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电视的第二种模式移动多媒体广播,是指通过卫星或地面无线广播的方式,供7寸以下小屏幕、小尺寸、移动便携的手持类终端(如手机、PDA、MP3/MP4播放器、数码相机以及笔记本电脑等接收设备),随时随地接收广播电视节目和多种信息服务的一种业务。与基于移动通信网的手机电视相比,移动多媒体广播具有频率资源限制小、收看质量高、收视费用低甚至免费等特点,因而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目前国际上已经形成DMB-T、DMB-S、DVB-H、Media Flo等多个移动多媒体广播标准体系,韩国从2004年开始,相继开通了卫星和地面移动多媒体广播。我国也正式启动了移动多媒体广播业务。
我国移动多媒体广播试验采取的是广电系统自行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CMMB标准。根据广电总局规划,我国移动多媒体广播的网络将利用大功率S波段卫星和地面无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覆盖,利用移动通信网络构建回传通道。业务方面,将提供20余套广播、电视节目和数据业务,并采用广播式、双向式、预付费式相结合的授权方式以及分级式用户管理、计费体系进行业务管理。运营方面,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组建广电系统上下联合、系统内外联合、中央与地方结合的运营主体,走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的发展道路。目前,我国移动多媒体广播的设备研发及组网试验均进展良好。
2006年9月7日,北京DAB移动多媒体广播业务正式启动,目前DAB能同时转播12套北京人民广播电台的现有节目,今后还将陆续转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节目。2006年9月10日由中国主要电信运营商和信息产品制造商发起的“移动多媒体技术联盟”在北京成立。该联盟预测说,在政策、商业模式、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北京奥运会等因素的推动下,2008年中国手机电视的市场规模将达60.5亿元人民币。正是冲着这个吸引人的数字,移动与广电展开了速度之争。
2007年6月,北京地区移动多媒体广播开路测试获得成功,10月青岛电视塔播出CMMB信号,随后上海CMMB网络调试成功。目前,CMMB已在全国37个城市实验播出。
第三节 电视新媒体
一、数字电视
数字电视(Digital TV,DTV)指节目信号的摄取、记录、处理、传播、接收和显示均采用数字技术的电视系统,包括了节目采集、节目制作、节目传播到用户端接收的全过程。数字信号的传播速率是每秒19.39兆字节,如此大的数据流的传递保证了数字电视的高清晰度,克服了模拟电视的先天不足,同时还由于数字电视可以允许几种制式信号的同时存在,每个数字频道下又可分为几个子频道,从而既可以用一个大数据流——每秒19.39兆字节,也可将其分为几个分流,例如4个,每个的速度就是每秒4.85兆字节,这样虽然图像的清晰度要大打折扣,却可大大增加信息的种类,满足不同的需求。例如在转播一场体育比赛时,观众需要高清晰度的图像,电视台就应采用每秒19.39兆字节的传播;而在进行新闻广播时,观众注意的是新闻内容而不是播音员的形象,所以没必要采用那么高的清晰度,这时只需每秒3兆字节的速度就可以了,剩下16.39兆字节可用来传输别的内容。
数字电视的含义并不是指我们一般人家中的电视机,而是指电视信号的处理、传输、发射和接收过程中使用数字信号的电视系统或电视设备。其具体传输过程是:由电视台送出的图像及声音信号,经数字压缩和数字调制后,形成数字电视信号,经过卫星、地面无线广播或有线电缆等方式传送,由数字电视接收后,通过数字解调和数字视音频解码处理还原出原来的图像及伴音。因为全过程均采用数字技术处理,因此,信号损失小,接收效果好。
数字电视可以按以下几种方式分类——
(1)按信号传输方式分类:可以分为地面无线传输(地面数字电视DVB-T)、卫星传输(卫星数字电视DVB-S)、有线传输(有线数字电视DVB-C)三类。目前在我国推行的电视数字化主要是有线数字电视化。
