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弦、饶岚
广播电视低俗之风是全球的流行病,在这个电视全球化传播的时代,中国电视不幸也感染上了这一病症,而且几成痼疾。治病要对症下药,对症下药要先查出病源。2007年第11期《中国广播影视》刊登了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政策所所长杨明品的文章,他认为,广播电视节目低俗现象的深层原因,一是广播电视运营公益主体与商业主体两位一体的体制因素;二是频率频道配置过多而广告资源和节目资源匮乏导致二者失调。这一分析无疑是对的。但是,笔者认为,这只是深层次原因的一个方面,而另一方面则是广电传播者在认识上存在盲区和误区。体制和资源配置的问题可能不是短期内能解决的,但认识上的偏差却可以及时纠正。
一、认识上的漂移导致低俗
广电节目低俗的主要根源在于几个重要问题认识上的漂移,这表现在:
1.由以人为本滑向以“市”为本
我国的广播电视事业,有着优良的以人为本的传播理念。将受众看做广电传播的权利主体,尊重受众的主体地位;为满足受众不断变化的需求,为不断提高受众的素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关爱受众,维护受众的权益,这就是以人为本理念在广电传播中的体现。
然而,近几年来,由于广电走向市场,既承载着意识形态宣传的任务,又承载着经营创收的任务,一些人不能正确处理二者关系,或者说不能二者兼顾。在一些广电人眼里,受众即市场,受众被物化为商品,媒体有“两次销售”:第一次销售是将媒介产品(广电节目)销售给观众;第二次销售是将附着在广电节目上的观众注意力(即视听率)再出售给广告商。在这些人眼里,视听率成了广电传播唯一的价值取向,自然就由以人为本滑向了以“市”为本,受众不再是“权利主体”,也不是服务对象,而成为媒体谋取利益的商品。
为了获取高视听率,节目可以胡编恶作剧,无厘头搞笑,恶搞艺术,以审丑为愉悦,语言低俗,表演媚俗,动作无聊,创意荒唐。有的电视游戏节目设置整人的危险动作,以残酷的赛制挑战参赛者生理和心理极限,刺激观众对恐怖、恶心现象的承受力,以参赛者的尖叫、狼狈吸引观众注意力,全然不考虑节目对视听者是否有益,是否造成负面影响和伤害,以人为本早已置之脑后。
2.由坚守道德滑向道德边缘化。
在我国广电的新闻传播中,一直坚持宣传党和国家的主流意识和主流价值观,而且对高尚道德精神的追求和优良传统道德的坚守,一直是这种主流意识和主流价值观的重要内涵和体现。2007年广电对各级道德楷模的报道和宣传,对感动中国人物的评选,就彰显了媒体的道德伦理操守。
但是,近几年来,广电传播活动中在道德问题上出现了“二元背反”现象:一方面是新闻宣传坚守道德;一方面是娱乐等节目将道德边缘化,甚至突破了道德的底线。在一部分广电人的思想里,新闻宣传必须坚守道德,而娱乐等节目似乎不存在道德底线。前者是不可逾越的雷区,而后者似乎成了可任意挥洒的自由领域。
于是,在一些娱乐游戏节目中,出现了调侃崇高、解构经典、颠覆传统等现象,对我国传统文化中价值观、伦理观的精华部分起到消解作用。有些选秀节目中的高额奖金、丰厚奖品,尤其是一夜成名后日进斗金、名利双收的诱惑,消解了中国传统文化脚踏实地、勤劳致富、靠奋斗“实现自我价值”的价值取向,助长了一些年轻人的投机赌博心理,造成了社会价值体系的混乱和颠倒。有些谈话节目以性话题为卖点,许多羞于启齿的性话语,一些主持人可以脱口而出,常常使一家老小坐在一起看电视的人们非常尴尬。荧屏上充斥着性病、生殖系统疾病、性药品、性保健品和内容低俗,画面含有性暗示、性挑逗的广告,产生了儿童性早熟、青年人性随意的负面影响,消解了中国人以含蓄为主,不在大庭广众之下公开谈论性(科学知识除外)的性文化特点。一些故事类节目津津乐道于曝光名人的秘事丑闻、艺人的隐私绯闻,或者以放大普通人“隐私档案”为卖点,以个人感情挫折、婚姻变故、家庭纠葛等为故事原料,建构电视故事。这种电视叙事私密化的节目过多过滥,一是与大众传播应重点传播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内容的宗旨相悖,使电视沦为私人情感交流的低端媒介;二是助长观众的“窥私欲”并形成一种恶性循环,电视媒体在不断满足受众膨胀的“窥私欲”中跟着低级趣味的受众一起堕落。在一些新闻节目中,特别是法制报道中,常有展示血腥、灾难、恐怖、死亡、痛苦、畸形病态的画面以吸引眼球,造成对观众的心理伤害。
3.由健康娱乐滑向“娱乐至死”
娱乐是人的天性,是电视最主要的功能之一。因此,电视的娱乐化无可厚非,应当肯定。但是,娱乐向来有高雅低俗之分,有有益、无害、有害之分。电视向来以健康文明娱乐为宗旨,并且娱乐有度。
