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9651800000073

第73章 附件我国台湾广播电视管理制度介绍(2)

4.管理理念:由过去的侧重维护政治宣传到平衡各方利益、促进产业发展

1928年,国民党中央广播电台成立,节目内容以新闻宣传为主,辅以音乐文艺节目。新闻来自于国民党中央社和各大报社,宣传内容由国民党中宣部交办,确立了其为国民党宣传“喉舌”的属性。该台起初隶属于国民党中宣部,而后隶属于国民党中央书记处(1946年改组为中国广播公司,1996年改为“国家广播电台”,由“行政院新闻局”主管)。1936年,国民党政府通令各地公营、民营广播电台每日20点至21点05分转播中央广播电台的新闻、演讲、文艺节目(星期日除外),没有转播设备的电台一律停播。同年,国民党政府交通部公布《指导全国广播电台播送节目办法》,规定由新成立的中央广播电视事业指导委员会审核各电台播送的节目,民营电台播送宣传教育节目的时间不得少于40%。1937年又宣布凡诋毁和违背国民党法令和政治主张的电台,将被吊销执照。

国民党政府迁入台湾后,由于实施“国家动员法”、“戒严法”和“惩治叛乱条例”等,新闻媒介自由空间狭小,其广播电视政策取向服从于“反共复国”的目标。1976年台湾当局出台广播电视法,无形中将台湾广播电视事业从政治使命、行政任务、政令宣传中“松绑”。尽管该法规定广播电视节目不得“损害‘国家暞利益或民族尊严”、“违反‘反共复国暞国策或政府法令”,但该法明确了广播电视立法管理的目的是“阐扬国策,宣传政令,报道新闻,评论时事,推广社会教育,发扬中华文化,提供高尚娱乐,增进公共福利”;明确了广播电台、电视台的义务、责任和罚则。随着有线广播电视、卫星广播电视的发展,广播电视行业内部分工更加细化,出现了有线广播电视系统经营者、直播卫星广播电视服务经营者、节目频道供应者等利益主体,并且直接向用户提供有偿服务,于是台湾当局又分别出台了有线广播电视法、卫星广播电视法,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障公众的视听权益,促进广播电视产业的发展。

二、台湾地区广播电视管理制度的内容和特点

1.管理对象:既有无线广播电视经营者、有线广播电视系统经营者、直播卫星广播电视服务经营者,也有节目供应者、有线电视频道供应者以及从业人员等

无线广播电视经营者指经营广播电台、电视台的业者。节目供应者指经营、策划、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广告、录影节目带等事业的人。到2003年底,台湾有中广、飞碟等无线广播电台174家,有台视、中视、华视、民视、公视等5家无线电视台。1997年3月31日台湾“交通部”宣布地面无线数码电视采用美国高级电视系统委员会ATSC系统,但由于业界反对,2001年台湾当局采取技术中立的立场,同意电视学会采用欧洲数字视频广播DVB-T 系统。2000年中视开始试播地面无线数码电视。2004年7月1日,5家电视台利用转播奥运会的机会,正式播出无线数码电视,共推出14个频道。

有线广播电视系统经营者指依法核准经营有线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及缆线、微波、卫星地面接收等设备。有线电视频道供应者指以自己或代理名义,通过一定名称授权有线电视系统播送以节目和广告为内容的频道。台湾将有线广播电视定位为地方性媒体,服务的范围是划定的地方区域。“新闻局”将台湾地区分为51个有线电视经营区,到2003年底,有东森、和信、年代等有线电视运营商64家,有线电视频道大约在50-80个。1999年台湾当局修订有线广播电视法,允许有线系统经营者经营电信业务,到2002年底,有60家有线系统经营者向“交通部”提出申请,有20家获得了电路出租执照。

直播卫星广播电视服务经营者指直接向订户收取费用,利用自有或他人设备,提供卫星广播电视服务。直播卫星广播电视节目供应者指自有或向卫星转发器经营者租赁转发器或频道,将节目或广告经由卫星传送给直播卫星广播电视服务经营者、有线广播电视系统经营者或者无线广播电视电台业者。到2003年,有5家业者获得直播卫星广播电视服务经营者许可,有109家业者获得卫星广播电视事业及境外卫星广播电视事业经营许可。按照台湾广播电视法规定,广播电视事业组织及其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资格应符合“新闻局”的规定,广播电视工程人员资格应符合“交通部”的规定。对于曾犯内乱、外患、欺诈、背信、侵占、亏空公款等罪以及曾宣告破产尚未恢复权利者,不得发起设立公司申请经营有线广播电视系统、直播卫星广播电视服务。

