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买卖一个地下产业
记者仔细翻阅这本杂志,发现杂志上印的编辑部地址位于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但再看联系电话,却正是这家湖北荆楚伟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那么这家公司和《中学生语数外》杂志究竟是什么关系呢?这位颜小姐真的是《中学生语数外》的编辑吗?记者与天津《中学生语数外》杂志社联系后确认,他们杂志社没有这位颜姓小姐编辑,和湖北的荆楚伟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也没有合作关系。
编辑身份是子虚乌有,杂志名称也是冒名顶替,那么所谓的论文代发业务自然是骗取钱财的把戏。在接到举报之后,武汉市工商局洪山分局对这家公司展开突击调查。调查发现,荆楚伟业文化传播公司名义上是搞文化传播、企业形象策划,暗地里从事学术论文买卖。
记者在北京、武汉两地,通过暗访、电话采访和网络等手段,总共对8家论文买卖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这些论文买卖公司经营模式几乎相同,业务流程完整。他们借助于网络这个强大的助推器,允许组织加盟,形成无孔不入的“销售网络”。论文买卖已经形成一个地下产业。据知情人介绍,以论文买卖公司为核心,写手、掮客、网站、期刊等已经形成一条完整的利益链条。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许章润分析,论文买卖俨然已经成为一个产业,原因应该很复杂:学者个人的操守、整个学术行业对于学术道德的漠视可能是其中的重要原因;另外,市场经济一些坏的因素,比方说见利忘义、急功近利等等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还有一条也不容忽视,那就是现行学术评价体制也是一个推波助澜的因素。
论文买卖既助长了弄虚作假、哗众取宠之风,也给一些非法经营者谋取暴利以可乘之机,要真正杜绝此类问题,既需要论文作者坚守求实的学术操守,也需要一些部门调整动辄将职称评定与论文篇数硬性挂钩的做法,改革不合理的学术评价体制。对一些见利忘义、非法牟利的经营者,有关部门则应加大治理力度,只有标本兼治,才能有效治理这种现象,捍卫学术的尊严。
(央视网)
训练提示:中国论文买卖已经形成产业,2009年规模达10亿。论文产业化,就好比智慧和创新也能被批量制造一样,而这显然是不合逻辑的,某种程度上,当论文遭遇产业化的“拔苗助长”,违背了论文创作的客观规律,当然只能收获畸形的苦果。事实上,所谓“论文产业”的高产出,都是以抄袭、剽窃、拷贝、粘贴的方式炮制出来的,不仅与创新无关,更败坏了学术风气,制造了学术垃圾。
这期节目就目前社会上的这一突出问题“论文买卖”进行了深度采访与分析。主题与播出目的都是比较明确的。联系背景时要善于从事物发展的纵向及相关事物的横向上考虑,比如前段时间出现的“西安交大6教授举报博导造假遭校方数次劝阻事件”、“贺海波论文造假事件”、“宫腔粘连论文遭6轮连环抄袭事件”等等,都会为加深对背景的认识有所帮助。另外,要注意对基调的确定不能过于笼统,在贴切的同时,态度要鲜明。
名人代言广告怎能不承担道德责任?
顾肃中国广告协会认为侯耀华代言的十则违法广告几乎涵盖了所有名人代言广告的违法形式,由此再次引发了名人代言广告的道德责任问题。
厂商用名人代言广告,靠的是其公众形象,这既包括利用其外貌形象,也包括利用其社会影响和亲和力所带来的公众信任感。一个愿买,一个愿卖,两厢情愿,这本是市场的自然法则。但是,当中的商业道德决不可忽视。许多公众因为相信名人信誓旦旦的话,心想某某都说它好,应该不会错,于是才去购买。一旦所用产品的质量有问题,甚至毫无所夸耀的功能,自然要追究厂商连带代言人的道德责任。
然而,许多名人并不认为自己有什么责任,因而在产品出事以后,要么假装不知,要么迟迟不向公众道歉。去年的毒奶粉事件,至今仍然让国人刻骨铭心。直到公众压力大到爆炸,为之代言的明星邓婕等人才姗姗来迟地表了一个态。在这些人眼里,似乎广大公众和消费者都得了健忘症,或者都是只记恩不记仇的君子。有充分责任能力的成年人,如果其行动直接涉及他人的利害,就必须承担道德责任。厂商制造并出售商品、名人为其代言,都属于涉及他人利害的行为,因而必须承担道德责任。如果夸大或者虚构功效,那属于欺诈;如果隐瞒负面效果甚至产品包含毒素,那就无异于谋财害命。
许多名人装聋作哑的普遍托词是说自己当初并不知情,也没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功夫去验证每样产品。这其实是在故意混淆视听。
首先,有些广告是公开表达产品奇效的。比如,说吃了什么药或用了什么产品就可以令秃顶多长时间内长出头发,能够让儿童迅速增高多少公分,甚至可以消除癌肿,对这些功效的验证并不难,既可以访问用户,也可以咨询科研机构和公共卫生部门。侯耀华说:“难道给药品做代言,就一定要吃这个药吗?”奇怪了,你一口都不敢吃的药如何号召成千上万的公众去吃呢?
