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增加国民财富,他提出了三种方法:
第一,增加劳动力。配第认为,人口少是真正的贫穷。因为人口少意味着人手少,意味着投入的总劳动量少,而劳动是创造财富的能动要素。因此他主张使社会上各种闲散人口都参加劳动,包括该处死刑的罪犯。将死囚从肉体上消灭变为强制劳动,对社会来说,就增加了人手。
第二,发展分工。他说:比如织布,一人梳清,一人纺纱,一人织造,另一人拉引,再一人整理,最后又一人将其压平包装,这样分工生产,和只是单独一个人笨拙地担负上述全部操作比起来,所花的成本一般较低。他以荷兰为例,分析了运输工具的专业化对于降低运输费用、提高运输效力的作用。配第关于分工问题的论述,是经济学研究的一个转折。以往人们讨论分工问题总是从如何使产品做得更好出发,典型例证就是色诺芬关于居鲁士国王宴会的论述。而配第的分工观点不同于古代思想家之处,首先在于强调分工对产品的交换价值的影响,能够使商品变得更加便宜。“这种观点——更着重强调生产商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由于分工)所引起的缩短。”这种重视分工的数量方面的后果的观念完全是近代的。由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逐渐形成,竞争越来越成为一般规律,而在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时期,价格竞争在各种竞争方式中居于主导地位。正如配第所证明的那样,如果我的邻居用少量的劳动生产出许多东西,因而他能卖得便宜,那我也必须设法和他卖得一样便宜。只有分工,提高劳动生产率,才能在竞争中居于有利地位。
第三,发展工业。配第认为,工业是经济收益的主要来源。他在研究了各个行业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大小后,得到了一个极其重要的结论:“工业的收益比农业多得多,而商业的收益又比工业多得多。”在他看来,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工业的相对重要性逐渐增强,而农业的相对重要性则逐渐下降。
除此之外,配第还对货币和贸易的作用做了深入的讨论。他认为:货币不过是国家的脂肪,如其过多,就会使国家不能那么灵活行事;如其过少,也会使国家发生毛病。而且货币少与国家穷没有必然联系,因为最有钱的人很少或根本不把钱放在身边,而是把它变成或辗转变成很能赚钱的商品。因此,关键还在于发展生产,扩大贸易,加速流通。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贸易就是商品交换,可是一般地说,它乃是获取财富和权力的方法,是幸福的根源。”
然而,根据配第的政治算术,社会经济质的描述最后都要归结为量的说明。于是,亚里士多德在两千多年前提出的问题现在又一次摆到配第面前。那就是为什么5张床能够等于1间房。在配第的时代,社会分工和生产分工的发展都很迅速,工业与农业的商品交往日益扩大。问题在于,不同行业、分工的不同方面所生产的产品在质上有明显的差异,它们进行交换的基础是什么?针对这个问题,配第作出了在政治经济学史上最重要的贡献。
在《赋税论》中,配第在探讨谷物价值时,将谷物与白银比较,假定生产一蒲式耳这种谷物所需的劳动,和生产一盎司白银所需的劳动相等。这样:
假如一个人在能够生产一蒲式耳谷物的时间内,将一盎司从秘鲁的银矿采出来的白银运到伦敦来,那么,后者便是前者的自然价格。如果发现了新的更丰富的银矿,因而获得二盎司白银和以前获得一盎司白银同样容易,那么,在其他条件相等的情况下,现在谷物一蒲式耳售价十先令,和以前一蒲式耳售价五先令同样低廉。
在配第看来,一定量谷物之所以能和一定量的白银相交换,是因为它们耗费了同量的劳动。在这里,配第实际上将劳动看成价值的源泉。
