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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朝圣的心路(1)

苦难的精神价值

维克多·弗兰克是意义治疗法的创立者,他的理论已成为弗洛伊德、阿德勒之后维也纳精神治疗法的第三学派。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曾被关进奥斯维辛集中营,受尽非人的折磨,九死一生,只是侥幸地活了下来。在《活出意义来》这本小书中,他回顾了当时的经历。作为一名心理学家,他并非像一般受难者那样流于控诉纳粹的暴行,而是尤能细致地捕捉和分析自己的内心体验以及其他受难者的心理现象,许多章节读来饶有趣味,为研究受难心理学提供了极为生动的材料。不过,我在这里想着重谈的是这本书的另一个精彩之处,便是对苦难的哲学思考。

对意义的寻求是人的最基本的需要。当这种需要找不到明确的指向时,人就会感到精神空虚,弗兰克称之为“存在的空虚”。这种情形普遍地存在于当今西方的“富裕社会”。当这种需要有明确的指向却不可能实现时,人就会有受挫之感,弗兰克称之为“存在的挫折”。这种情形发生在人生的各种逆境或困境之中。

寻求生命意义有各种途径,通常认为,归结起来无非一是创造,以实现内在的精神能力和生命的价值:二是体验,藉爱情、友谊、沉思、对大自然和艺术的欣赏等美好经历获得心灵的愉悦。那么,倘若一个人落入了某种不幸境遇,基本上失去了积极创造和正面体验的可能,他的生命是否还有一种意义呢?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一般是靠希望活着的,即相信或至少说服自己相信厄运终将过去,然后又能过一种有意义的生活。然而,第一,人生中会有一种可以称作绝境的境遇,所遭遇的苦难是致命的,或者是永久性的,人不复有未来,不复有希望。这正是弗兰克曾经陷入的境遇,因为对于奥斯维辛集中营的战俘来说,煤气室和焚尸炉几乎是不可逃脱的结局。我们还可以举出绝症患者,作为日常生活中的一个相关例子。如果苦难本身毫无价值,则一旦陷入此种境遇,我们就只好承认生活没有任何意义了。第二,不论苦难是否暂时的,如果把眼前的苦难生活仅仅当作一种虚幻不实的生活,就会如弗兰克所说忽略了苦难本身所提供的机会。他以狱中亲历指出,这种态度是使大多数俘虏丧失生命力的重要原因,他们正因此而放弃了内在的精神自由和真实自我,意志消沉,一蹶不振,彻底成为苦难环境的牺牲品。

所以,在创造和体验之外,有必要为生命意义的寻求指出第三种途径,即肯定苦难本身在人生中的意义。一切宗教都很重视苦难的价值,但认为这种价值仅在于引人出世,通过受苦,人得以救赎原罪,进入天国(基督教),或看破红尘,遁入空门(佛教)。与它们不同,弗兰克的思路属于古希腊以来的人文主义传统,他是站在肯定人生的立场上来发现苦难的意义的。他指出,即使处在最恶劣的境遇中,人仍然拥有一种不可剥夺的精神自由,即可以选择承受苦难的方式。一个人不放弃他的这种“最后的内在自由”,以尊严的方式承受苦难,这种方式本身就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内在成就”,因为它所显示的不只是一种个人品质,而且是整个人性的高贵和尊严,证明了这种尊严比任何苦难更有力,是世间任何力量不能将它剥夺的。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在人类历史上,伟大的受难者如同伟大的创造者一样受到世世代代的敬仰。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陀斯妥耶夫斯基说出了这句耐人寻味的话:“我只担心一件事,就是怕我配不上我所受的苦难。”

我无意颂扬苦难。如果允许选择,我宁要平安的生活,得以自由自在地创造和享受。但是,我赞同弗兰克的见解,相信苦难的确是人生的必含内容,一旦遭遇,它也的确提供了一种机会。人性的某些特质,唯有藉此机会才能得到考验和提高。一个人通过承受苦难而获得的精神价值是一笔特殊的财富,由于它来之不易,就决不会轻易丧失。而且我相信,当他带着这笔财富继续生活时,他的创造和体验都会有一种更加深刻的底蕴。