2.管理范围:既涉及准入、节目、广告,又涉及发展基金、用户权利、紧急应变等方面

对广播电视准入实行许可制度

台湾借鉴国外通行做法,对广播电视准入实行许可管理制度。主要包括:(1)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填具申请书,交由“新闻局”转送“交通部”核发电台架设许可证,方可架设,完毕后,向“交通部”申请查验合格,分别由“交通部”核发电台执照,“新闻局”核发广播或电视执照。(2)设立广播电视节目供应事业者,应经“新闻局”许可。(3)筹设、营运有线广播电视系统,应向“新闻局”有线广播电视审议委员会申请筹设许可证、营运许可证。(4)经营直播卫星广播电视服务或经营卫星广播电视节目供应事业,应向“新闻局”申领卫星广播电视事业执照。同时,台湾对广播电视的设立限于三种主体:一是政府机关设立公营电台,二是军事机关设立军用电台,三是依公司法设立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财团法人设立民营电台。有线广播电视系统和卫星广播电视事业只能由股份公司申请经营。

对广播电视节目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制度

台湾对广播电视节目实行分类管理,将广播电视节目分为新闻及政令宣导、教育文化、公共服务和大众娱乐等四类节目。新闻节目指新闻报道、分析及实况转播,政令宣导节目指有关政府措施与成果的介绍事项。“新闻局”可指定各公营、民营电台联合或分别播送这类节目,其内容应客观、公正、确实、完整,不得有广告性质。教育文化节目指以弘扬中华文化、推广社会教育、辅助学校教学、启发儿童智能为目的。公共服务节目包括气象报告、时刻报告、紧急通告、公共安全及其他社会服务等事项,以义务播送为原则。大众娱乐节目包括歌唱、音乐、戏剧、小说、故事、笑话、猜谜、舞蹈、技艺、综艺及其他以娱乐为内容的表演等,应阐扬伦理、民主、科学及富有教育意义的内容为准。除新闻外,“新闻局”对其他节目均可审查,要求广播电视节目不得有下列情形:(1)损害“国家”利益或民族尊严;(2)违背“反共复国”国策或政府法令;(3)煽惑他人犯罪或违背法令;(4)伤害儿童身心健康;(5)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6)散布谣言、邪教或淆乱视听。

台湾对电视节目实行分级管理,将电视节目分为限制、辅导、保护、普遍四级,在不同的时段播出。限制级:未满18岁者不宜观赏,应锁码播送,用户需经特殊解码程序方能收看,主要包括:(1)描述赌博、吸毒、贩毒、抢劫、绑架、杀人或其他犯罪行为细节、自杀过程细节;(2)有恐怖、血腥、残暴、变态等情节,表现方式强烈,但一般成年人尚可接受;(3)以动作、影像、语言、文字、对白、声音表现淫秽情态或强烈性暗示,但一般成年人尚可接受。辅导级:未满12岁的儿童不宜观赏,12岁以上未满18岁的少年需父母或师长辅导观赏。保护级:未满6岁的儿童不宜观赏,6岁以上未满12岁的儿童需父母、师长或成年亲友陪伴观赏。普遍级:一般观众皆可观赏。

对广播电视广告实行审查制度

台湾《广播电视法》规定民营电台具有商业性质的,可播送广告;其余电台未经“新闻局”许可,不得播送广告。电台播送广告,应与节目明显分开,其广告内容应按规定送请“新闻局”事先审查(主要审查内容、声音、画面、文字、旁白与播送时段);经许可的广告内容与声音、画面,不得变更;因客观环境变迁的,“新闻局”调回复审。广告内容涉及药品、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材、医疗技术及医疗业务的,应先送经卫生主管机关核准,取得证明文件。广播电视广告未经指定事先审查的,应由电台自行审查后播送,其播送的录音带、录影带及广告文稿等资料,应保存15日,以备查考。

同类推荐
  • 校园安全纠纷法律适用指南

    校园安全纠纷法律适用指南

    《校园安全纠纷法律适用指南》以典型案例评析为重点,依据法学理论一生活实例一法律解读的线索深入细致地展开论述,以中小学校园安全法律热点及案例为阐述重点,同时涉及大学校园安全相关问题,内容涵盖法的基本理论、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经济法等法律规范。书中具体到单个法律问题或案例时,可能涉及两个以_上的法律部门,因此未对校园安全法律热点问题和案例依据部门法做章节分类。
  •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2009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2009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负责审理本院受理的各类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和部分专利、商标授权确权行政纠纷案件。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共新收包括侵犯专利权纠纷、侵犯著作权纠纷、侵犯商标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和各类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以及专利、商标授权确权纠纷等知识产权案件277件,加上2007年旧存的各类案件52件,全年共审理各类案件329件,比2007年增长103.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 公信力的法律构造

    公信力的法律构造

    本书是关于物权表征方式之公信力的专题研究,全书从物权表征方式与公示,公信原则的关系入手,区分特权的静态“表征”与动态“公示”,阐明二者与公信力之间的联系。随后,探讨了公信力承认之基础,以及不同特权变动立法模式之下,公信力的不同体现方式。在此基础上,本书集中笔墨对公信力的具体构造予以展开,详细分析了作为公信力之体现的善意取得制度。最后,探讨了公信力与物权行为无因原则的关系,从立法论的角度,主张以公信力替代无因原则,以建立保护交易安全的弹性框架,并建议采行要因形式主义的特权变动立法模式。
  • 求索:董克仁法律文集