劳动创造价值理论的提出,具有深广的历史原因。在配第的时代,一方面存在资产阶级反对封建阶级的斗争,一方面存在着资产阶级之间的竞争。在前一方面,资产阶级用劳动创造价值从而应该占有价值的观点去反对封建阶级的不劳而获和游手好闲。在后一方面,由于生产方式从家庭作坊向工场手工业的转化以及市场竞争的加剧,重商主义贱买贵卖的赚钱方式越来越困难,生产的重要性空前增加,因而控制成本就成为赚取利润赢得竞争的核心问题。而在一个流动资本比重大的社会中,构成成本的主要部分就是劳动成本。同时,由于圈地运动,大量的劳动力被抛到市场上来。组织廉价的劳动力进行工业生产,成为新的致富源泉。人们开始把劳动看成是同质的没有区别的商品。这样,一般的、抽象的人类劳动,渐渐被认为是生产中主要的和普遍的成本要素了,也是出货和进货间价值差别的主要原因,而国家的繁荣(以及个人的利润),归根到底就是决定于这一价值差别的。于是,在理论上,重商主义的价格差异转化为古典学派的价值差异,劳动量的差异。
然而,配第的论述尚未完全摆脱重商主义的货币幻觉。他所说的自然价格实际上指的是价值。他的论述似乎是说商品只有和白银即货币相交换才具有价值,从而只有生产白银的劳动才是创造价值的劳动。显然,配第还没有在概念上将价值和使用价值、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区别开来。
一切商品的价值以白银为尺度,但白银的价值从何而来呢?配第发现白银的生产不仅取决于劳动,而且还取决于银矿即产生白银的土地。这样,配第又宣称:“所有物品都是由两种自然单位——即土地和劳动——来评定价值,换句话说,我们应该说一艘船或一件上衣值若干面积的土地和若干数量的劳动。”配第提出需要发现土地与劳动之间的自然等价关系,以便使土地和劳动可以相互还原。配第发现,由于土地所有权的存在,地租是取得土地每年使用权的代价,因而土地的价值取决于土地所提供的地租。所以,配第断定,土地的自然价值总是相当于一定年限的地租。在英格兰,它大约等于21年的年租。正如马克思所说:“实际上,当他建立劳动和土地之间的‘等同关系’的时候,他把可以自由买卖的土地说成是资本化的地租,因而这里他谈的,不是作为同实在劳动有关的自然物质的土地。”
可见,配第并没有解决土地和劳动的等价关系,他不过是混淆了概念。在把土地和劳动并列作为价值源泉时,他所说的土地仍是作为自然物质的土地,如生产谷物的耕地、生产银矿的矿山。而当他把土地还原为劳动时,他所说的土地已不再是自然物质的土地,而是自由买卖的土地,这里的土地价值,实际上是土地价格——资本化的地租。
但是,配第价值理论的基本倾向,是劳动创造价值。如谈到地租的来源,他十分明确地认定是由克扣许多劳动而来的。作为资本主义经济内在联系的最早探索者,配第的理论观点出现某些混乱是很正常的,因为他是在试错中前进的。
然而,正是配第坚持了劳动价值论的基本立场,所以他能够对资本主义经济的内在结构做出较科学的说明。重商主义认为,一个社会的经济剩余产生于流通领域,集中表现为货币。配第则根据劳动价值论,在农业这个生产领域内寻找经济剩余的来源。他这样做是有其历史原因的。17世纪的英国,虽已进入工场手工业阶段,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也有所发展,但实际上英国仍是一个农业国,农业产值仍占社会总产值的绝大部分。因此,配第对农业剩余的典型形式——地租的描述,实际上就是对马克思称为剩余价值的描述。
在《赋税论》中,配第假定一个人能够用自己的双手在一块土地上栽培谷物,他能够完成耕种的种种工作,并假定他有这块土地所需的种子,那么:
我认为,这个人从他的收获之中,扣除了自己的种子,并扣除了自己食用及为换取衣服和其他必需品而给予别人的部分之后,剩下的谷物就是这一年这块土地当然的、正当的地租。
这样,配第把作为地租的剩余产品归结为由等量劳动时间所决定的一定的价值额,它相当于农产品价值扣除生产资料(种子)的价值和劳动力的价值(工资)之后的余额。在配第的论述中,还没有利润这个范畴。造成这种现象的历史原因,一是资本主义产业经济在当时整个经济结构中尚居于次要地位,因而产业利润的性质及其地位不太容易认识清楚;二是在资本主义早期阶段,资本家还仅部分摆脱了体力劳动,按照当时的流行看法,资本家也是拿工资的人,不过是特殊工资而已。因而,地租作为产品中扣除了生产费用后的全部剩余,就是包含利润在内的全部剩余价值。
