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我们当年太过年轻,才把永远挂在嘴边,等人世沧桑才明白,真正的永恒就是永远不说永远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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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的,你喜欢送你吧。”
……
午夜,他替她悄悄戴上的戒指,那般她不知的小心翼翼。
现在,清晨,梦境远去,她拔下戒指的样子毫不犹豫,狠狠的拔下,蹭得她无名指的皮都有些泛着丝丝的红痕。
连瑾倒也不客气,喜滋滋的就收下了。
既然不贵,做工又那么真,她也看得出迟欢平日里不太爱戴首饰,多半是一时兴起,于是连说谢谢,揽着迟欢直说:“迟欢最好了!”
她不知,她收下的是一个男人送给女人的絮语爱言,只是那一个首饰泄露了那个男人隐晦的感情。
“对了,顾方西的采访稿你写完了没?主编今天在催呢!”
连瑾在迟欢旁边坐下,不经意的问起,看着屏幕,敲打着键盘,那枚戒指戴在她的手上也一样熠熠生辉,可到底失了一份意境。
“……还没。”
迟欢怔了怔,呆滞一秒,手不由自主的攥紧,微微生出了几丝疼意。想起那张清晨冷不防撞进自己的眼里的俊颜,眉星朗目,俊美阴柔,长长的睫毛遮住眼底的阴影,略微掩盖了侵略气息,渗出几丝纯粹宁静。
她那一刻不是喜极而泣,而是害怕,这张熟悉又陌生的脸,就在四年以后出现在自己的枕边,喷着灼热真实的呼吸,揽着自己的腰那么紧,紧得像以前一样让她以为一辈子都不会被他放弃。
可是不是的,他们终究跟以前不一样了。
他当年离弃了她,她也在这之后终于也离开了。
已经是两个陌生人,他该是在他的顶端睥睨万千,毫不留情的往前掠夺。她该是一个抱着过往回忆寻找新开始,简简单单努力过活的女人。
就是那一场见面,他驻了足,他们之间忽然就想剪不断理还乱。
明明他就在自己的眼前,像四年前很多的日夜一样,她却认不出了,她更不知道,这个四年后再见到的这个男人到底是谁?
他现今的这一番情意,她这个结过婚,怀过孕的弃妇着实承受不起。
“顾方西啊……不就是个顺着女人裙子往上爬的妖孽吗?!《Vogue》、《Harper’s Bazaar》那些时尚界的权威媒体还一个劲的称赞他为中国时尚界的凯撒大帝,化腐朽为神奇的首席设计师,他今天的成就不就是靠女人得来的嘛?”
连瑾蹙着眉,满脸不屑一顾的表情,愤恨的敲打着键盘。她从来不是外貌协会的成员,父亲曾经为了平步青云而抛妻弃女,因此每回提起这些都要不悦一阵子。
“哟,连瑾你可别气,就这样倾国倾城的男人,只要他愿意,我也愿意被他利用!”
隔壁办公桌的娇声响起,似乎是连瑾的声音太响了,提起“顾方西”这个名字,多半都是女人反映最强烈,此话一出,引得多人轻笑附和。
“那也得看看人顾总愿意不愿意啊!你们以后可别随便在社里讨论他了,我们主编跟他也是关系匪浅的!”
“……”
迟欢笑笑,不置可否,她插不上话,不自觉的捧起桌旁的杯子,忘了是凉水,猛的一喝,凉得刺骨,惹得胃疼。
四年,在她傻傻等他的这些年,他在多少女人身旁肆意周旋,他利用过多少女人披荆斩棘的往上爬?
她一个人眼泪染湿的枕边,不断安慰自己,她的丈夫有一天会回来的。
那时,在她自欺欺人欺骗自己继续相信他的时候,他又在哪一张床上,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辗转在她人的枕边?
是不是,那些曾经说给她听的耳语情言,也曾经被他拿来当做获得别人芳心的筹码?