    求索:董克仁法律文集

    求索是追求真理的过程,求索是实现梦想的有效途径,求索是富有激情的外在表现和物化形式,求索是实现超越的必由之路,求索是开启一切成功的钥匙,求索也是智者的一把利剑。过去的经历证明自己有了求索的精神才有了一个一个的成功,才对些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得出了许许多多独特的见解和结论,才能快速把握一些事物的发展规律,才能做起事来事半功倍。
热门推荐
  • 复仇女神之夜之篇

    复仇女神之夜之篇

    长夜漫漫,月影重重,血雨如下,唯有月下美人,女神归来!暗夜降临
  • 茹狐

    茹狐

    妖狐承诺的事情永远不会改变,就算遍体鳞伤也要守护与你的誓言,就算这誓言本身就是你的谎言。千年之后有谁还会记得那相思树下有人在等你?所以不要把希望寄托于缥缈的未来,从当下珍惜。闯她心房占心为皇,潜他心脏独做女王
  • 霸道王爷我来收服你

    霸道王爷我来收服你

    一个意外她当场将男朋友捉奸在床。一心自杀,却再次意外的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是梦境还是事实。“公主,您醒啦。”一纸诏书,一场赐婚,再次改变了她的命运。万人羡慕的婚礼,万人羡慕的夫君。世人皆称:绝配。她面前,冷若冰霜;他们面前,他温柔体贴。——夫妻平等,管你什么制度,欺我就是不行,三妻四妾就是不行。
  • 地下城与勇士之为爱而战

    地下城与勇士之为爱而战

    阿拉德历981年,阿拉德大陆发生了一些列的的转移时间,上到魔界,下到暗精灵世界无一幸免,到处弥漫着战火,充满着危险的气息,但也正因为这样,出现了许多奋战于这乱世中的冒险家,每一个战场都叫地下城,而每一位冒险家都被称为地下城的勇士。有着不同经历和背景故事的勇士们相聚在一起,会发生怎样精彩的故事呢?我喜欢《地下城与勇士》,以前写过一部不满意,删了重写,感谢征文大赛主办方,我这次竟然赶上了DNF征文大赛,这是我抒发对地下城的热爱的千载难逢的机会,请一定要让我通过,谢谢。
  • 三世君未归

    三世君未归

    他是冰冷绝情的上仙,她是看似人类,实为妖精的女孩,一朝有缘,她成了他的虚名徒弟。而当她对他日久生情时,他却因为发现她是妖,毫不留情的取了她首级。“如果有来世,愿我们永不相见。”彼岸花开泪流情断,爱恨三世缘定今生。“其实,我是爱你的啊……”
  • 七里玫瑰

    七里玫瑰

    “宁时澜,你是要怎么才肯看我一眼!”“抱歉,这是我的事情。”他一边毫不留情打掉他捧着他脸的双手,一边把头转开,眼里尽是绝望的神色。最爱的人和最重要的人结婚了,所以多年来,他的感情,他的执拗都变成了个笑话!楚文流看着这样的时澜,眼里掠过淡淡的心疼。他爱,从他懵懂时他就爱!他恨!恨他从未把他的感情分他一点点!“宁时澜,你给我记住,我不仅要得到你的人,更要得到你的心!”如果你不给,我抢来就好了……“阿泽,你记住,除了我之外你不可以和任何人交往!”“我是男人……”“……嗯……那我就给你自由,不过,只到你二十五岁!二十五岁之后,你的一切都是我的!”“……好。”
  • 古代玻璃器

    古代玻璃器

    中国发现最早的玻璃器始于春秋末、战国初。这个时期的玻璃器数量少,品种单一,仅有套色的蜻蜓眼式玻璃珠和嵌在剑格上的小块玻璃。《中国文化知识读本:古代玻璃器》以优美生动的文字、简明通俗的语言、图文并茂的形式,介绍了古代玻璃器的有关内容。具体有:中国古代玻璃器的分类、中国古代玻璃器史、中国古代著名玻璃器、玻璃器的保养等。
  • 净化管道

    净化管道

    末世来临,刘封想要活下去,上天给了刘封一个金手指,一个奇怪的管道,分裂,重组,质变,什么都可以,刘封以管道的能力,变化成管道巨人。。。
  • EXO我们在一起

    EXO我们在一起

    阴谋笼盖的幸福,是好的还是坏的,有了过分的信任,谎言能否继续。。。
  • 古道游仙

    古道游仙

    六道轮回了今生、莫问莫殇莫留恋、巧遇佳人湘水畔、龙阳一剑震八方、古来今往谁为巅、岁月如梭尽华年、俯瞰苍穹霸今世、一曲柔情殇满天——何以为情、何以为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修真等级:第一步:后天,先天,紫府,四象,两仪,化生,大衍。第二步:涅槃七重天,空之三境窥空之境悟空之境握空之境。破虚之境。第三步:缘起之境掌缘之境缘界劫缘灭苍穹第四步:?修魂等级:蕴灵塑魂神识神宫命魂三境虚空命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