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高中了,我忍不住要用上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这样的词语来形容时间了。
十七岁那年,有个男孩子跟我表白了。
他说,“顾夕和,我喜欢你,让我做你的男朋友吧!”
天空下,碎金子般的阳光透过他零碎的刘海照射过来,细密的落在地上,我站在他的面前,他比我足足高了一个头,我整个人都被包围在他的阴影里,他的气息隔得很近,以至于我的脸被喷的痒痒的。
我想,他其实也一定有些紧张吧。
可我偏偏想捉弄他,“噢?可是我不喜欢你,怎么办?”
世界上并不是每一件事情都如意的,不是么?
就好像,并不是每对男女都能适时的两情相悦,并且,永远都两情相悦。
“那我就等你喜欢到我的那天,我再做你的男朋友!”沈念琛长的很好看,就像是日本少女动漫里跑出来的那种白衬衫少年一样,清澈的笑容,天衣无缝的面庞,就连手指都是那样的修长而性感。
他抓了抓头发,呵呵的笑了起来,“我一定会让顾夕和喜欢上我的!”
不可否认,我对他并不反感,这样先天完美的条件下,要进一步喜欢上,其实不难。
“可是到时候我喜欢上了你,可你又不喜欢我了怎么办?”
我越来越发现自己刁难的本事见长了,这些可都是拜那些人所赐。
斗了十几年,人总是要成长的,不可能一辈子被人踩在脚底下!
“不会的!”他似乎很有自信,“我会一直喜欢你的!”
一直啊,一直是多久?
最后我跟他说让我想想,我还不想这么快答复他,我不是傻子,我知道得不到的从来都矜贵这个道理。
晚自习的时候,童欣拉我到一旁,好奇的凑过来问道,“白天沈念琛和你说了什么啊?好像聊的还满开心的。”
我淡淡一笑,“你不觉得沈念琛这个人和谁都是一副笑容可掬的样子么?”
她想想了,赞同的点头,“那倒也是。”
当然,沈念琛是学校里出了名的白马王子,而这白马又不像叶锦臣那种冷冰冰的样子,好像任何人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得到似地。
不过,我其实比谁都了解沈念琛的想法,他喜欢我,是的,只喜欢我。
我保证不了一辈子,但是至少现在,我成功的获得了他的喜欢,并且在没有耍任何小心思的情况下。
没有任何的自豪感和骄傲是假的,我的确很开心。
要不然,童欣不会趁晚自习下课的几分钟来找我,她和我邻班,说起来,我和童欣的感情也能用同甘共苦来形容吧。至少在所有人都骂我哥哥傻子的时候,只有这个姑娘愿意和我交朋友,和我一起并肩作战。
“那他和你说了什么啊?”童欣长的很漂亮,可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却一直没有人追,我有时候会忍不住破口大骂那些不知好歹的男生,真是瞎了狗眼。
闫菲菲那种货色却被几个臭男生挣来抢去,真不知道到底看上了她哪里,虽然会为童欣打抱不平,可多少也不关我什么事,我对这些事情向来是隔岸观火的状态。
可这次看来是真是不能继续冷眼旁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