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顺着忘记拉上窗帘的大窗洒了进来,召唤苏培祯睁开了双眼。冬日暖阳,生的希望。还是只有你,能给我活着的借口。伸出手,肌肤上的灼热,感受着鲜活。
“今天有事吗?”镜子里出现了另一个人,金在熙紧握着刮胡刀,抬着下巴,微微瞥了一眼。
“原来你每天刮胡子的。”苏培祯靠在浴室门上。金在熙的皮肤比女人还细嫩,加上秀气的五官,在视觉上会非常女性化,和他健硕的身材十分不协调。
金在熙停下手中的刮胡刀,望着镜子里的人。男人每天刮胡子天经地义,再平常不过,为什么他每天刮胡子会成为她的新发现。
“我当然每天刮胡子,就像你每个月会来例假。”金在熙提起刮胡刀继续扫除白色泡沫。平生恨的人、恨的事很多,说他像女人,就是其中一件。
生气了,真是小心眼,不可憎,有点小可爱。
“能带我去了地方吗?”她的手环上他的腰,贴在他的背后,柔柔的吐息,燃烧着他的背,融化着他的心。
阳光的温度,此刻她突然想带给他,阳光温暖了她,而她用来温暖他。
“穿成这样,你看得见吗?”墨镜,帽子,大衣,裹得像个粽子。
听了苏培祯的话,金在熙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他有一种病,一种不能暴露在阳光下的病,不能出现在人群中的病,不能轻松的待在最普通的公共场合的病。她说的对,不应该再这样了,他已经不是从前的他了,在这个喜新厌旧的世界,人们应该早将他遗忘。如果没有,那就从他先开始遗忘。
摘下帽子,墨镜,穿上轻松的外套,戴上黑框眼镜。
“走吧,sweety.”
到达目的地,苏培祯解开保险带,金在熙却一动不动的握着方向盘。
“怎么了,下车啊,这是书店没错吧。”
“那里面会不会有贵宾室。”在这个国度他还是不敢贸然的出现在公共场所。
“什么贵宾室,放心,里面的人不会把你吃了的,你戴上眼睛就和路人差不多,不会有人认识的。”明星病,不知该骂还是该怜。29岁青年,差不多就是这个样子。
进了书店,金在熙开始有点呼吸不顺,幸好里面人不多,现在爱看书的人少,特别是这里是专卖外文的人就更少。慢慢的,他终于放松了下来,随手拿下架上的一本,翻看了两眼又扔了回去。走到苏培祯身边转悠。
“怎么了,还是很紧张?”看着不适应的金在熙,苏培祯有些想笑。
“还好,怎么样,好了吗?”这里实在没什么事他可以干。
“好了,就这几本吧。”苏培祯看金在熙待在这里实在难受,拿起书朝柜台走去。
两人买完书,走出书店,朝车走了过去。
“上面是百货公司,你想去逛逛吗?”金在熙像突然想起什么,停下脚步。
他疯了吗?刚刚还是一副很怕出门的样子,去个书店,半条命都吓没了,现在竟然要去人潮最拥挤的地方。“算了,不去了,我们回去就好了。”
“没有东西要买吗?从纽约来的时候也没带多少?”
他好像铁了心要去。
“真的给我买吗?”
“当然。”
金在熙说的坚决,苏培祯点点头,跟着他折返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