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严重心理问题
诊断为严重心理问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引起“严重心理问题”的原因,是较为强烈的、对个体威胁较大的现实刺激。不同原因引起的心理障碍,求助者分别体验着不同的痛苦情绪(如悔恨、冤屈、失落、恼怒、悲哀等)。
2.从产生痛苦情绪开始,痛苦情绪间断或不间断地持续时间在两个月以上,半年以下;遭受的刺激强度越大,反应越强烈。多数情况下,会短暂地失去理性控制;在后来的持续时间里,痛苦可逐渐减弱,但是,单纯地依靠“自然发展”或“非专业性地干预”却难以解脱,对生活、工作和社会交往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3.痛苦情绪不但能被最初的刺激引起,而且与最初刺激相类似,相关联的刺激也可以引起此类痛苦,即反应对象被泛化。
“严重心理问题”有时候伴有某一方面的人格缺陷。
(三)神经症性心理问题
此种心理不健康的状态,已经接近神经衰弱或神经症,或者它本身就是神经衰弱或神经症的早期。有时候也把有严重心理问题但没有严重人格缺陷者列入这一类。
二、神经症
在正常心理活动中有健康心理和不健康心理之分,上述讨论的心理问题都是在正常范围之内的,那么,什么是不正常心理呢?心理学上的不正常心理即“异常心理”,是指有典型精神障碍的心理活动。异常心理从严重程度上来划分,可以分为神经症及重性精神病。
神经症与不健康心理状态的划分关键在于深入了解病人的心理,弄清楚心理冲突的性质,从现象或事实的角度来说,心理冲突有常形和变形之分。心理冲突的常形一般有两个特点:一是它与现实处境直接相联系,涉及大家公认的重要生活事件,例如高考落榜、失恋;二是它有明显的道德性质,不论你持什么道德观点,你总可以将冲突的一方视为道德的,另外一方视为不道德的。例如,英语四级考试一直无法通过,想在考试中作弊又不敢作弊,十分苦恼。心理冲突的变形也有相应的两个特点:一是它与现实处境没有什么联系,或者它涉及的是生活中的鸡毛蒜皮的事情,一般人认为简直不值得为它操心,或者使不懂得精神病学的人感到难以理解,很容易解决的问题为什么病人就是解决不了。例如,某病人每天上床睡觉前都处于是否要吃药的痛苦冲突之中,吃药了怕肝变硬或者上瘾,不吃药又怕睡不着。这在一般人看起来是不成问题的,想吃就吃,不想吃就不吃,实在决定不了,就去问医生。二是它不带有明显的道德色彩,如上例,我们不能说吃药或者不吃药何者道德、何者不道德。心理冲突的变形就是神经症性的。
三、精神疾病的内涵
从精神障碍的严重程度来看,重性精神病是最严重的一类精神疾病,一般所说的精神分裂症就属于此类。精神医学上关于神经症和重性精神病从三方面症状表现的轻重加以衡量:症状自知力,对客观现实歪曲的程度,社会功能受损害的程度。同时,针对严重精神病也给予了明确的描述:幻觉、妄想、显著的兴奋和活动过多,并非由于抑郁或焦虑引起的严重而持久的社会性退缩,显著的精神运动性迟滞,紧张症性行为。
第三节心理咨询简介
在上面章节中,我们从症状学角度详细探讨了心理问题的不同分类。针对出现的心理问题,当当事人求助于心理咨询师时,咨询师必然会通过一系列的规范措施来帮助当事人。这也就是下面要探讨的心理咨询技术。
心理咨询是心理咨询师协助求助者解决心理问题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咨询师针对求助者的具体问题,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影响因素,制定最适合求助者的咨询方案和咨询目标,并在实施咨询的过程中合理调整咨询方案。
一、咨询的对象、任务
(一)心理咨询的对象
心理咨询的对象可以分为三大类:1.精神正常,但遇到了与心理有关的现实问题并请求帮助的人群;2.精神正常,但心理健康出现问题并请求帮助的人群;3.特殊对象,即临床治愈的精神病患者。
精神正常的人群在现实中会面对许多问题,如婚姻家庭问题、择业求学问题、社会适应问题等,他们面对这些自我发展问题时,需要做出理想的选择,以便顺利地度过人生的各个阶段。在这个时候,心理咨询师可以从心理学角度,向他们提供心理学帮助,这类咨询,叫发展性咨询。