然而,近几年来,有些广电人由健康娱乐滑向“娱乐至死”。正如美国作家波兹曼在其《娱乐至死》一书中所指出的:“一切公众话语都日渐以娱乐的形式出现,并成为一种文化精神。我们的政治、宗教、新闻、体育、教育和商业都心甘情愿地成为娱乐的附庸,毫无怨言,甚至无声无息,其结果我们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显然,波兹曼所说的“娱乐至死”指的是娱乐的泛化和过度。我们的文化精神不应该只有感性的肤浅的娱乐,更多的应该是理性的深刻的思考。
我们的一些娱乐节目以不健康、反文明的视觉冲击去迎合某些观众的好奇心理,以“愚乐”吸引眼球,以不雅迁就低级趣味;甚至受西方消费主义影响,淡化内容,淡化意义,乃至没有意义,娱乐只是一种供消费的电视符号。一些娱乐节目纯粹是俗不可耐的“取乐”。同时,新闻节目、纪录片也在泛娱乐化。“合理想象”违背新闻真实;“演员扮演”超出了纪录片“真实再现”所允许的限度;新闻主播“表演性”的讲述模糊了新闻与文艺的界限等等。泛娱乐化,大大降低了广电媒体在受众心目中的权威性与美誉度。
二、认识上的坚守抵制低俗
抵制低俗之风需要法律规范、社会监管和行业自律,但思想认识的提升更为重要。
1.坚守人文关怀精神
党的“十七大”进一步确立和深化了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而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广电传媒要彰显“以人为本”的思想,促进社会主义条件下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一切为了受众,一切服务受众,把受众的生存和发展作为广电传播的最高价值要求。这就要在传播活动中处处坚守人文关怀精神。坚守人文关怀精神也是对低俗之风的有力抵制。
这种人文关怀精神体现在广播电视领域就是要尊重、关注和呵护受众。在策划和编排一个节目时,要把时代的人文关怀精神融入节目中去。首先要考虑的是,是否有益于受众的心智启迪,是否有益于受众的身心愉悦。如果是娱乐节目,则还要考虑不仅要提供浅层的感官和情绪的快感,而且要提供深层的心理和情感的美感。广电娱乐节目应当从视、听觉感官刺激开始,走向审美的愉悦。其次,创意编排一档节目,还要注意它是否有负面效应,是否会给受众带来某种伤害。比如说是否会助长受众的窥私心理、冷漠心理、投机取巧心理,是否会给受众带来恐怖和忧虑,是否会给受众带来人格尊严的伤害等等。有了这种对受众的关心和呵护,低俗之风便没有了滋生的温床。
2.坚守媒体的“伦理自觉”
广电媒体的“伦理自觉”涵盖两个方面:一是媒体在传播活动中对社会生活中道德选择、道德评价的自觉把握;二是媒体工作者对自身道德责任和伦理操守的自觉坚守。
广电媒体有了“伦理自觉”,在娱乐或谈话等节目中,要考虑如何弘扬时代的伦理道德精神,尊重和弘扬优秀传统伦理,尊重经典,景仰崇高,而不会为了取乐搞笑去消解社会道德规范,甚至对社会伦理道德进行错误的判断和选择,对受众进行误导。广电媒体要不断提供道德楷模标杆,作为社会效法的范例,不断提供时代道德价值取向,成为社会道德评价标准的参照系。一句话,广电媒体要把宣扬时代主流道德作为宣传党和国家主流意识的重要内容,克服新闻宣传和其他节目的“二元背反”现象。
广电人个人的“伦理自觉”是建立在社会责任和社会良知的基础上。在传播活动中,“不以物喜,不以己悲”,“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褒扬什么,针砭什么;支持什么,反对什么;扶助什么,抑制什么;全凭“伦理自觉”。同时,广电人应加强道德修养,做好自身道德自律,不让追求高视听率和高经济回报破坏了自己的道德信条。
3.坚守节目的品质
广电节目的品质包括节目的创新、节目的文化内涵、节目的格调等方面。
“十七大”进一步强调把创新精神作为当代中国的时代主流精神。中国是个发展中国家,走自主创新之路才能民族振兴、国家发展。广电节目也需要不断创新,才能满足广大受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但是创新不能失去正确的导向,不能舍弃主流价值观念。一味猎奇和追求刺激不是真正的创新,创新的价值追求是真善美。创新离不开借鉴。目前国内许多广电节目新的形态大多有借鉴的痕迹,这是世界各国都常见的一种创新方法。但是,借鉴外域的节目形态要将其夹带的糟粕成分削减到最低程度,如果还能将潜在的负效应转化为积极的正效应,则更是高出一筹,是在借鉴中的真正创新。