(2)按产品类型分类:可以分为数字电视数字电视显示器、数字电视机顶盒、一体化数字电视接收机。
(3)按清晰度分类:可以分为低清晰度数字电视(图像水平清晰度大于250线)、标准清晰度数字电视(图像水平清晰度大于500线)、高清晰度数字电视(图像水平清晰度大于800线,即HDTV)。VCD的图像格式属于低清晰度数字电视(LDTV)水平,DVD的图像格式属于标准清晰度数字电视(SDTV)水平。
(4)按显示屏幕幅型分类:可以分为4:3幅型比和16∶9幅型比两种类型。
(5)按扫描线数(显示格式)分类:可以分为HDTV扫描线数(大于1000线)和SDTV扫描线数(600~800线)等。
随着美国、欧洲、日本、韩国和中国陆续开播数字电视和强制规定模拟电视终结时间表,数字电视市场正在快速崛起,为了抓住这一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中国主要的数字电视开发商和制造商都在全力设计个性化的高性能数字电视产品,他们的主要努力方向大概可归结为以下几类:支持多种数字电视标准,大屏幕、高清化,互联网DTV、DTV+PVR、支持更丰富的互联接口。
与目前普遍使用的模拟电视相比,数字电视不仅可以让观众接收到更高质量的电视信号,还可以使观众由被动收看转为主动点播,不再受到节目播出时间的限制。数字电视大大增加了可传送的节目容量,可从原来模拟电视的几十套增加到几百套。随着有线数字电视的推广,中国目前的几亿台电视机将成为一个集公共传播、信息服务、文化娱乐、交流互动于一体的多媒体信息终端,而相关的文化产业、高技术产业、电子产品制造业、软件业等信息产业和民族工业的发展,会形成上万亿元的产值,同时为社会提供大量就业机会。因此,在目前模拟电视资源渐趋饱和的情况下,电视数字化对于电子厂商、广播电视从业者来说无疑是一个难得的机遇。数据显示,2007年底,中国有线数字电视电视用户数量达到2796万户,有线电视数字化程度达到24%,2008年第一季度,中国有线数字电视用户数量达到3195.18万户,有线电视数字化程度达到31.96%。
尽管数字电视被众多企业看做是巨大的商机,但是其在中国的推广却不顺利,数字电视用户增长十分缓慢。目前,青岛、佛山、杭州、大连等试点城市已经形成了较为成功的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模式,数字电视用户初具规模。在这些地方,普通家庭的电视机正在成为集广播电视、信息服务、文化娱乐、交流互动于一体的多媒体家庭信息终端,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在此基础上,国家广电总局在2005年发布《关于推进城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的若干意见》,并对开始实施整体转换的试点城市在投融资、跨地区经营以及开展多样化服务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政策,以加快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的发展进程。国家广电总局决定2008年之前实现数字电视的整体平移。
二、IPTV
IPTV全称是Internet Protocol Television,中文名称是互联网协议电视,也叫交互式网络电视。按照国际电联的定义,IPTV是指通过可控、可管理、安全传送并具有质量保证(QoS)的无线或有线IP网络,提供包含视频、音频(包括语音)、文本、图形和数据等业务在内的多媒体业务;其中,接收终端包括电视机、掌上电脑(PDA)、手机、移动电视及其他类似终端。现阶段我国的IPTV特指通过可控制、可管理、具有质量保证(QoS)的有线IP网,提供基于电视终端的多媒体业务。
IPTV利用宽带网,以家用电视机(或计算机)作为主要终端设备,集互联网、多媒体、通信等多种技术于一体,是通过互联网络协议(IP)向家庭用户提供包括数字电视在内的多种交互式数字媒体服务的崭新技术。该技术囊括了互联网、电视网、电信网的功能和优势,再加上其数字化的传输模式,使得其能够穿越时空、跨越媒体、跨越不同的终端,以更为人性化和交互式的服务向用户提供海量的数字化信息,可配置多种多媒体服务功能,包括数字电视节目、可视IP电话、DVD/VCD播放、互联网浏览、电子邮件以及多种在线信息咨询、娱乐、教育及商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