精神正常的人群中有部分人长期处于困惑、内心冲突之中,或者遭受到比较严重的心理创伤而失去心理平衡,心理健康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尽管他们的精神仍然时正常的,但心理水平却下降许多,出现了严重程度不同的心理问题,甚至达到“可疑神经症”的状态,这时候心理咨询师所提供的帮助,叫心理健康咨询。
心理咨询的第三类对象为临床治愈的精神病人。当精神病人经过临床治愈后,心理活动基本恢复了正常,他们已经基本转为心理正常的人,这时,我们不能再认定他们为精神病人,所以,这个时候的心理咨询具备介入和干预的条件。心理咨询可以帮助他们康复社会功能,防止疾病复发。但是,对于临床治愈之后的精神病人进行心理咨询和治疗时,必须严格限制在一定条件之内,有时必须与精神科医生协同工作。
(二)心理咨询的任务
心理咨询的任务,从总体上来说,是帮助正常人在生活中化解各类心理问题,克服种种心理障碍,矫治不良行为,理顺人格结构,纠正不合理的认知模式和非逻辑思维,学会调整人际关系,深化自我认知,端正处事态度,构建健康的生活方式,强化适应能力,等等。心理咨询完成上述任务,皆为达到一个目的,即提高个人心理素质,使人健康、愉快、有意义地生活下去。其具体内涵有如下几点:
1.认识自己的内外世界
人人都是生存在身外的客观世界中,但却有各自的内部世界。这两个世界,被人的认知与实践活动连接在一起,所以,两者总是处在既一致又矛盾的状态中。
我们的内部世界,基本是由以往积累的经验构成;而我们的外部世界,却是由活生生的、不断变化的现实构成。我们的内部世界,可以按我们的意志来编排;而我们的外部世界,却是不随我们的意志而改变的。这两类世界之间的差异,其本身就是矛盾的。当我们对这种矛盾缺乏明确认识,采取了错误的应对方式的时候,都会在我们心灵深处产生困惑不解、烦躁不安,甚至使我们对自己的生存价值产生怀疑,对自己固有的信仰发生动摇。这些,就是我们产生各类心理问题的前提。
心理咨询的第一任务就是要帮助求助者认清自己的内外世界,特别是对内部世界的认识和评估。尤其对那些极缺少自知之明的求助者来说,心理咨询师应该帮助他们认识到自己尚未解决的内部冲突,一旦理顺了自己内心的情结,软弱的内心世界会变得坚强起来,生活会变得更惬意、更充实、更美满。
2.纠正不合理的欲望和错误观念
求助者经常确信自己的动机和需要是正确的、合理的,认为自己十分清楚需要什么,但实际并非如此。他们的心理问题往往是由这种盲目自信造成的。
心理咨询的任务之一就是协助求助者纠正自己的错误思维和观念,与其说是理论的推导,不如说是心理咨询师多年临床经验的总结。对于某些求助者来说,帮助他们总结自己的经验教训,学会评估自己的思维、观念是否合理,不仅能够解决他们当前的心理问题,而且能够使他们看清未来的方向,从而为他们加速自我成长,由“自为的生活”发展到“自觉的生活”奠定可靠的基础。
3.学会面对现实和应对现实
生活必须永远面对现实,这是生活的真谛。任何人都有三个时态:过去、现在和未来。过去的永远是历史,历史绝对不会倒退或再来。未来的仅仅是希望,希望可以给我们激励,但不能替我们解决任何现实问题。心理咨询应当帮助求助者学会面对现实,帮他们提高应对现实问题的能力。有的人由于遭遇到了失败或者严重挫折,很可能走上逃避现实的道路。他们可能沉溺于过去的痛苦回忆,或者固执地坠入未来的想象。他们在回忆和想象中生存,久而久之,对想象和回忆形成依赖。为此,心理咨询师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帮助求助者回到现实中来。
有勇气面对现实,只是学会生存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以什么方式、方法正确地应对现实。人对现实事件的反应,大致有三类:(1)感性反应;(2)理性反应;(3)悟性反应。
感性反应是对外部事物的情绪化应对,应当说是一种儿童式的应对方式。比如一对情侣上街购物,女孩子因为男孩子没有满足她的要求,而在大众场合之下大哭大闹,这样的反应方式就是感性反应。如果一个成人,每逢遇到事情,不管事情的性质和大小,也不管时间和场合,一律采取情感式的反应,我们只能认定他有心理问题。