节目的文化内涵也彰显节目品质。精英文化的大众通俗表达,像《百家讲坛》等类节目那样;通俗文化的文明形式,像《梦想中国》等类节目那样。这才是广电节目追求文化品位的标杆。大力弘扬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应成为广电节目文化追求的最高境界。
节目格调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节目的文化内涵,但它也体现在表达形式和风格上。我们追求的应当是生动活泼而不油滑,通俗而不低俗,亦庄亦谐,寓庄于谐的表达风格。
三、抵制低俗之风任重而道远
一年来,广电抵制低俗之风成绩彰显,但恶疾要除,非一役之功。广电总局于2007年4月9日要求全面抵制低俗之风。6月15日,针对甘肃、宁夏电视台综合频道播放违规的医疗资讯、电视购物、挂角广告和电视剧中间插播广告超量等问题,广电总局发出《关于对宁夏电视台综合频道和甘肃电视台综合频道给予暂停播放广告处罚的通报》,责令停播广告一周,并责令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这是广电总局继叫停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等分类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后,对严重违规播放广告的一次重罚。7月13日,广电总局宣布将整顿电视竞猜类节目。7月30日,广电总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依法播放广告,坚决纠正违规行为,凡属虚假违法、内容不良、格调低下的医疗、药品、性保健广告和各类性暗示广告一律不得播出。9月25日,广电总局再次严令禁播八类涉性广告。
8月15日,广电总局下发通报,批评重庆电视台举办播出的《第一次心动》选拔活动严重违规,并要求对节目策划、审查把关、行政管理及相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9月5日、13日、19日广电总局通报批评、停播处理四川、湖北、湖南、广东、贵州、海南、宁夏、江西、山西、成都等地10家电台涉性节目,川、湘、粤、黔、蓉五家电台台长、副台长、总监、副总监、广告中心副主任、监制、主持人等相关人员,分别受到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行政记过、调离工作岗位等处分。9月30日,广电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全面彻底地清理检查全国广播电视,特别是地(市)、县播出机构违规播出的涉性下流节目。
9月20日,广电总局出台一系列具体管理措施和细则,严格规范群众参与的选拔类广播电视活动和节目,主要内容包括:提前三个月报广电总局批准,原则上每年一项,活动播出时间不超过两个月,不得安排在晚上黄金时段播出,不得选用品德低劣、素质低下的选手,主持人之间不得相互挖苦、吹捧、调情,评委、嘉宾要具备权威性和专业性等。特别规定凡播出内容被总局三次批评,即要停播。对观众批评强烈、问题严重的节目,一经查实即发出停播通知。
以上列举的广电总局的种种禁令和通报,昭示三点:一是广电总局抵制低俗之风决心大,举措具体,检查严格,处罚严厉;二是低俗之风表现顽固,屡禁不止,抵制低俗任务还很艰巨;三是抵制低俗需要正本清源,解决认识问题是彻底治理之根本。正如9月30日广电总局彻底整治广播电视涉性下流节目的通知中所强调的:各级广电行政部门和播出机构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始终把国家利益、公众利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自觉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弘扬健康、文明、向上的道德风尚。我们深信,这一认识坐标牢固树立之日,就是低俗之风销声匿迹之时。
参考文献:
梅罗维茨:《消失的地球——电子媒介对社会行为的影响》,肖军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尼尔·波兹曼:《娱乐至死》,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作者单位:湘潭市广播电视局、湘潭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