1996年10月

与世界建立精神关系

对于各种不杀生、动物保护、素食主义的理论和实践,过去我都不甚看重,不承认它们具有真正的伦理意义,只承认有生态的意义。在我眼里,凡是把这些东西当作一种道德信念遵奉的人都未免小题大做,不适当地扩大了伦理的范围。我认为伦理仅仅与人类有关,在人类对自然界其他物种的态度上不存在精神性的伦理问题,只存在利益问题,生态保护也无非是要为人类的长远利益考虑罢了。我还认为若把这类理论伦理学化,在实践上是完全行不通的,彻底不杀生只会导致人类灭绝。可是,在了解了史怀泽所创立的“敬畏生命”伦理学的基本内容之后,我的看法有了很大改变。

史怀泽是本世纪最伟大的人道主义者之一,也是动物保护运动的早期倡导者。他明确地提出:“只有当人认为所有生命—包括人的生命和一切生物的生命—都是神圣的时候,他才是伦理的。”他的出发点不是简单的恻隐之心,而是由生命的神圣性所唤起的敬畏之心。何以一切生命都是神圣的呢?对此他并未加以论证,事实上也是无法论证的。他承认敬畏生命的世界观是一种“伦理神秘主义”,也就是说,它基于我们的内心体验,而非对世界过程的完整认识。世界的精神本质是神秘的,我们不能认识它,只能怀着敬畏之心爱它、相信它。一切生命都源自它,“敬畏生命”的命题因此而成立。这是一个基本的信念,也许可以从道教、印度教、基督教中寻求其思想资源,对于史怀泽来说,重要的是通过这个基本的信念,人就可以与世界建立一种精神关系。

与世界建立精神关系—这是一个很好的提法,它简洁地说明了信仰的实质。任何人活在世上,总是和世界建立了某种关系。但是,认真说来,人的物质活动、认知活动和社会活动仅是与周围环境的关系,而非与世界整体的关系。在每一个人身上,随着肉体以及作为肉体之一部分的大脑死亡,这类活动都将彻底终止。唯有人的信仰生活是指向世界整体的。所谓信仰生活,未必要皈依某一种宗教,或信奉某一位神灵。一个人不甘心被世俗生活的浪潮推着走,而总是想为自己的生命确定一个具有恒久价值的目标,他便是一个有信仰生活的人。因为当他这样做时,他实际上对世界整体有所关切,相信它具有一种超越的精神本质,并且努力与这种本质建立联系。史怀泽非常欣赏罗马的斯多葛学派和中国的老子,因为他们都使人通过一种简单的思想而与世界建立了精神关系。的确,作为信仰生活的支点的那一个基本信念无须复杂,相反往往是简单的,但必须是真诚的。人活一世,有没有这样的支点,人生内涵便大不一样。当然,信仰生活也不能使人逃脱肉体的死亡,但它本身具有超越死亡的品格,因为世界整体的精神本质藉它而得到了显现。在这个意义上,史怀泽宣称,甚至将来必定会到来的人类毁灭也不能损害它的价值。

我的印象是,史怀泽是在为失去信仰的现代人重新寻找一种精神生活的支点。他的确说:真诚是精神生活的基础,而现代人已经失去了对真诚的信念,应该帮助他们重新走上思想之路。他之所以创立敬畏生命的伦理学,用意盖在于此。可以想象,一个敬畏一切生命的人对于人类的生命是会更珍惜,对于自己的生命是会更负责的。史怀泽本人就是怀着这一信念,几乎毕生圣徒般地在非洲一个小地方行医。相反,那种见死不救、草菅人命的医生,其冷酷的行径恰恰暴露了内心的毫无信仰。我相信人们可由不同的途径与世界建立精神关系,敬畏生命的世界观并非现代人唯一可能的选择。但是,一切简单而伟大的精神都是相通的,在那道路的尽头,它们殊途而同归。说到底,人们只是用不同的名称称呼同一个光源罢了,受此光源照耀的人都走在同一条道路上。

1997年3月

在黑暗中并肩行走

人们常常说,人与人之间,尤其相爱的人之间,应该互相了解和理解,最好做到彼此透明,心心相印。史怀泽却在《我的青少年时代》中说,这是不可能的,即使可能,任何人也无权对别人提出这种要求。“不仅存在着肉体上的羞耻,而且还存在着精神上的羞耻,我们应该尊重它。心灵也有其外衣,我们不应脱掉它。”如同对于上帝的神秘一样,对于他人灵魂的神秘,我们同样不能像看一本属于自己的书那样去阅读和认识,而只能给予爱和信任。每个人对于别人来说都是一个秘密,我们应该顺应这个事实。相爱的人们也只是“在黑暗中并肩行走”,所能做到的仅是各自努力追求心中的光明,并互相感受到这种努力,互相鼓励,而“不需要注视别人的脸和探视别人的心灵”。