脸上的笑容不曾有一丝松懈,她永远是静静听别人说话的聆听者,特别是现在。
迟欢很礼貌的看眼前的她们对着话,看她们聊着天,客气疏离的笑笑,耳鸣作响,只有那双越来越湿汗的手渐渐僵硬,喉咙里不断翻疼的酸液不断被她咽下,再咽下。
在维也纳大学的时候,老师给她的评语只有一句话:落落大方,礼貌识大体。
是的,她似乎从来都不曾在外人面前失去分寸,只有在她的丈夫面前,那般肆无忌惮,她还记得,那天,维也纳的多瑙河,那么璀璨迷离,凉凉的夏天,气温正好。
朦胧的夜色,醉人的低吟,她看着他在干净洁白的画板上细细描绘着绚烂的画面。
街头卖艺的吉他手,浅淡醇醇如红酒般沙哑的低吟浅唱,街边一对对走过的浅笑烂漫的人影,那么满足惬意,她靠在他的肩上,低低的跟着旋律浅唱。
那个喷水池,晶莹剔透承载着无数游人的愿望。
听着唰唰的水声,看着他蒙蒙焦距不明的双眼,却在手中描绘出最美的画卷,他纤长干净的手,温柔的俊颜,清素美丽的色彩,她倏地萌生了心思。
从衣袋里拿出一枚钱币,反复看了看,凑近他的耳边低问:“方西,你说如果我现在许愿,上天会满足我的愿望吗?”
他薄唇柔柔的勾起,摩挲她放在自己膝盖上的手,温暖如醇厚动听的音乐呢喃道:“会的。”
他从来都骗她,只要是她喜欢的,她愿意听的,他总愿意当那个温柔的欺骗者。
她的笑靥在维也纳缤纷的夜晚绽亮,异国的男女,年轻鲜活,她在他耳边忽然朗声肆意大喊:
“顾方西会娶迟欢!这一辈子只会爱迟欢一个——”
周围忽然引得许多路人停驻,皆噙着笑注视这一对年轻人。
维也纳的街道,那么肆意欢快,烂漫简单。
“方西,你说神答应了没?”
她跳起,站着身,拿开他前面的画板,牵着他的手,低笑着问道。
“神说,调皮蛋,给你了,不就是个男人嘛!”
“我就要这个男人!”
低低抿笑,他站起,温润俊雅的唇不偏不倚的俯身印在她的额头,粗粗薄薄的指腹揉抚她有些婴儿肥的脸颊,贪恋这一方的嫩薄暖腻,微敛了笑意,凑近她的耳畔,朗声道:
“顾方西娶迟欢为妻,这一辈子只会爱迟欢一个!期限是,永远。”
她咬着唇,眼角湿润,埋进他的胸膛间,听着周围震耳欲聋的欢呼和呼哨声,好半会儿都不敢从他的胸前抬起脸。
“怎么,知道害羞了,早干嘛去了?”
话落,腰暗暗被一拧,他暗疼苦笑,接着住嘴,静静摩挲她柔软的发丝,薄唇漾起一抹淡淡的弧度,圈住的是以为一辈子都不会放弃的全部。
永远。
是不是我们当年太过年轻,才把永远挂在嘴边,等人世沧桑才明白,真正的永恒就是永远不说永远。
……
她猛的一颤从失神中醒来,脚下的凉水四溅一地,被子碎成了片。
“迟欢,你进来。”
她恍恍惚惚的发现所有人都噤了声,耳边响起声音的那一刻,她的手滑了,尖锐破裂声突起,她赶紧低下头,收拾了干净,根本没注意手上不小心被瓷片划过的痕迹,整理了下衣服就跟着主编进了办公室。
“迟欢,你记得面试的时候,我说了什么吗?”
那个精明干练的女人面对着她,一身Chole的套装,相貌姣好,眼神锐利分明,此刻有丝浅浅不着痕迹的游移。
她不语,保持礼貌的淡笑,平静的应对。她不算太聪明,但懂得以静制动,对待上司,当她发问的时候,如果你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不懂她的意图,那么就大方的等她发话。
“迟欢,迟欢……真是个好名字。”
那个女人若有似无的叹息,失落冥神的眼眸隐约透露出几许惆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