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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胭红如血(6)

“你醒过来了?吃过饭没有?忘记给你说了,我在锅里给你留了粥……”姑娘落落大方,抿着嘴唇微微一笑,她的唇上有淡淡的红晕,说不尽的美丽。

“谢谢姑娘救命之恩!”晁信义双手抱拳,深深施了一礼。

姑娘只是微笑:“不是我救了你,是你自己救了自己,你若不走到我家门口,我怎么能救你呢?”

晁信义一怔:“还是姑娘救了我呀!请问姑娘芳名?”

姑娘抿住笑:“我叫花红蓝。你先回床上,你的伤还没好,适当走动一下可以,我给你重新上点药!”

“我叫晁信义,晁是姓晁的晁,信义就是……信用和义气那两个字!”晁信义忙自我介绍,他本是口齿伶俐之人,现在却有些慌乱。花红蓝还是嫣然一笑。晁信义回到房间,坐在竹床边,心中起伏。他对花红蓝这三个字太熟悉不过了,因为做胭脂的原料之中,最主要的是红蓝花,而这个姑娘居然叫花红蓝,岂非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正胡思乱想时,花红蓝端来一个木盆,木盆里有半盆水,血一样红,放在晁信义的床边说:“你把伤脚泡在水中!”

晁信义把左脚泡在木盆之中,感觉水入骨,有些灼热。花红蓝拿了个竹凳子,坐在他的对面,说:“你是被火焰蛇咬伤的吧?”

“火焰蛇?”晁信义并不清楚是否有这种蛇。“就是浑身如火焰一般红,几寸长,小指般粗细!”花红蓝淡淡地道。“是。”晁信义奇怪地道,“你怎么知道呢?”

“你口袋里装着火焰果,肯定是在摘火焰果的时候被蛇咬伤的!”花红蓝轻描淡写地道,“我爷爷说过这蛇毒,因为你服用和敷了药,才能坚持那么久,不过时间有些长,蛇毒已经入骨。”

“啊……”晁信义吃了一惊。

花红蓝微微一笑:“不过你放心,三个月内,你的蛇毒可以清除,我今天就是去给你找解药去了。”

晁信义忙问:“你去哪里找解药?”

花红蓝道:“毒蛇出没之地,七步之内必有解药。”“难道这药与火焰果树有关?”晁信义看着木盆之中的水,惊讶地问道。“这就是火焰树的根,捣碎之后倒入水中,水才会变红,能拔蛇毒!”晁信义想到她居然到悬崖上去拔火焰树的根,心中感激不尽:“谢谢姑娘,即使粉身碎骨,也不能回报!”“爷爷说,医者仁心,救死扶伤,不求回报。”花红蓝微笑。“你爷爷是个郎中?”晁信义问道。

花红蓝点了点头。“爷爷出外给人诊病去了吗?”晁信义迟疑了一下,问道。花红蓝摇了摇头:“走了!”

“走了?”晁信义看她眼神微微黯淡了一下,明白她说的走了的意思,忙解释道,“不好意思,我……”

花红蓝缓缓地站起来道:“生老病亡,岂非正常?我给你端粥来,你一定饿了。”她转身出门,长发和麻布裙子飘飘欲飞,晁信义的心也跟着一起飞了。

晁信义把自己的家世告诉了花红蓝,花红蓝也把自己的家世告诉了晁信义。

花家祖先是皇宫御医,最擅长的不是治病,而是美颜之术。不料出现意外,导致皇贵妃毁容。先祖自知在劫难逃,一面欺骗皇帝,说这是美容的正常情况,把体内的毒排出来,三个月内必然自消,一面悄悄安排家人分散逃走。花家这一支逃到四川万州,以花为姓,至今已有四百余年。逃到其他地方的各支,因为彼此没有联络,花家并不清楚。逃到四川的这一支,人丁并不太旺,几代都是单传。花家以医为生,美颜术只是作为家传手艺代代相传,却又轻易不展露。

到了花红蓝父亲这一代,仍然只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按照花家祖训,花氏医术和美颜术,只传花红蓝的哥哥。不料,父亲带着哥哥采药的时候,遇到山体滑坡,父子俩被滑下的半边山埋了。母亲从此一病不起,半年后也离开了人世。

花红蓝从此和年迈的爷爷相依为命。为了不使花家祖传的医术和美颜术失传,爷爷改变了传男不传女的祖训,开始将医术和美颜术传给孙女。不久,爷孙俩从万州迁到了大宁谷,一来,爷爷喜欢这里的清幽;二来,花红蓝需要认识各种药材,离自然近些更好。

花红蓝听晁信义说起他家是开胭脂铺的,嫣然一笑:“做胭脂嘛!我也会呀!”

“你不是会,你是做得非常好。你怎么做得那么好呢?”晁信义赞不绝口。花红蓝只是微笑,说:“我的祖先就会做胭脂呀,这是家传!”

