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我刚才看到小金火烧屁股地跑出去了,怎么回事?”
林采葭走进厨房,就看见林琇滢好像魂魄出窍般傻愣在原地。
“哥,哥你怎么了?”
五根青葱的玉指在林琇滢面前晃,好不容易才唤起他的注意。
“他跑了,被我吓跑了。”
“谁?”林采葭脑海里浮现出童小金手脚并用,连滚带爬跑出酒楼的样子。
难道……
“哥,你说了什么,难不成你……”
“我让他嫁给我,他就跑了。”
其实,童小金现在的情况用“跑”这个字不太恰当,他是在逃命。
哇咧,救命啊。
童小金一口气跑到城郊,才停了下来。
掌柜的是不是吃错药了,忽然跟咱说这个,吓得咱的小心肝乱扑腾。
咱都说了咱是成过亲的,咱要对公子爷一个人到最后。
果然没有长进,那是从一而终!
咱要回去告诉掌柜的,咱还是比较喜欢公子爷,咱这两天就收收包袱去军营找公子爷,咱去给他当军师,当参谋,当大夫,咱还要告诉公子爷,其实,其实……
童小金满脸通红,十根手指别扭地纠缠在一起。
其实他一直在想他,每次想到他,心里面都刺刺地疼痛,却又甜丝丝的,眼睛涩涩的,鼻子也是酸酸的。
三年的沉淀,他对这种感觉再熟悉不过了。
想着想着,童小金脸上的红晕遍全身,小脑袋埋进膝盖,缩得就像一只煮熟的虾子。
他坐在草地上,手撑在膝盖,歪着脑袋,过去的一点一滴不由自主地涌上心头。
咱饿着肚子去赌钱,却以一两银子输给公子爷。然后咱报仇,和他赌牌,送他“姐姐”……
这么一发呆就是一天,等他肚子咕嘟嘟叫的时候才发现天色已经晚了。
咱先回去吃饭再走吧,连夜赶路,到明天就能见到公子爷了。
童小金踏着欢快的步子回到扬州城,远远看见城墙里红光漫天。
今天是什么好日子,家家户户放烟火?
越走近,童小金越觉得事有蹊跷,那模糊不清的声音渐渐变成了哭嚎,惨叫。
等他进了城,就被眼前的景象吓傻了。
什么叫尸横遍野,什么叫血流成河,他今天算是知道了。
整个扬州城在一日之间变成地狱。
街道两旁不是叫卖的小贩,是瞪目惊愕的尸体。
他看到一个母亲把孩子护在身下,两具躯体同时被长矛刺穿。
有个人急急忙忙跑回家,想通知妻儿躲避,却被人从背后一刀将身体砍成两半,上半身被留在原地,脚还在往前走,直走了好几米才停下。
鞋底被鲜血浸湿,仿佛能从里面倒出一鞋碗的血。
糟糕,百味楼。
童小金发狂似得往回跑。
拜托,不要,满天神佛,拜托保佑他们,只要他们没事,我愿意一辈子吃素戒杀,诵经念佛。
临时抱佛脚是没用的。
百味楼只剩下一片火海。
曾经扬州城最大的酒楼,每天客似云来。
每天不到午时,酒楼门口的队伍都能排过一条街,然后会有一个笑得很甜很甜的小姑娘出来招待客人,在她甜美的微笑下,即使排了很久队伍积累了很大火气也会消失于无形。
这里还会有一个斯文害羞的掌柜,总是看到他在柜台后面算账。
这里的菜很好吃,因为有一个厨艺高超却万金难求的大厨。他很懒,经常罢工,睡不到日上三竿不起床,可是老板很纵容他,背他上山,陪他看日出。
一场火,什么都没有了。
“金、金师傅……”
虚弱的呻吟传来,童小金像是被马蜂蜇到一样跳过去寻找声音来源,只见一个人满身是血,倒在百味楼对面。
小金认出那个是百味楼的伙计。
“告诉我,发生什么事?”
“秦、秦王屠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