“悖论”闻名的辩论者 (2)

第八章 名家——以“悖论”闻名的辩论者 (2)

何瑭指着“战表”上的四个字对皇上说:“天者,吾国也;心者,中原也:米者,圣上也。天心取米,就是要夺我国江山,取君王之位。”皇上急道:“那怎么办呢?”何瑭说:“无妨,我自有退兵办法。”说着,提笔在手,在四个字上各添了一笔,原信退给了来人。

匈奴的领兵元帅,以为是中原不敢应战,可是拆开一看,顿时大惊失色,急令退兵。

原来,何瑭在“天心取米”四个字上各加一笔后,变成了“未必敢来”。

公孙龙的“家底”:用理智观察世界

因“白马非马”论而一举成名天下知的就是大名鼎鼎的公孙龙了。

有一天公孙龙牵着一匹白马出关,守城的人告诉他,法律规定不允许带马出关,公孙龙便说,他带的是白马,非马。

他这个“白马非马”论引起了广泛的非议。乍一看,公孙龙这不是在公然挑战常识吗?被指责“妖言惑众”,也在常理之中。可是深入分析,他的说法却又并非没有道理。

公孙龙说,马这个名称指的是形状,白指的是颜色,这是两件不同的事物,所以白马不是马。他的意思是说,白、马、白马这三个词包含的内涵不同,虽然看似诡辩,但是我们也必须承认,马和白的区别肯定就决定了马和白马的不同。

公孙龙又说,如果我想找一匹马,那么黄马、黑马都行,但是如果指定要白马,黄马和黑马就不符合要求了。也就是说,马的外延包括一切颜色的马,白马的外延却只有白马,所以白马非马。

这些还不够,公孙龙把孔子也搬了出来,这个故事比较有趣,我们从中也能够看出公孙龙确实是一个富有逻辑思维的辩论高手。

孔子的六世孙孔穿找到公孙龙,想要驳倒他白马非马的论点,结果却被公孙龙反驳得哑口无言。

这场辩论发生在赵国的平原君家里。

孔穿说:“我早就知道您的学识渊博,想要拜您为师,但是我却不同意您白马非马的学说。如果您不再坚持这种说法,我就拜您为师。”

公孙龙回答道:“我就是因为这个学说而出名的,如果我连这个观点都放弃,那也没什么可以教你的了。再说,你想拜我为师,总是因为有不如我之处吧,现在你要我改变自己的观点,这是你在教我。你先教育我,又来做我的学生,这种顺序本身就有问题。”

公孙龙在教训过孔穿之后,又说:“其实白马非马这种说法,孔子也赞同啊,难道你还能反对?”

话说当年楚王外出打猎,把弓弄丢了,随从要去寻找,楚王说,不用了,楚国人丢了弓,楚国人捡去了,何必去找?孔子听了之后说,楚王的仁义还没有做到家。应该说是,人丢了弓,人捡到了,何必要说是楚国人呢?

公孙龙说:“照这样说,孔子是把楚国人和人区别开来的,人们赞同他的说法,却否定我把白马和马区分开的说法,这说得通吗?”

孔穿于是回答不出来了。

公孙龙把白和马分离之后,再次无视常识,把石、坚、白也分离开来。常人之见,石头同时含有坚硬和白色这两种物质,这坚和白是一体的。公孙龙非要把它们分开,说只有坚石和白石,并且坚和石,白和石与白和马的分离是一样的,这就是“离间白”的辩论。

阅读公孙龙的学说,大概人们都会感到头疼,满目都是道理,却又不知道究竟在说什么。也许你不能完全明白公孙龙的理论,也许分析得不够透彻,但是有一个显然的道理已经呈现在我们面前了,冯友兰先生说,公孙龙是用理智观察世界。用理智所观察到的,当然就与感觉到的有所不同,我们所说的常识,都是以感觉到的知识来作为根据。而公孙龙屡次说出与常规相悖的论点,并非为了博得什么美誉,也不是精神错乱,而是他抛开被局限在感觉范围内的常识,用理智来观察事物。

任何一个观点都能有与之相对的反面看法,我们不能说公孙龙说的就是绝对正确的,也不能说他的自圆其说就是真理,但是公孙龙的“家底”却能够被大家“抄”了去。但凡用理智来对待一切事物,总会有与感官世界中不同的看法出现,这种视野的开阔,又岂是肉眼看到的范围能比拟的?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的点滴小事,如果换一个角度,用理智来对待,也许结果都是意想不到的。试试用理智来观察世界吧,你会看到另一幅景象!