理性反应是用概念和事物之间的客观逻辑去对外部事物做出反应,这是一个人心理发展成熟的表现。同时,这种应对方式,在心理健康的人群中表现得最为广泛,它能使人最准确地判断形势,最完善地形成决策,最有效地应对事件。
悟性反应是另一类超现实的反应方式。面对无常理可循的事件,面对超出个人能力的事件,面对烦乱无序、短期无法明朗化以及个人无法承受的事件,人们往往以一种超脱的态度,站在更高的位置上,用哲理把事物看穿,将外界事物(如与自己名利相关的东西),从自身剥离出去,把它置于可有可无的地位,以此摆脱种种不必要的烦恼。
三种反应方式,各有各的用途。在现实的人生中,没有七情六欲,生活质量必然低下;没有理性,会变成无头苍蝇;没有悟性,必然婆婆妈妈,最后连自己都会讨厌自己。所以,三者必备,但各有轻重。可以这样说,人的一生应该屁股坐在理性上,左手握住些感性,右手握住些悟性,如此这般,才可以获得平稳快乐。
4.使求助者学会理解他人
任何个体都有发自人性的依附本能。彼此理解是满足此类本能的必要条件。但是现实世界里的名、利冲突以及其他的冲突,打破了人性内在的平衡,使依附本能被湟没在这些冲突之中。这种状况使人的心理产生扭曲,体验到孤独、嫉妒、怨恨,甚至产生严重的心理问题。心理咨询师如果协助求助者唤起自己的依附本能,他们就能自觉地理解他人以及理解群体对自己的重要性。一个人一旦把自己溶解于群体之中,一旦理解到自己与他人的这层关系,那么,这种理解就可以成为缓解甚至平复人际道德冲突、恢复人性平静的关键。
5.使求助者增强自知之明
常言道“人贵有自知之明”。“贵”的意思是说,虽然人能“自知”,但达到“明”的地步,并不容易。之所以如此,盖因人的认知会受到种种局限。最大的局限是把“自我的需求”作为“自我认知”的参照系,而不是站在自我之外,使用客观标准衡量自己。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这是加强修养的途径,但是,通过这种途径并不一定会达到自知之明。如果使用客观的做人标准,就可以通过反省自己,进而全面地、正确地了解自己;如果按自我的需要(如只考虑“自我实现”的需要)来反省自己,其后果就不是这样的。因为按“自我实现”的标准来衡量自己,思考的重点往往是“我的需要”而不是“客观的需要”,所以,遇到心理问题时,多半归因于外界阻碍个人成长,而不是“我的需要”是否合理。即便发现了自己的弱点,也可以使用“自我接纳”的原则搪塞过去。如此,虽然在“自我接纳”的幌子下获得一时平静,但最终仍然不能到达“自知之明”和明确自己的前进方向。
6.协助求助者构建合理的行为模式
受不合理行为模式困扰的求助者,若想改变自己的现状,必须在心理咨询师的协助下,建立一种新的、合理的行为模式。只有按这种合理的行为模式生活,他的行为才可以变成“新的有效的行为”。所谓“新”,是过去从未尝试过;所谓“有效”,是说这种行为可以满足他自身发展的需要,如建立友好人际关系的需要,获得知识的需要,成就感的满足等。在咨询过程中,心理咨询师启发、鼓励和支持求助者建构“新的有效的行为”,可通过公开和直截了当的形式,如明确的建议和具体的指导,也可以通过含蓄、间接的或有暗示性的方式,如使用类比、列举他人成功的事例等。
有时,求助者的确形成了合理的想法,可是他仍然不能行动起来。当他为此而深感苦恼时,恰恰是协助他建立“合理有效行为模式”的最佳时机。“合理有效行为模式”是由若干具体的有效行动组成,所以,心理咨询师应当按照咨询计划,逐个地协助求助者实施每个有效行为。比如,建立合理的社会交往行为模式,必须实施以下若干有效行动:和蔼诚恳地接待他人,平心静气地与人交谈、耐心地倾听别人,真实地表达自己、入情地理解别人,善于原谅他人,等等。如此,合理的社会交往行为模式一旦形成,它的反馈信息就可以使你坚定地相信自己有能力自律,进而确立满意的自我评价、合理的自我接纳以及在道德水平上的自我肯定。
解除心理问题的要害,不在于求助者能否控制自己的思想和欲望,而在于求助者能否将合理的思想和欲望付诸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