晁信义感慨道:“如果你家在京城开家胭脂坊,京西胭脂铺这块金匾就应该是你家的了!”

花红蓝微微一笑:“你家既然开着胭脂铺,肯定是祖传的手艺了。你的家族从什么时候开始做胭脂的呢?”

晁信义眉飞色舞道:“这要从我家的晁姓说起。东周第十二代君王姬贵,也就是周景王,太子早死,周景王喜欢他的小儿子朝,想立朝为太子,但还没有策立,景王就病死了。在王位争夺之中,朝失败,带着周朝的典籍逃到了楚国。朝的子孙后代就以朝为姓,称为朝氏。晁是朝的古字,因此又写成晁,这就是晁姓的来历……”

花红蓝笑道:“我是问你晁家怎么做起胭脂水粉来的呢?”

晁信义继续道:“朝不是带走了周朝的典籍逃到了楚国吗?这些典籍之中,有一本从商纣王宫中得到的古书,这本古书是纣王的宠妃妲己留下的。妲己为了讨纣王的欢心,用秘制的花汁脂打扮自己,这就是最初的胭脂,胭脂的来源地在燕,也称燕脂……朝有两个后人,就以此为生,世代相传,胭脂水粉也不断改进,到了乾隆皇帝的时候,晁家的胭脂达到了最辉煌的时代。”

花红蓝听了,嫣然一笑。晁信义望着她的如花容颜,怦然心动。

一个月以后。夜,圆月高挂,月光轻柔,虫子在草丛之中低吟。

小溪之中,一块大青石上,晁信义和花红蓝并肩坐在石头边,两个人的鞋放在大青石上,脚放在水中。溪水在两个人的脚上轻轻流淌。

花红蓝低垂着头,出神地望着水面,嘴角是淡淡的微笑。晁信义眼睛也望着水面,眼角却悄悄地看着花红蓝的脸,她的脸仿如美丽的梦一般。

晁信义悄悄挪动了一下身体,和她距离更近了,然后说:“红蓝……”“嗯!”花红蓝柔柔地应了一声。

晁信义说:“我觉得你不应该当女郎中,而应该当一个胭脂水粉制作师。”“哦!”花红蓝依然淡淡地应了一声。

“你当女郎中,救的人不多,如果你做一个胭脂水粉制作师,你能让天下的女人变得更加美丽。”晁信义说。

花红蓝的玉足在水中动了动,两手按在胸前,侧过头看了一眼晁信义,眼中柔情如水,低声道:“我喜欢做胭脂水粉。”

“跟我走!”晁信义一激动,情不自禁就伸出手握住了她的手,并往怀里一拉,花红蓝的身体就软软地倒在了他的怀中。

他在她耳朵边动情地说:“我娶你!”花红蓝的身躯仿佛融化了,两个人倒在大青石上……又是一个月以后,黄昏,夕阳已经落山,天地之间还有一丝余晖。晁信义在小溪边练拳脚,闪展腾跃,虎虎生风。

花红蓝坐在大青石上看。

晁信义练了一套,跳上大青石,蹲在花红蓝身边,问:“红蓝,我应该没有事情了吧?我出来这么久了,也应该回家了。”

花红蓝点了点头。

晁信义把她轻轻揽入怀中,吻着她的额头:“我想一天就飞回京城,带你见我的父母。你这么美丽善良,又会做胭脂水粉,我们全家都会喜欢你的!”

“如果你爹妈不喜欢我呢?”花红蓝羞涩地问。

“如果我爹妈不喜欢你,我就和你回到这里,我们永不分离,生死都在一起!如果我负了你,不得好死!”晁信义左手搂着花红蓝,右手指着天发誓说。

花红蓝柔柔一笑,仰起头说:“信义,我欺骗过你……”“什么?”晁信义一怔。

“你中的蛇毒并没有那么严重,早就好了,但我却欺骗你,说蛇毒入骨,要三个月才能愈合!”花红蓝无限娇羞,“因为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就喜欢上了你,我舍不得让你走。”

“你敢欺骗我,我要你付出代价。”晁信义大笑着把她搂得更紧,疯狂地吻她。

两个人在大青石上疯狂、缠绵,很久,才相拥在一起。

他说:“其实我早就知道,只是,我更不想走,因为我也爱你!”花红蓝把头埋在他的怀里:“我明天就跟你走!”

晁信义带着花红蓝,先到万州,乘船顺水而下。船上,大家都在谈洋兵打进京城火烧圆明园的事,也在说老佛爷和皇上逃出京城,还传旨说什么西巡。晁信义大吃一惊。他离开京城的时候,已经有传闻闹洋兵的事情,但没有人想到洋兵居然能打进京城。家里的父母、叔叔婶婶、兄弟姐妹们怎么样了?

京西胭脂铺有没有遭受损失?晁信义心神不宁,归心似箭。花红蓝看出他有心事,悄声问他:“你在想什么?”

