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天,我发现,我老了,我需要的不是爱,而是陪伴。即使那是错觉的快乐。
——迟欢札记
这里也下雪,不过是白雪皑皑,雪虐风饕,与小许的飘雪不同,满地的银色透露着一股冰封的气息。
室内,灯火轻透。
屏息,再屏息,直到再也忍不住。
冬天医院的暖气开得猛烈,却抑制不住迟宁心里一阵阵的揪心和凉意。
“你疯了……”
很深的叹了口气,呢喃的迸出几个字,然后终于她开始一瞬间变了脸色,绷着脸,噼里啪啦的说:
“近八年了……这八年……小欢,什么时候才是尽头,你告诉我!你真的要这么折磨我吗?小欢,你说说看,不是去伊拉克就是去苏丹,所有危险的地方,你都想逛遍了是不是,你应该清楚,国际记者站能护得了你的命,护不了我女儿受伤的几率。”
“你要记住,你是财经记者,你不是战地记者!”
当被取出第十片弹片的时候,迟宁再一次对着医院里神色平常的迟欢,厉声凄洌的责备道。
“那是我喜欢的工作。”
浅浅的叹气,迟欢躺在病床上覆上迟宁冰凉冰凉的手,瞳孔温和的凝视着她。
的确,自从新疆回来以后,她是爱上了那样的工作,就像战地记者之间流传的那句话:“如果你没法阻止战争,那你就把战争的真相告诉世界”。
同样的,如果你没办法理解那样满目疮痍的恐怖袭击或者那些发达国家发动侵略的战争,没办法阻止,没办法杀人处置罪犯甚至改变一个国家的抉择,你唯一能做的是把真相告诉所有的人,让活在同一个世界上的人做判断,就像每一个媒体工作者那样坚信:很多时候,舆论是可以救人的,是可以伸张正义,并且保护一个群体的。
可迟欢的安慰对她的母亲没起任何作用,迟宁忍不住气了,这八年一天比一天更清楚自己的女儿的性子,那副温柔的笑容,百般的安宁却掩不住她执拗的性情,笑容再温和不过是假象,她要做的,她这个做母亲的挡也挡不住,可挡不住还是得努力试一次又一次。
“喜欢的工作,说得真好……”低低的发笑,迟宁慢慢的坐在床沿,轻啜一口水,然后深沉的敛下眉眼,“小欢,你在等他是不是?拒绝施哲,拒绝任何人,为了喜欢的工作,连新华社都对你发出了邀请。那么那么拼命,为的是喜欢的工作,还是为了说服自己,说服你自己再等等他?”
再等等他……
手颤了颤,微微一僵,热气扑在脸上通红滚烫,可是背部的隐隐刺痛和刹那闻言的怔忡让迟欢心口略略一窒,呼吸有些急促。
“我没有。”半晌,淡淡冷淡的轻扯了嘴角,她默然的垂下眼帘,双手很平静很平静的放在一旁,连指尖都一动不动。“没有。”不自觉,重复强调了两次。
迟宁很涩的一笑,摸摸自己脸上被矜贵的化妆品涂抹的脸,手腹间还能感觉点已然干燥改不掉的粗糙的脸,那是岁月变不了的痕迹。
转过迟欢的脸,很温热小心的摩挲,那是她的女儿,已然也在缓缓老去的生命。
“小欢,你不年轻了,以前我对你说,你不年轻只是提醒,如今我说不年轻是真的。像我这把的年纪,外甥估计也好多岁了吧……”眼眸透露出几许期许,迟宁给迟欢掖了掖被褥,小心的避开她的伤口,失神的呢喃道,“小欢,人老了就觉得天伦之乐才是最快乐的,其他的,再轰轰烈烈都不过是明天的回忆,有时候拿出来看看是好的,要靠这样东西过一生是残忍的,不只对你残忍,对我,对旁人也是种残忍。”
残忍。
冷热交加的空气窜流着,迟欢怔怔的咀嚼这个词。深吸一口气,她想,的确是残忍,对眼前这个仿佛天塌下来都可以前卫自主的母亲也是一种残忍。何尝不是,迟欢撇开了眼,不再看迟宁,却怔怔的凝视着自己手指,掰着手指,很专心的数着数字,数着她不曾在意或许也是长久以来努力忽视了的年龄。
“去年,我助理的媳妇生了个儿子,白白胖胖的,已经会叫奶奶了,上个月,我去参加以前老朋友女儿的喜酒,真好,虽然都是夫妻俩工薪家庭,但至少什么都可以一起打拼,没有什么比一个家重要,我真的羡慕……小欢,我以前觉得这一切都俗气,我的女儿我一定不会着急把她嫁出去,可是现在,你看,你母亲我也没那么前卫,我也想俗气一把……”
半眯着眼,迟宁眼角布着皱纹,眼影是大地色的成熟内敛,嘴角上扬,仿佛在心里勾画着美好的画面。
迟欢听着,舌苔上有些许的滋味辩不出来,她的确没有给过自己母亲那样的画面,那样的场景。
“……”嚅嗫着干涩的唇瓣,迟欢嘴角自嘲的笑笑,想着前几个月就算在伊拉克被美国士兵指着枪也不若现在战栗哆嗦。言语原来真的可以刺进一个人最脆弱的防备,最难以复原的伤痕。
其实,她也真的没有刻意去等他,有时候回忆不过是一种习惯。
说不清还爱他,还是不爱,只是比谁都专心的对待工作,然而韶华已过,蹉跎那么久,她错愕的发现,她也要四十了,还差个三年,可到底也不远了。
旁人的四十是怎么样子的,定是不像她一样,有时候靠着回忆的养分过活的。
她一直以为,她迟欢是现实的,可没想到,其实她还是不自觉为了他而理想的,想着想着,下意识的咬着唇,她忽然有些恨,好像是恨他为什么还不来,又好像在恨自己,为什么走到这般的年龄,还踌躇不前。
再等一等,她没有告诉自己这句话,可做起来的事情何尝不是如此。
等一下就好,可如果这一下等不下去了怎么办。如果下一秒他真的来,她却不等了该怎么办,但事实上她也是人,她没那么坚强。
一个人勇敢的程度从来是和年纪成正比的,年纪越大,你的勇气就会越少,顾虑也就也多,心脏也就越来越懦弱,甚至可以因为一点点的温暖而觉得的确是需要休息了,找一个人,在身旁休息,然后度过一生也不是不可以的。
答应嫁给艾伦的时候是在临近新年,十二月三十一号,新年的一月一号前一天。
晴天,雪慢慢融化,绿色的枝叶与白色的雪层层在那儿交替,然后一点点的露出绿叶,房屋等等。
迟欢还记得第一次见艾伦的时候。
他也不年轻,比她大了一岁,他握着自己的手,很绅士的笑了笑,头发迎着耀眼阳光的褐色偏向于深栗色,温雅俊朗的样子,笑着很爽朗,他对自己介绍说:“Alan,但你可以叫我‘艾伦’,入乡随俗。这样念就算我中文名字了。”
前者是英文的扬声,后者是中文的铿锵沉落,他眯着眼眸笑起来眉眼弯而温润。
她答应的,是一份错觉的温暖,是恍惚蹉跎那么多年,合理的归宿。
还有,似曾相识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