其次,凡是隐瞒了负面作用的产品,一旦被发现,厂商和代言人都需要立即公开道歉,并且由厂商承担赔偿责任。而代言人也必须有所表示,既然是欺骗和危害了消费者,代言人至少要承担一部分道德责任,在经济上,应当把代言该产品的所得全部用于补偿消费者,或者上缴公共机构,或者捐助给慈善事业,以表示自己没有从不正当行为中获得好处。
名人代言产品出的问题如此之多,反映了我们公共生活中的诚信危机。公众人物的形象和言行关系到社会的公德,因而需要以更高的道德标准来对待。如此多的名人在此类事情上拒不承担责任,只会进一步败坏社会风气。这些案件如果都不了了之,这些名人继续再代言别的产品,则我们社会对于名人的信任度就会更加降低,对于厂商的广告就会更加怀疑。这显然是国人都不愿意看到的事情。
(《南方日报》2009年11月6日)
训练提示:这篇评论对名人代言虚假广告进行了严肃批评和辛辣嘲讽,并对其装聋作哑的普遍托词做了毫不留情的批驳。就这篇评论的备稿过程而言,要特别重视基调在不同层次的把握。不要将积聚的情绪以一种语言感觉一以贯之地从头播到尾。
同时,要了解政府在这一问题上的态度,以利于了解相应背景。正在修订的《广告法》中将严禁名人代言虚假广告。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表示,代言虚假广告将承担连带责任,并受到相应处罚。周伯华指出,只要从事广告代言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名人的影响力大,有很多“粉丝”,普遍得到社会尊重,从事广告代言活动就更应该树立社会责任感,加强自律。从法律上讲,不论是不是名人,只要从事了虚假违法广告的发布活动,对消费者、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都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焦点访谈:长高长胖的“楼超超”
江苏连云港的一家楼盘销售广告说,“从这里接受别人仰视的目光”。不过,近日记者在当地采访时发现这座需要仰视的楼盘却有着不断长高长胖的发育史。那么,这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仰视”呢?
违法“楼超超”耸立市中心
江苏省连云港市市中心有四栋楼,被当地许多百姓称为“楼超超”,意思是这四栋楼离谱地超过了规定标准。那么这“楼超超”如何离谱?它究竟又超在了什么地方呢?
调查中,连云港市规划局法规处处长张启林介绍,2002年,规划沿街建筑是6层,局部为7层,后来,建筑单位提出把6层调整为17层。2006年8月,相关部门同意博大沿街商住楼建17层的方案,但是现在,四栋17层高的建筑建到了22层,而且,原规划四栋楼之间的绿地被建成了门面房。
不久前,连云港市有关方面责令开发商在今年4月15日前,自行拆除违建部分,可记者4月9日在现场看到,封条已被撕毁,塔吊施工还在进行,而拆除违建的工作根本没见影。政府的规定期限马上就要到了,你们准备怎么办?调查中,记者问,博大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助理王春清的回答是“这个没怎么办”。
“楼超超”长胖,开发商多揣进腰包千万元
我国法律规定,建楼前是有规划的,必须按审查的规划图施工,建楼过程中是有监督检查的,发现问题可以及时纠正,售楼的时候更是要经过审查许可后才能进行。这些规定按理说都可以控制楼盘无法超出规定,那么这四栋怪胎式高楼究竟是怎么生出来的呢?
一位居民说,这四栋楼2007年1月1号开始施工,它从施工的第一天开始就是违章的、就是违法的。这两年多当中,我们一直在各大部门奔走呼号。实际上,是职能部门纵容开发商,使得开发商胆子越来越大,导致今天这么一个后果。
原来这四栋楼从一开始施工就耍起了多建面积的手段,地基向东扩出了2米。粗算,扩出2米等于一下子私自多开发了2000多平方米的面积,等于开发商多揣进腰包千万元以上。这是较为罕见的违法建设行为,令人费解的是这种违法行为,却一直没有能真正停下来,直到一年半之后,大楼快要达到17层,马上要开始预售房屋了,市规划局却又在当地的联席会议上否定了责令整改的意见,做出了东扩2米没有影响城市大局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