晁信义微微叹息一声说:“洋兵打进京城,不知道家里是个什么情况了,心里不踏实!”

花红蓝安慰他:“吉人自有天相!京西胭脂铺是本分的生意人,别担心太多!”

晁信义点了点头,但心中始终无法彻底平静。船到宜昌,两个人下船,上码头。晁信义忽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焦急地大喊:“信义兄弟,信义兄弟,我是常风,我在这里……”

晁信义循声望去,只见一个高大的人在码头上向他挥手。常风三十来岁,虎背熊腰,浓眉大眼,凛然一躯。他是河北沧州人,有一身好武功,擅长使一把泼风刀,在京城龙门镖局走镖。京西胭脂铺进原料,或者给供货商结款,一般都是请常风护送。常风和晁信义投缘,说话投机,情同兄弟一般。

晁信义有些意外:“大哥,你怎么在这里?”晁信义到宜昌进原料,并没有告诉常风,原因就是晁子霖要绝对保密。

两个人挤到常风面前,常风一把拽住晁信义的手,拽得晁信义胳膊生疼。“兄弟……”常风眼圈之中布满了血丝,脸色发黄,头发被汗水濡湿,结成一绺一绺的,一身风尘,说话的时候声音有些嘶哑。他看到晁信义身后还跟着个娇小的女人,本来想说的话就止住了。“这是我妻子花红蓝,这是我大哥常风。”晁信义忙给两个人介绍了一下。花红蓝落落大方地喊了一声:“常大哥……”“常大哥怎么到宜昌了,是走镖吗?”晁信义有些好奇。“一言难尽,你跟我来,先找个地方吃点东西,一边吃一边说。”常风紧紧地拽着晁信义。

晁信义心中一沉:难道家中出了什么事情,常风大哥是特意来找我的吗?他没有问,他清楚常风的脾气,能说的不用自己问,不能说的即使问他也不会讲。

三人进了码头一家小餐馆,要了几碟小菜,几碗面条,一壶酒。常风招呼两个人吃了面条,喝了点酒,才开口说:“信义兄弟,你是一条顶天立地的汉子,有件事情你必须担当起来!”

晁信义微微一笑,说:“究竟什么事情,大哥只管说。”

常风直盯着他的脸说:“你必须有点心理准备,这个事情有些大,但是我希望你听了之后不要慌。”

晁信义心中忐忑不安,嘴里却道:“就是天塌下来,我也顶得住。”常风点了点头说:“对,天塌下来,你也得顶住。”

晁信义猜想是父亲出了意外或者身亡,再严重一点就是母亲也一同遭遇意外……常风脸色铁青,眼神之中满是痛苦,声音哽咽着:“兄弟,天真的塌下来了……”

常风把京西胭脂铺遭受到的灭顶之灾说了一遍,那个时候,常风并不在京城,而是在沧州家中。死里逃生的晁灵珊辗转十几天,才拖着半条命,勉强捱到常家,把噩耗告诉了常风,立即病倒了。

第二天,常风把晁灵珊交给弟弟,自己赶往京城。几天后,到了昌延里,一打听,晁家遭了大难,晁家和替晁家打工的八十多口,全部死于洋兵的枪口之下。劫难发生几天后,邻里才有几个人出面,凑了些钱埋了尸体。

常风到晁家坟前祭拜一番,又立即赶往宜昌城找晁信义。晁信义在宜昌,是晁灵珊说的。常风找到顺风客栈,掌柜的说,晁信义每年都会到这里进货,进了货之后放在这里,又会出门,一般十天左右就会回来。可这次特别,他出去已经一个多月,还没有回来。

常风问掌柜的:“知道信义去了什么地方吗?”

掌柜的摆头:“他只说去会个朋友,却没说是什么样的朋友,住在哪里。”无可奈何,常风只得在顺风客栈住着等,白天没有特别的事,就跑到码头上,希望能早点看到晁信义。

晁信义听到家中的噩耗,多问了一句:“你是说,我们晁家就只剩下我姑姑和我两个人了吗?”

常风默默地点了点头。晁信义坐在板凳上,两眼直直地盯着餐馆的墙壁,一言不发,一动不动。花红蓝眼中的泪水簌簌滚落,她强忍住心中的悲痛,没有哭出声来。常风一颗心也是七上八下。一个家族的灭顶之灾,换谁都无法承受。常风坐在晁信义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伤感地道:“兄弟,你哭出来吧!

哭出来心里会好受一些。”

晁信义忽然站起来,如一杆标枪般挺直,如山一般稳重,他吼了一声:“我不哭!我是晁家的男人,家破了,我要一块砖头一块砖头重新建起来。”

常风怕晁信义听了噩耗之后失常,而现在,他没有失常,常风反倒担心起来:“兄弟……你不要紧吧?你没有事吧?”

晁信义字字如铁:“没事!回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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