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高祖父出生的年代适逢中国处于所谓“同治中兴”时期,与其说是“同治中兴”,不如说是“回光返照”。大清国这政权已经处于江河日下,风雨飘摇的阶段,无奈“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四万万同胞依然过着水深火热的生活。高祖父的童年依然重复着老一辈人儿时的生活,进学堂读书,做着“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美梦,姑且称之为“美梦”。可是估计当时谁也没有想到,在同治五年,公元1866年,一个名叫孙文的男婴出生,却已开始敲响了清王朝的丧钟,这些都是后话,暂且不提。
那时候洋务运动已经兴起,可惜那是由地主阶段领导的,并没有瓦解中国几千年以来的顽固思想,即“以末致财,以本守之”。经商发了财,就要买房置地收租子。这种思想起源可以追溯到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其变相承认土地私有制。自那时起,中国的土地是可以自由买卖的,但导致的问题就是中国的传统农业社会体系十分顽固,尤其后来隋唐开始和科举制度结合,使得人们无需要靠武力打破这种制度便可以成为地主,成为统治阶级,而一旦成为统治阶级,那么他们将会誓死捍卫这种制度。这使得中国这种制度进入某种“死循环”,也就是,底层人士想变成统治阶级可以通过科举,考中做官便有钱,有钱便成为地主,成为了统治阶级,成为统治阶级我就要捍卫这种制度。所以底层人无需要通过暴力手段就可以成为统治阶级,那么就没有人去革新这种制度。而凡是通过科举成为统治阶级的人,他们都是社会的精英,社会精英都在捍卫这种制度,剩下的平庸之辈恐怕只能盲从了。众所周知,农业社会其实是一个停滞的社会形态,只有进入到工业文明才能实现社会的飞速发展,而中国几千年来的这种“以末致财,以本守之”的思想严重的制约了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恐怕直到今天如是。
好了,继续讲述我的高祖父,高祖父利用祖上留下的基业,买房置地,当起了地主。并在光绪十九年的时候大婚,娶妻郭氏。顺便提一句,那时候的人没有青春期,儿童完了直接成年,所以成熟,结婚比较早。
高祖父婚后的日子还算舒坦,可是高祖奶的肚子不是很争气,一连生了四个女孩。按我们现在的科学解释,生男生女全在男方,但那会儿不这么看。因此,高祖父遍访名医,甚至请风水先生看宅子。还甭说,这么一闹,还真来了个儿子。公元1899年,光绪25年,我的太爷爷出生。高祖父为其取名瀛,希望他的心胸能像大海一样宽阔,然而,我的太爷爷并没有担得起这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