读着这些精彩无比的议论,我无言而折服,它们使我瞥见了史怀泽的“敬畏生命”伦理学的深度。凡是有着深刻而丰富的内心生活的人,必然会深知一切精神事物的神秘性并对之充满敬畏之情,史怀泽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在他看来,一切生命现象都是世界某种神秘的精神本质的显现,由此他提出了敬畏一切生命的主张。在一切生命现象中,尤以人的心灵生活最接近世界的这种精神本质。因而,他认为对于敬畏世界之神秘本质的人来说,“敬畏他人的精神本质”乃是不言而喻的事情。

以互相理解为人际关系的鹄的,其根源就在于不懂得人的心灵生活的神秘性。按照这一思路,人们一方面非常看重别人是否理解自己,甚至公开索取理解。至少在性爱中,索取理解似乎成了一种最正当的行为,而指责对方不理解自己则成了最严厉的谴责,有时候还被用作破裂前的最后通牒。另一方面,人们又非常踊跃地要求理解别人,甚至以此名义强迫别人袒露内心的一切,一旦遭到拒绝,便斥以缺乏信任。在爱情中,在亲情中,在其他较亲密的交往中,这种因强求理解和被理解而造成的有声或无声的战争,我们见得还少吗?可是,仔细想想,我们对自己又真正理解了多少?一个人懂得了自己理解自己之困难,他就不会强求别人完全理解自己,也不会奢望自己完全理解别人了。

在最内在的精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爱并不能消除这种孤独,但正因为由己及人地领悟到了别人的孤独,我们内心才会对别人充满最诚挚的爱。我们在黑暗中并肩而行,走在各自的朝圣路上,无法知道是否在走向同一个圣地,因为我们无法向别人甚至向自己说清心中的圣地究竟是怎样的。然而,同样的朝圣热情使我们相信,也许存在着同一个圣地。作为有灵魂的存在物,人的伟大和悲壮尽在于此了。

1997年3月

精神生活的哲学

奥伊肯(Rudolf Eucken,1846—1926)是一位活跃于前一个世纪之交的德国哲学家,生命哲学思潮的代表人物之一。在《生活的意义与价值》(1908)这本小册子里,他对自己所建立的精神生活的哲学做了通俗扼要的解说。早在1920年,这本书已有上海中华书局印行的余家菊的译本。现在,上海译文出版社又出版了万以的译本。奥伊肯的文风虽不艰涩却略嫌枯燥,读时不由得奇怪他何以能够获得1908年的诺贝尔文学奖。从他和柏格森的获奖,倒是可以遥想当年生命哲学的风行。今日又临世纪之交,生命哲学早已偃旗息鼓,但我觉得奥伊肯对精神生活问题的思考并没有过时。

奥伊肯和尼采是同时代人,他比尼采晚出生两年,一度还同在巴塞尔大学任教,不过他比尼采多活了许多年。他们所面对的和所想救治的是相同的时代疾患,即在基督教信仰崩溃和物质主义盛行背景下的生活意义的丧失。他们也都试图通过高扬人的精神性的内在生命力,来为人类寻找一条摆脱困境的出路。他们的区别也许在于对这种内在生命力的根源的哲学解释,尼采归结为权力意志,奥伊肯则诉诸某种宇宙生命,对于传统形而上学的叛离有着程度上的不同。

处在自己的时代,奥伊肯最感忧虑的是物质成果与心灵要求之间的尖锐矛盾。他指出,人们过分专一地投身于劳作,其结果会使我们赢得了世界却失去了心灵。“现实主义文化”一方面只关心生活的外部状态,忽视内心生活,另一方面又把人封闭在狭隘的世俗范围内,与广阔的宇宙生活相隔绝,从而使现代人陷入了“社会生存情绪激奋而精神贫乏的疯狂旋涡”。然而,奥伊肯不是一个悲观主义者,他既不像叔本华那样得出了厌世的结论,也不像尼采那样把希望寄托在虚无缥缈的“超人”身上。他预言解决的希望就在现代人身上,其根据是:在精神的问题上,任何否定和不满的背后都有着一种肯定和追求。“人的缺陷感本身岂不正是人的伟大的一个证明?”我们普遍对生活意义之缺失感到困惑和不安,这个事实恰好证明了在我们的本性深处有一种寻求意义的内在冲动。既然一切可能的外部生活都不能令我们满足,那就必定是由于我们的生活具有从直接环境所无法达到的深度。因此,现代人的不安超出了以往时代,反倒表明了现代人对精神生活有着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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