配第认为,在生产资料价值为一定的前提下,地租的多少就取决于工资的高低。因此,他主张工资应该以维持工人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为限。他说:“法律应该使劳动者只能得到适当的生活资料。因为如果你使劳动者有双倍的工资,那么劳动者实际所做的工作,就只等于他实际所能做和在工资不加倍时所做的一半。这对社会说来,就损失了同等数量的劳动所创造的产品。” 工资和地租成反方向运动。这样,在经济思想史上,配第第一次揭示了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社会经济剩余的基本形式与工资的对立关系。这种对立在这里表现为工资与地租,而不是工资与利润的对立。在配第的概念中,工资应分成两部分:资本家的特殊工资与普通工人的工资。新兴工人阶级和资本家阶级站在一起,他们的对面是封建土地所有者,此时工人阶级和资本家阶级的对立还躲在历史的帷幕后面。
配第在确定了地租的来源之后,又把“货币的租金”,即利息当做派生形式引了出来。他说:“利息,在安全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它至少要等于用借到的货币所能买到的土地所产生的地租。” 他认为每个货币持有者都能在借贷货币和用货币购买土地之间加以选择,贷出货币能得到“货币的租金”,用货币购买土地能得到“土地的租金”。他认为这二者都是自然的,这明显地与前资本主义的经济观念对立。在前资本主义时期,地租是自然而合理的,利息是不自然而罪恶的。当封建力量还很强大,而资本力量相对弱小的条件下,配第用地租的自然性论证利息的自然性,这是一种高明的策略。
综上所述,可以看到经济学的理论虽然在配第那里显得有些杂乱无章,但分散在各处的中肯的见解,仍然构成某种有联系的整体。这个整体就是:人口·土地——分工——劳动——国民财富——税赋;劳动——价值——工资——地租——利息。这个整体的基础和出发点就是劳动创造价值。正是在这一点上,配第才成为英国政治经济学之父。马克思指出:
配第在政治经济学的几乎一切领域中所作的最初的勇敢尝试,都一 一为他的英国的后继者所接受,并且作了进一步的研究。
五、古典经济学的法国创始人
1640年,当英国资产阶级拉开革命的序幕时,后来成为“太阳王”的路易十四还不到两岁。1661年,当英国王室复辟,道德松弛、行为放荡的查理二世登上王位时,路易十四宣布自己不需要首相,要单独行使王权。1688年,英国“光荣革命”成功,新政府推行了一整套鼓励自由竞争、发展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政策,使英国走上了第一强国之路。
1668年,柯尔培尔当上了法国王室国务秘书,在此之前,他还被任命为财政总监(1661年),营造和工场总监(1664年),成为法国经济政策的主要制定者。在他的领导下,法国实行了一套严格的重商主义政策,这套政策充分运用专制政权的力量解决国家的经济问题。
柯尔培尔的政策面临着三个巨大的矛盾:一是发展工商业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封建专制政权的非生产需要。奢侈品工业获得超常发展,必需品工业发展缓慢,从而导致工业品国内市场狭小和工业结构严重失衡,而这种情况使国民经济进一步严重依靠国际贸易。二是工商业的发展与封建土地所有制的矛盾。工商业的发展与贵族大土地所有制的长期维持同步,广大农民处于封建的人身依附关系之中。在这种状况下,法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是一个以土地收成为基础的财富逐渐向工商业转移的过程。为了发展法国的工商业,柯尔培尔通过高额人丁税、盐税、消费税,使农民2/3的收入流入“太阳王”的国库。为了发展法国的工商业,柯尔培尔鼓励粮食大量进口,使以传统农业为主的法国粮食价格持续下跌。这对于农民来说的确是雪上加霜,而封建土地所有者并没有因此受到损害,他们不断提高土地年金,吞噬负债累累的农民的土地,形成了一个以地租为其主要收入的土地食利者阶层。三是工商业发展的自由本性与重商主义政策专制性的矛盾。柯尔培尔对王室的官僚机构寄予厚望,他认为通过这些机构,可以解决法国工商业发展的一切问题。他把封建的行会法规上升为国家法律,对工业发展的方方面面都做了事无巨细的规定,而这些规定阻碍了对于工商业发展犹如生命的自由竞争。
柯尔培尔的政策与路易十四的专制结合在一起,导致了法国经济的崩溃。从1660年到1710年,法国的土地收入减少了1/3,国内1/10人口靠乞食而生,半数居民陷于贫困,国债高达25亿里佛尔。1715年,路易十四也走完了“朕即国家”的一生。此时的法国,到处已布满“干柴”,农民已经苦到了极处,为法国大革命奠定了经济前提。