文化拾遗

醉翁之意不在酒:一个人和夫人在家里招待两位朋友,朋友甲对女主人敬酒,说“醉翁之意不在酒”,这个很不礼貌了;女主人指了说“醉酒之意不在翁”,说朋友偏离了和男主人叙旧喝酒的本意;男主人也有些不快,似批评的说朋友甲“醉酒之翁不在意”,胡来了;朋友乙在旁边偷着乐,暗指主人“在意之翁不醉洒”。

换个窗口看世界

平日里的我们都习惯了在平面镜中看自己,如果在你面前放一面凹凸镜会怎样?偶尔照照这样的镜子,就会发现原来世界可以变成另一番模样,原来自己认为理所当然的东西未必真就如此。名家就是那面凹凸镜,他们的言论很多看起来是诡辩,但是却对突破我们的日常思维有着很好的作用。

“一尺之捶,日取其半,万世不竭”。如果没有用这样形象的语言来表述,我们总是习惯于相信水滴石穿,相信有志者事竟成——只要每天把木桩从中截断,总有一天木桩会消失的。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就算最后细成了粉,就算肉眼再也看不见,但是它却会一直存在,等待着你去“取其半”。这样人不就变成了砍桂花树的吴刚吗?但是木桩并不会自动再生成,我们依然毫无办法,只能一直机械地分割下去。原来有的东西并不能按照我们所想的那样消失,不是吗?就算无尽地缩小,但一定会在宇宙的某一角落。

有关这种无限接近但始终无法到达的理论,古希腊有个相似的故事,即“阿基里追兔”的悖论。

阿基里是古希腊的神行太保,他和乌龟赛跑时,非常绅士地让乌龟先行,然后自己去追,能成功吗?看似毫无悬念,却永不可能。因为他们并没有设计好规定的路线,这样一来,如果阿基里要追上乌龟,就必须经过乌龟爬过的所有地点。而当他无限接近看似要超过乌龟的时候,乌龟已经移动了一点点,就是这微不足道的一点点,使得阿基里永远只能尾随在乌龟之后。

乔治·萨顿在《科学史研究》写道:悖论在知识的历史中已经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它常常预示着科学、数学和逻辑学的革命性的发展。在任一领域,每当人们发现某一问题不能在已有的框架下得到解决时,就会感到震惊,而这种震惊将促使我们放弃旧的框架,采用新的框架。正是这样一种知识融合的过程才使数学和科学中的主要观念中的大多数得以诞生。芝诺的阿基里斯与龟的悖论产生了无穷级数收敛的想法。不相容性(数理逻辑中的内在矛盾)最终产生了哥德尔定理。迈克尔逊-莫雷光速实验似是而非的结果使相对论得以诞生。光的波粒二象性的发现促使人们重新考虑确定论的因果性,这正是科学哲学的基础,最后又导致了量子力学的诞生。麦克斯韦妖的悖论由齐拉特在1929年首先找到了解决方案,最近它又更深入地启迪人们去思考信息和熵,而这是表面上毫无关系而本质上紧密相连的两个概念。

这是悖论在科学上的作用。在日常生活也可以看到悖论的运用,一些聪明的人常常以此来战胜对说。

莎士比亚的喜剧之一《威尼斯商人》中,鲍西娅最后就是通过这个方法战胜了夏洛克。当时安东尼奥向高利贷商人夏洛克借了钱,合约规定,如果安东尼奥拖欠还款的话,夏洛克将会从他身上割下一磅肉。而鲍西娅用自己的机智挽回了局势。

鲍西娅 那商人身上的一磅肉是你的;法庭判给你,法律许可你。

夏洛克 公平正直的法官!

鲍西娅 你必须从他的胸前割下这磅肉来;法律许可你,法庭判给你。

夏洛克 博学多才的法官!判得好!来,预备!

鲍西娅 且慢,还有别的话哩。这约上并没有允许你取他的一滴血,只是写明着“一磅肉”;所以你可以照约拿一磅肉去,可是在割肉的时候,要是流下一滴基督徒的血,你的土地财产,按照威尼斯的法律,就要全部充公。

如此一来,贪财的夏洛克只得放弃。

这一点和名家“白马非马”的理论如出一辙。看似无理,但又无法辩驳。

如果总是像名家一样重“名”而不重“实”,生活就会麻烦很多。如他们说“火不热”,一是因“火”和“热”是两个不同的东西,二是因热是人的感觉,而不在火。听起来也是有理,但是日常生活中人们又该怎么交谈呢?语言如果不能用来交流又有什么意义?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名家难免走过了头。但是这一扇独特的窗口有着它不可替代的作用,让麻木于“常识”中的人们重新打量这个世界。

文化拾遗

施氏食狮史:石室诗士施氏,嗜狮,誓食十狮。施氏时时适市视狮。十时,适十狮适市。是时,适施氏适市。氏视是十狮,恃矢势,使是十狮逝世。氏拾是十狮尸,适石室。石室湿,氏使侍拭石室。石室拭,氏始试食是十狮。食时,始识是十狮,实十石狮尸。试释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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